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市公安局印章刻制申請表
申請刻章
單位全稱
刻章理由 經濟性質
單位地址
批文號碼
注冊號碼
1
申請
刻制
印章
全稱
2
3
4
5
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公安機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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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印章刻制申請所需資料附后
聲明:
本表格所填內容正確無誤,所提交的資料真實無假。本人明白,不如實填報或提交虛假的資料屬違
法行為,并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本人對提交的資料及法律后果負責。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一)首次申請刻制公章條件。 的數量和具體名稱);
單位組織機構法人(負責人)委托他人公安機關辦理刻章的,(2)村(居)民委員會同意刻章介紹信;
除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必須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3)負責人原件及復印件。
1、國家行政機關: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或變更)該機構的8、業主委員會:
批準文件和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刻章的證明(附所刻公章的數(1)區城市監督管理局和建設局核發的《業主委員會備案確
量和具體名稱)或在公章備案表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上加具同認書》原件及復印件;
意刻章的意見(請寫明刻章數量); (2)負責人身份證;
2、事業單位: 9、醫療機構:
(1)編制委員會批準設立(或變更)該機構的批準文件; (1)衛生局核發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
(2)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刻章的證明(附所刻公章的數量印件;
和具體名稱)或在公章備案表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上加具同意(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刻章的意見(請寫明刻章數量); (3)屬分支機構、全民、集體的需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加具同
(3)《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意刻章的意見或出具同意刻章的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刻制發票專用章需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申請刻制發票專用章需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5)委托書。
(6)委托書。 10、大型活動主辦機構(臨時機構)、單位:
3、企業單位: (1)經我市有關職能部門批準舉辦該項活動(或該機構)的
(1)《營業執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非法人單位批準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提供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批準部門出具的同意刻章證明;
(2)屬分支機構、全民、集體的需經其上級主管部門加具同(3)活動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意刻章的意見或出具同意刻章的證明; (4)委托書。
(3)申請刻制發票專用章需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11、其他單位組織機構:
(4)申請刻制報關專用章:國內企業需附進出口企業資格證依法依規成立的證明材料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刻制公章證
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外商企業需附《外明、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委托書。
商投資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關代理企業需附海關核發的12、刻制特殊公章:
《報關企業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提供資料外,還需附有關單位批準刻制該特殊公章的批
(5)申請刻制報檢專用章需附《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復文件及公章式樣。
書》原件及復印件; (二)重新申請刻制公章條件。
(6)委托書。 因公章遺失、被搶、被盜、損壞的,可以重新申請刻制公章。
4、社會團體組織: 除按首次申請刻制公章要求提供所需的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證
(1)民政局出具的刻章證明; 件材料:
(2)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1、公章遺失補辦。登報聲明原件(所在地級市以上公開發行
(3)社團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的報紙上登原公章遺失作廢聲明);股東會出具補辦公章決議(各
(4)市或區民政局批準設立(或變更)該社團的批準文件; 股東簽名);原公章備案證明原件。如企事業單位內部已部已變
(5)申請刻制發票專用章需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更法人,但因公章遺失無法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的,需要原
(6)委托書。 法人出具親筆簽名的公章遺失書面聲明。必要時,受理部門對其
5、民辦非企業單位: 真實性進行核實。
(1)民政局出具的刻章證明; 2、公章被搶,被盜補辦。屬地派出所報案回執,登報聲明原
(2)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的原件及復印件; 件(所在地級市以上公開發行的報紙上邗登);原公章備案證明
(3)該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原件。
(4)市或區民政局批準設立(或變更)該單位的批準文件原 3、公章損壞重刻。原公章備案證明原件,在領取新公章的同
件及復印件; 時收繳舊公章。
(5)申請刻制發票專用章需附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單位變更名稱重新刻制公章。有關單位核發的變更通知書
(6)委托書。 或變更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公章備案證明原件,在領取新公章
6、居(村)民委員會: 的同時收繳舊公章。
(1)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刻章證明(附所刻公章
的數量和具體名稱);
(2)負責人原件及復印件。
7、居(村)民小組:
(1)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刻章證明(附所刻公章
注:以上所需資料請用A4紙復印,并提供原件核對。

本文發布于:2023-11-04 21:21:1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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