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XXXXXXXXXXXX綜合樓建設項目
樁基檢測 (錨樁法) 方案
XXXXXXXXXX檢測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0日
一、工程概況
二、檢測目的
三、檢測依據
四、檢測數量
五 、場地地層情況
六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荷試驗技術要求
七 、低應變法檢測樁身完整性技術要求
八 、主要儀器設備
九 、質量保證
十 、試驗進度及資料提交
十 一 、雙方配合事項
十 二 、安全文明生產
十 三 、附件(錨樁錨筋配置驗算書)
一、工程概況
XXXXXXXXXX附屬中學音體實訓綜合樓建設項目由XXXXXXXXXX興建,設計單位為XXXXXXX有限公司,勘察單位為XXXXXXX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XXXXXX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XXXXXXXX有限公司
本工程基礎設計等級為丙級,設計采用機械成孔鋼筋混凝土灌注樁,樁直徑 JZ-1、JZ-2為1000mm,JZ--3為800mm,樁長JZ-2、JZ--3為11m和JZ-1為5m ,樁身混凝土強度C30,樁端持力層JZ-1為卵石層、JZ-2為中風化泥巖、JZ--3為中風化泥巖。
依據設計及檢測規范要求,需進行6根樁的靜載荷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標準值,為工程樁的設計和施工提供試驗依據。根據設計要求,靜載荷試驗最大加載量分別為4560 kN、8400KN 、4800KN。
二、檢測目的
由于樁基礎參數設計及工程樁施工的需要,依據設計及規范要求,需要對該 6根試樁進行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的靜載荷試驗,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標準值。
三、檢測依據
(1)《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 JGJ106-2014 );
(2)《建筑樁基技術規范》( JGJ94-2008 );
(3) “XXXXXXXXXXXXXXX實訓綜合樓建設項目” 項目基礎樁設計資料 (XXXXXXXXXX有限公司);
(4) 本工程勘察報告;
(5)甲方、設計對試驗的要求。
四、檢測數量
1. 靜荷載試驗 (錨樁法)
甲方、監理、施工指定的6根試驗樁。
2. 樁身完整性檢測 (低應變法)
對全部樁進行樁身完整性評價檢測。
五 、 場地地層情況
依據“XXXXXXXXXXX綜合樓建設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擬建項目位于XXXX區XXX東
路以北的XXXXXXXXXXX內,勘察期間,場地西側大部分為原有籃球場地,為水泥硬化面層,東側分布的1棟5層建筑及1棟2層建筑尚未拆除,場地中部分布有一條南北走向的陡坎,陡高約1.5-1. 80米,其余場地均為空場地,地形較平坦,場地海拔高程為2208. 35- 2209. 80米,相對高差為1.45米,地貌單元隸屬于XXXXXII級階地。
基坑內地層自上而下由第四紀(Q)沖洪積和第三紀(N)泥巖地層組成,巖層編號按原勘察報告相同,巖性特征如下:
②層黃土狀土(Q41al+pl): 淺黃色-棕褐色,稍濕,稍密-中密,成份以粉土為主,含大量粉砂,少量礫石顆粒,夾有紅色粉質粘土薄層,具針狀孔隙和蟲孔,土質較均,淺黃色土中含云母碎片,搖振反應中等,無光澤,干強度低,韌性低,厚度為0. 80-3.70米,平均厚度為2. 74米。
原勘察報告厚度為0.30-3. 90米,平均厚度1. 85米。
③層卵石(Q41al+pl): 雜色,松散-中密,成份以變質巖為主,顆粒最大一般8-15cm,局部分布有漂石;顆粒間空隙由圓礫和粗砂充填,含土少量,層間夾有厚度不等的粉土及細砂,呈
薄層狀或透鏡體狀,卵石磨圓度亞圓,排列連續,大部分不接觸,鉆進較困難,層頂標高2205. 64- 2208.17米,厚度1.80-6.10米,平均厚度3.40米。原勘察報告揭露厚度為2.20-5.80米,平均厚度為3. 83米。
④-1層第三紀泥巖(N)強風化:棕紅色為主,次為青灰色,稍濕,可塑一硬塑,組織結構大部分被破壞,巖體破碎,風化成土狀、顆粒狀,風化裂隙發育,浸水易軟化,其工程性類似于一般粘性士,干鉆時鉆進緩慢。層項標高20.60 2204.27米,厚度0. 80-7.20米(含揭露厚度)。原勘察報告揭露厚度為3.10 4.60米。
④-2層第二紀泥巖(N)中風化:棕紅色為主,次為青灰色,干,硬塑-堅硬,組織結構部分被破壞,巖體呈塊狀,可見裂隙,浸水易軟化,鉆進困難。揭露厚度0.40-5.80米。
以上各地層分布、埋深詳見《工程地質剖面圖》。
各地層厚度埋深及層底標高見《場地地層厚度、層底埋深、標高及層頂埋深、層頂標高統計表》。
場地地下水靜止水位埋深于現有基坑地面下3. 60-4. 50米,絕對標高為2204. 84- 2205. 73
米,含水層為卵石層,主要補給源為大氣降水、相鄰階地的地下水,卵石賦水性較弱,但含水層厚度較大,致使該場地賦水性有一定的差異,勘察期間為平水期,年水位波動幅度為土1.0米左右,抗浮水位按2206.30米考慮,地下水由南向北補給于湟水河。
