
2011年第11期山東社會科學No.11總第195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5
社會轉型期民間信仰的功用研究
劉江寧周留征
(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山東濟南250100;山東財經大學,山東濟南250014;北京大學,北京100871)
[摘要]民間信仰是一種非制度化的信仰形態,具有自發性、松散性、多元性、功利性和包容性。社會轉型期為民間信仰提供了生存和復興的空間,民間信仰在社會轉型期表現出祛
魅化、時尚化和商業化的傾向。在繼承傳統文化的基礎上,民間信仰在個體層面具有精神寄
托、心理調節和訴愿表達的功用,在社會層面上具有道德教化、社會整合、行為規范、文化傳
承、生態保護、經濟助推和民族凝聚的功用。同時,也要對民間信仰中的糟粕保持清醒認識,
予以揚棄。
[關鍵詞]社會轉型期;民間信仰;功用
[中圖分類號]C912.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3-4145[2011]11-0073-05
傳承至今的民間信仰凝結著中華民族數千年來的文化心理積淀,雖經一度“斷裂”,但仍隨著我國社會轉型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新落實,而得到了迅速恢復。經過現代文明的洗禮,民間信仰自身所蘊涵的積極因素和消極因素也日益分化,“大部分傳統民間信仰已演變成無害甚至有益的文化事象,只有少部分仍起著危害民眾的作用”①。既然傳統的民間信仰能夠和現代文明的腳步并行不悖,那么,如何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充分認識和發揮民間信仰在社會轉型期中的積極功用,則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
一、社會轉型與民間信仰的復興
民間信仰是我國廣大民眾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自發形成的對超自然精神體的信奉和崇拜,以萬物有靈論為思想基礎,以現實利益為基本追求,以民俗文化為重要載體,表現為一種非制度化的信仰形態。民間信仰的主要內容“包括原始宗教在民間的傳承、人為宗教在民間的滲透、民間普遍的俗信以及一般的迷信”②,具有自發性、松散性、多元性、功利性、包容性等特點。而在新中國成立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由于高度統一的計劃經濟模式和文化革命的強力擠壓,民間信仰一度失去了生存的空間。
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不斷加快,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
變性、差異性顯著增強,“過去共同支撐信心的精神理念的瓦解,以及當前整個社會在道德文化與價值系統方面的虛無主義,給人們的生存與發展帶來了許多新的疑慮和困難,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人們心理上以及心靈深處的動蕩失衡”③,不可避免地再次喚起了人們心中對“人生問題”的追問和“終極關懷”的探尋。于是,可以吸納和表達這些精神訴求的民間信仰以及各種宗教活動就有了生存和復興的空間。
“中國人的宗教信仰常不需要制度或組織的表達方式,特別喜好的是一種松散的、隨意的、不喜愛接受組織拘束的私人信仰。”④所以,處于公共的制度化宗教之外的民間信仰往往就成了中國民眾的信仰首選。
收稿日期:2011-09-30
作者簡介:劉江寧,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2007級博士研究生,山東財經大學講師。
周留征,北京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2010級博士研究生,山東建筑大學講師。
①向柏松:《傳統民間信仰與現代生活》,《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第56頁。
②王景琳、徐陶主編:《中國民間信仰風俗辭典》,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1頁。
③賀璋瑢:《民間信仰與當代社會的關系之探略———關于廣東中山民間信仰的田野調查之思考》,《學術研究》2010年第3期,第78頁。
④李向平:《信仰但不認同———當代中國信仰的社會學詮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4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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