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1
一、新生入園須到指定醫療機構對幼兒進行全面體格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兩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同時要了解幼兒疾病史、傳染病史、過敏史、預防接種等。對離園超過三個月幼兒,返園時須重新體檢。
二、家長配合保健醫建立完善的幼兒健康檔案,按要求及時反饋幼兒健康、體檢、預防接種等資料。領取借閱健康檔案資料,查看完備后及時歸還。
三、積極配合每天入園晨檢,發現疑似傳染病情況,家長有義務配合帶孩子去醫院診斷或隔離觀察,并及時向老師反饋病情。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診斷、早防治,防止傳染病的蔓延。
四、在園1~3歲兒童每年健康檢查2次,每次間隔6個月;3歲以上兒童每年健康檢查1次。所有兒童每年進行1次血紅蛋白或血常規檢測。1~3歲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兒童,每年檢查1次聽力;4歲以上兒童每年檢查1次視力。
五、幼兒缺勤須提前向班級老師請假,病假說明病因。請假超過三天(包括三天,節假日不算)返園須到保健室開具"三天返園健康證明"后方可進班。
六、如幼兒患傳染性疾病,須按規定離園隔離治療21天,痊愈后須持相關醫院的"痊愈證明"方可返園。
七、為保證幼兒在園安全,不能攜帶零食和影響幼兒安全的異物入園。
八、一日活動中教師或保育員發現感冒或發燒嚴重的幼兒,通知家長后,家長有義務配合接回幼兒隔離觀察或去醫院診斷治療。
九、有在園內過生日需求的幼兒,為保證幼兒飲食安全,請家長所帶蛋糕及食品須在知名大品牌店購買,并提供當日購買憑證,并在食堂留樣48小時。
幼兒園健康檢查制度2
一、新入園幼兒的健康檢查
1、幼兒在入園前必須參加婦幼保健機構組織的全身體格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才能入園。
2、幼兒入園時應將健康檢查表和預防接種證交幼兒園。
3、對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幼兒,必須經過醫學觀察,觀察期滿且無癥狀再作檢查,正常者可入園。
4、幼兒轉園,應憑原在園的健康檢查表無傳染病接觸史的轉園證明。幼兒離開園所三個月以上,需要新體檢后方可再入園所。
5、有嚴重先天性心臟病、裂腭、癲癇、中度以上智力低下(不適應集體生活不能接受教育)等疾患的兒童未矯治前不宜入園。
6、入園體檢時發現疾病應及時治療,患營養不良、貧血等可以入園后矯治,患傳染病應隔離治療,痊愈后憑醫療單位的證明方可入園。
二、幼兒定期體格檢查
1、幼兒入園后應定期體檢,每年一次,每次均按常規進行全面體檢。
2、幼兒每半年測身高體重一次,每學期查視力一次,所有在園的幼兒每年查血紅蛋白一
次。
3、定期體檢后要進行幼兒健康狀況分析評價和疾病統計,發現疾病或缺點及時矯治。
三、幼兒晨間檢查
1、配備必要的晨檢用品(體溫表、壓舌板、電筒、常用外用藥及紗布、棉簽、晨檢牌、記錄本等。
2、日托幼兒每天早晨進班前,由保健做晨間檢查,檢查步驟包括一問二摸三看四查,檢查內容除觀察幼兒精神、臉色、摸體溫、詢問在家健康狀況外,還應根據幼兒的年齡、健康狀況、傳染病發病季節做重點檢查,如咽喉是否紅腫、腮部有無腫大、皮膚有無皮疹、是否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等,對無異常者發給表示健康的牌子,讓幼兒進班。
3、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并記錄,對有傳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長帶幼兒去醫院求診或留在觀察室臨時隔離觀察。
4、由保健老師收下家長帶來的.藥,核對姓名、藥名、劑量、用藥時間和方法,做好記錄,按時給幼兒用藥。
四、幼兒全日觀察
1、保健老師應每日上午、下午巡視各班級,向班上老師、保育員了解幼兒的健康狀況,如有可疑或異常應及時處理。
2、班內的保教人員應全日注意觀察幼兒的精神、飲食、睡眠、大小便等情況,對有病和體弱的幼兒加強生活護理,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保健老師聯系并做好全日觀察記錄。
五、教職工體檢制度
1、幼兒園職工來園工作前必須到大連市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體檢,包括胸透、肝功類,以及陰道分泌物檢查,糞便檢查,炊事員必須到市或區衛生監督所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