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文件
院發號
[2015]3
簽發人:王成山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申請標準(修訂)
為切實提升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質量,培養造就高層次應用型人
才,有力支撐國家/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根據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
員會《關于試行工程碩士不同形式學位論文基本要求及評價指標的通知》(教指
委〔2011〕11號),并參考《天津大學關于工程碩士學位論文工作的規定》(天
大校研〔2010〕27號),以及《天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第93次會議紀要》(天
大校研〔2014〕2號)“視同EI期刊的‘特殊EI會議’名單”的相關要求,經
2015年1月15日“天津大學第十一屆學位評定第五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對電
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全日制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學位申請標準中發表學術論文的
要求做如下規定:
一、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申請標準
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須取得下述之
一研究成果,方可申請專業型碩士學位:
1.至少發表或錄用1篇SCIE收錄的期刊論文;
2.至少發表或錄用1篇被EI收錄的期刊論文;
3.至少發表或錄用1篇核心學術期刊(CSCD庫)論文;
4.在學期間至少發表1篇被天津大學學位委員會視同EI期刊的會議論文;
5.獲得1項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
6.至少申請并公開1項發明專利。
1
二、其他相關規定
1.被錄用的中文核心學術期刊(CSCD庫)論文需提供正式的錄用證明,證
明材料需經研究生導師認可方為有效。
2.會議論文必須出自《天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第93次會議紀要》(天大
校研〔2014〕2號)規定的“視同EI期刊的‘特殊EI會議’名單”。
3.同時被SCIE和EI收錄的論文視作一篇。
4.論文或專利作者順序須是導師第一、學生第二,或學生第一;學生的作
者署名單位需是天津大學。
5.國際聯合培養學生發表的論文署名按天津大學相關規定執行。
6.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獲得的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自然科學獎/
科學技術進步獎/技術發明獎),均要求獲獎單位包括天津大學,且有個
人獲獎證書。
7.發明專利要求本人為第一發明人,或其指導教師為第一發明人、本人為
第二發明人,且專利權人為天津大學。
本學位申請標準已上報天津大學研究生院學位與學科建設辦公室備案,并自
頒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釋權歸天津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五分委員會。
電氣與自動化工程學院
2015年1月19日
2

本文發布于:2023-10-29 18:37:5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698575874200295.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天津大學院發2015.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天津大學院發2015.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