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染病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傳染病復課證明查驗制度第一篇: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在校內的傳播,保證病愈復課學生的身體健康,結合當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勢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機構:
在校黨委、校長室統一領導下,由學生處(民族教育處或國防教育處或國際教育處)審核學生病愈復課相關證明材料,報校長室批準。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復課學生必須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證明材料,否則不得復課。
2、所有學生的復課申請必須由校長室同意后,方可復課。
3、對于學生能否復課學校有存疑,上報市教育局、市衛健委、
市疾控中心請示。
三、基本內容:
(一)非傳染性非發熱癥狀常見疾病的學生
康復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醫務室進行身體檢查,符合復課條件的上報年級部分管主任批準。
(二)非傳染性發熱癥狀疾病的學生
1、康復后,必須持有醫院或校醫室非傳染性疾病的診斷證明及醫院開具的病愈證明,到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復課。
2、相關職能部門會同校醫務室查驗醫院證明,并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手續完備并符合復課條件的,準予復課。
(三)經醫院診斷為非新冠肺炎的傳染性疾病的學生
1、患病學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學校申請復課。
2、學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學生到校提交復課申請的具體時間。
3、必須持有傳染性疾病專科的診斷證明及醫院開具的病愈證明,到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復課。
4、相關職能部門會同校醫務室查驗醫院證明,并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上報校長室批準。
5、校長室批準同意后,相關職能部門告知班主任學生可以復課,并記錄其復課時間。
(四)經醫院診斷為新冠肺炎疾病的學生
1、患病學生痊愈后,提前兩天向學校申請復課。
2、學校上報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衛健委同意后,告知學生到校提交復課申請的具體時間。
3、學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點診治醫院開具的病愈證明(或解除隔離告知書),到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復課。
4、相關職能部門會同校醫務室查驗醫院證明,并進行必要的健
康狀況詢問及身體檢查,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上報校長室批準
5、校長室批準同意后,相關職能部門告知班主任學生可以復課,并記錄其復課時間。
傳染病復課證明查驗制度第二篇:
為了切實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和早治療病人,杜絕傳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進行傳染病病愈返校復課醫學證明查驗制度。做到對教師和學生既嚴格常規的管理,又全面關愛,以保障教師和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的發生:一、各班主任要堅持晨午檢制度,班主任老師應認真檢查班內學生健康情況,做好因病缺勤學生的病因追蹤,并將相關信息每日上報給學校。配合衛生部門進行疫情追蹤調查和落實各項防控措施。
二、在校學生出現發熱等癥狀,應及時到學校醫務室檢查,疑似傳染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有關要求暫時隔離,不得再回班上課,及時通知家長接送醫院進一步診治。
三、學生一經確診傳染病后,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聯系,及時通知學校醫務室,校醫及時上
報并記錄。
四、有傳染病患者的班級應按照傳染病法相關規定,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相應的醫學觀察,并做好消毒預防措施。
五、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校醫復檢后,方可回班復課。校醫務室應將學生的診斷證明和復課證明歸檔,以備查驗。
傳染病復課證明查驗制度第三篇:
學生因病缺勤登記既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嚴格管理的常規工作,又是體現對學生的全面關愛,維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有效預防各類傳染病疫情的重要舉措,特制訂本制度。
一、導護教師認真按照學校晨檢、午檢工作的要求及時對學生進
行晨檢、午檢,對晨檢、午檢中學生高熱或疑似傳染疾病及時登記在晨檢、午檢表上并及時報告班主任及保健教師。
二、學生因病缺課,班主任應對學生病因作具體記錄,并對學生的病況與家長保持密切聯
系,并填寫《學生健康記錄本》以便隨時掌握,做到心中有數。
三、學生因患傳染病而隔離治療的,班主任及任課老師要對其各方面予以關心。學生病后復課,班主任應查驗醫生開具病愈復課證明,并請保健教師作記錄。
四、對因病缺課的學生作好病因、缺勤記錄,學校要認真登記備案,凡學生患各類傳染病的,具復課要嚴格把關,必須查驗醫生開具的病愈復課證明,手續完備符合復課條件的,方能允許其復課,并記錄其復課時間。
五、《學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記表》與《晨檢記錄表》一并存
檔。以便跟蹤處理。
傳染病復課證明查驗制度第四篇:
為了切實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和早治療病人,杜絕傳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進行傳染病病愈返校復課醫學證明查驗制度。做到對教師和學生既嚴格常規的管理,又全面關愛,以保障教師和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的發生:
一、各班主任要堅持晨午檢制度,班主任老師應認真檢查班內學生健康情況,做好因病缺勤學生的病因追蹤,并將相關信息每日上報給學校。配合衛生部門進行疫情追蹤調查和落實各項防控措施。二、
在校學生出現發熱等癥狀,應及時到學校醫務室檢查,疑似傳染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有關要求暫時隔離,不得再回班上課,及時通知家長接送醫院進一步診治。
三、學生一經確診傳染病后,班主任與學生家長聯系,及時通知學校醫務室,校醫及時上報并記錄。
四、有傳染病患者的班級應按照傳染病法相關規定,對傳染病接
觸者進行相應的醫學觀察,并做好消毒預防措施。
五、學生病愈且隔離期滿時,必須由醫院開具復課證明,學生持此復課證明到學校,由校醫復檢后,方可回班復課。校醫務室應將學生的診斷證明和復課證明歸檔,以備查驗。
傳染病復課證明查驗制度第五篇:
為保障廣大學生的身體健康,有效防止傳染病疫情在學校發生,早期發現傳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離,早治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復課證明查驗制度。
1、班主任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
2、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