六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荷試驗技術要求
1. 試驗方法
采用慢速維持荷載法進行試驗。
2. 試驗樁位置
設計指定位置的3根試驗樁 (詳見試樁設計圖) 。
3 . 試驗裝置
(1)試驗采用錨樁反力裝置 ( 如圖 1) 。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裝置平面示意圖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試驗裝置剖面示意圖
圖 1 單樁豎向抗壓靜載荷試驗錨樁反力裝置圖
四根錨樁與反力梁連接。使用4臺 630t千斤頂,配合高壓油泵施加反力,載荷試驗儀通過安裝在千斤頂上的壓力傳感器和安裝在樁頭上的位移傳感器控制加荷量,自動記錄沉降位移。加載補載均自動完成。
(2)2 臺千斤頂加載時應并聯同步工作,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采用的千斤頂型號、規格應相同;
千斤頂的合力中心應與樁軸線重合。(3)加載反力裝置提供的反力不小于最大加載量的 1.2 倍 。
(4)試樁與基準樁的距離不小于3倍樁徑,基準梁采用9米長工字鋼。
(5)荷載測量采用并聯于千斤頂油路的壓力傳感器測定油壓,根據千斤頂率定曲線換算荷載,傳感器的測量誤差不應大于1%;沉降測量宜采用調頻位移傳感器,測量誤差不大于0.1%,分辨力優于或等于0.01mm。
4. 試驗荷載
根據設計要求,試驗最大加載量分別為4560 kN、8400KN 、4800KN。
5. 加荷觀測
(1) 加載分級:采用逐級等量加載,加載級差取最大試驗荷載的1/10 ,其中第一級荷載為分級荷載的 2 倍 。
(2) 每級荷載施加后按第 5 、15 、30 、45、60min 測讀樁頂沉降量,以后每隔 30min 測讀一次。
(3) 相對穩定標準:每小時樁頂沉降不超過0 .1mm ,并連續出現兩次(從分級荷載施加后第30min開始,按1.5h連續三次每 30min 的沉降觀測值計算) , 當樁頂沉降速率達到相對穩定標準時,進行下一級荷載。
(4) 單樁抗壓靜載荷試驗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即可終止加載:
①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為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且樁頂總沉降量超過 40mm );
② 某級荷載作用下,樁頂沉降量大于前一級荷載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經過24 小時尚未達到相對穩定標準;
③ 已達到設計要求的最大加載值且樁頂沉降達到相對穩定標準;
④ 當荷載 - 沉降曲線呈緩變形時,可加載至樁頂總沉降量60~80mm;
6. 卸荷觀測
卸載時,每級荷載維持1h,按第15、30、60min測讀樁頂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級荷載。卸載至零后,應測讀樁頂殘余沉降量,維持時間為3h,測讀時間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 min測讀一次。
7 . 檢測數據的整理
(1) 確定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時,應繪制豎向荷載 -沉降(Q -S)、沉降 - 時間對數(S-lgt)曲線,需要時也可繪制其他輔助分析所需曲線。
(2) 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可按下列方法綜合分析確定:
①根據沉降隨荷載變化的特征確定:對于陡降型 Q -S 曲線,取其發生明顯陡降的起始點對應的荷載值 ;
②根據沉降隨時間變化的特征確定:取 S-lgt 曲線尾部出現明顯向下彎曲的前一級 荷載值 ;
③出現5-②款情況時,取前一級荷載值;
④對于緩變型 Q -S曲線可根據沉降量確定,宜取S=40mm對應的荷載值;當樁長大于40m時,宜考慮樁身彈性壓縮量;對直徑大于或等于 800mm 的樁,可取 S=0.05D(D為樁端直徑)對應的荷載值。
⑤當按上述四款判定樁的豎向抗壓承載力未達到極限時,樁的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應取最大試驗荷載值。
(3) 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統計值的確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參加統計的試樁結果,當滿足其極差不超過平均值的 30% 時,取其平均值為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
②當極差超過平均值的 30% 時,應分析極差過大的原因,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綜合確定,必要時可增加試樁數量。
③工程樁抽檢數量少于3 根時,應取低值。
(4) 單位工程同一條件下的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特征值應按單樁豎向抗壓極限承載力統計值的一半取值。
8 . 錨、試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