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罰名稱 | 韋炳勝違反規定停放電動車案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麗開消行罰決字〔2022〕第0036號 |
被處罰對象 | 韋炳勝 |
處罰結果 | 現查明韋炳勝將一輛車牌號為RA351259的紅色電動車違規停放在位于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水閣工業區***7號的浙江康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廠房一層車間通道上,違反了《浙江省消防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同時該行為根據《浙江省消防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第十九條之規定,屬于較輕違法行為。根據《浙江省消防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二款,決定給予韋炳勝罰款人民幣伍拾元整的處罰。執行方式和期限:限你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處罰決定書及電子繳款單至指定銀行(見電子繳款單說明)繳納或通過掃描電子繳款單上的二維碼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名稱及日期: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大隊2022年5月31日。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2-05-31 |
處罰機關 | 【浙江省麗水市】麗水市消防救援支隊 |
本文發布于:2023-06-01 16:30:4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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