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萬博寫字樓電氣安全防火條例
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人們日常辦公設備自動化水平不斷的提高,用電量也日益增多。如果對供用電管理不善,使用不當,不僅會造成觸電傷亡事故,還會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為了做好電氣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落實并加強寫字樓電氣防火安全的管理工作,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確保寫字樓內各公司人身及財產的安全,特此萬博寫字樓管理部對因電氣引起的火災問題做出如下規定:
1、寫字樓內各公司,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及寫字樓其它有關各項安全制度的規定。增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嚴禁并堅決杜絕電氣火災的發生。
2、根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法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責任制的組織實施,并確定一名行政領導人為防火責任人,具體負責本單位的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并上報寫字樓管理部備案及消防局
備案。
3、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建立各公司、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度。實行目標管理,逐級落實,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和勞動安全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并應在每月初5日前,由各公司消防安全員向寫字樓管理部提交上一月的消防工作文件材料。
4、未經寫字樓管理部許可,各單位嚴禁在大廈墻體或地面私自打孔、改造、裝修,禁止對電氣線路進行摩擦、擠壓、切割、受熱、老化、潮濕、污染腐蝕等物理和化學作用的破壞而喪失或部分喪失絕緣性能。堅決杜絕由于電氣線路局部短路或漏電造成絕緣層迅速燃燒和金屬導線出現溶化或剝蝕缺損,引起導線附近的可燃物燃燒,而造成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如因上述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5、承租公司工作人員發現電氣線路絕緣層破損老化線芯裸漏,要及時的按正規手續通知寫字樓管理部維修或更換。如不及時通知寫字樓管理部,產生的一切后果將由各公司自已負責。未經寫字樓管理部批準,公司內部禁止私搭亂接臨時配電線路。
6、各公司用戶,應在自己設置的每一條用電線路上(如:接線板等配電線路連接設備)安裝符合規定的漏電保護器或過流保護器裝置,以保障在某一條支路出現突發事件時,能夠自動切斷電源,減少經濟損失。
7、嚴禁亂用、濫用鋼絲或鐵絲及其它金屬絲替代熔斷器,作為線路保險。
8、隨著各公司的發展,以及辦公和生產設備的不斷增多,配電線路負荷要進行調整或改造。寫字樓管理部根據各公司提出的申請,經審批后,將按各公司的實際需要,將給予及時換裝成容量與負荷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及導線。或根據各公司生產程序的需要,對用電負荷進行合理的分配,把用電高峰排開,以防線路超過負荷。如未向寫字樓管理部申報審批的,及自已私接、亂接配電線路的,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的,由承租公司承擔一切責任。
9、寫字樓內各公司未經寫字樓管理部批準,不準動用、使用和利用寫字樓內的各種供電設施。
10、寫字樓內各公司一切需新增或已經在使用的辦公用電設備,必須向寫字樓管理部登記,并向管理部備案,由寫字樓管理部向各公司發放電氣合格使用證明后,方可使用。如
沒有寫字樓管理部的設備合格使用證明,視為違反本條例,產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1、下班后應將空調器的開關及所有辦公設備的電源關閉,每天下班后做好安全檢查工作。辦公設備的正常使用、維護,以及設備的防火安全要責任到人。如因此設備維修、維護不當而引起的火災,要追究此設備管理者的責任,和其公司的責任。
12、公司在裝修改造前,必須由寫字樓管理部審核批準并簽訂相關施工協議書以及施工防火安全協議書。交付施工押金元押金。公司裝修、改造電氣線路時,應嚴格按照北京市電氣安裝標準進行改造施工,不得偷工減料或使用殘次品,一切選用的電氣產品及相關的電氣材料,必須由寫字樓管理部審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把相關的材料提交到寫字樓管理部備案。嚴禁在特別潮濕,且具有腐蝕性、固體、氣體或液體的場所使絕緣導線明敷,應按照國家建設部現行的相關規定執行。各單位在施工裝修后,應把已改造的電氣施工圖紙上交到寫字樓管理部進行審核驗收。并要把竣工后的標準圖紙上報到寫字樓管理部,并由管理部備案。如不按此規定執行,出現的一切不良后果,將由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3、凡公司使用的大型生產設備或辦公自動化設備,需要定期進行線路檢驗和檢查,由寫
字樓管理部進行抽查。凡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工作進行維修。并做好維修記錄,由承租公司確定本公司設備安全負責人。
14、各公司所使用的辦公自動化設備,如因操作不當、維修維護不當或因管理不善,違反使用操作規程及應注意的事項,所釀成的公傷事故及火災事故,由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15、寫字樓內各公司要經常開展自檢自查的工作,凡有不良現象的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新,不得帶病工作。
16、所有寫字樓員工私有電器未經萬博寫字樓管理部審批,嚴禁在寫字樓內使用。
17、寫字樓內各公司如配有電工工作人員,其必須具有國家勞動局認定的合格的電工操作證件。此證件應向工程部備案。如因工作需要改動本單位電氣線路,應由寫字樓管理部審核認可后,方可動工。
18、寫字樓管理部負責監督管理大廈各樓層的供電系統是否正常,并根據各公司提出的要求進行合理的維修、維護服務。在用電期間,寫字樓管理部如發現承租公司存在不安全隱
患,其公司應嚴格服從寫字樓管理部的管理。
19、寫字樓管理部應嚴格按照國家電氣設備安裝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和與承租公司協議監督執行。不得收受賄賂或徇私舞弊。
20、各承租公司應派專人配合寫字樓管理部對各單位進行的電氣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定期限進行整改。如承租公司不按要求整改或故意不整改的,其出現的一切后果由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21、各公司應在帶電的設備或經常帶電的部位注明:“此處有電、注意安全”。以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并確定設備安全責任人。
22、經常不能斷電的自動化辦公設備,必須在電源的初端加裝符合用電安全標準的漏電保護及線路過流保護裝置,及其它相應的電氣線路保護措施,以確保電氣設備的安全使用。
23、寫字樓內各公司使用的漏電保護器或接線板,以及相關的電路連接設備要由寫字樓管理部進行審核確認。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在寫字樓內使用。
24、各公司如有損壞的設備,應預先通知寫字樓管理部進行維修,如不申報或延遲申報的,其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人身傷害,應由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25、對寫字樓的所有電氣設備及安全設施,應嚴格遵守和愛護。對故意損壞或人為非故意損壞大廈電氣設施及安全設施的,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將由肇事者本人及承租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26、此條例望在萬博寫字樓工作的各公司員工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如不按此條例執行,則出現的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本人及所在的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注:(1)本例作為租賃合同的附屬文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2)本條例一式兩份,一份承租公司留存,另一份大廈消防部備案。
承租單位名稱: 北京宏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法定負責人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