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紀檢監察干部應具備的五種能力
作者:武建忠
來源:《中外企業家·下半月》 2013年第4期
武建忠(霍州煤電集團呂梁山煤電有限公司木瓜煤礦,山西 呂梁 033100)
摘 要:企業紀檢監察干部應具備教育引導宣傳能力、綜合分析協調能力、規范能力、監督
檢查能力、查辦案件和效能監察能力、準確的文字表達能力,才能適應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的
要求。
關鍵詞:紀檢監察;干部;能力素質;思考
中圖分類號:F276.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11-0143-02
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是黨和國家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紀檢監察干部在黨風廉
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中,肩負著重要的職責任務,其能力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著企業黨風
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下面就企業紀檢監察干部應具備的能力素質談一點自己膚淺
的認識。
一、教育引導宣傳能力
教育引導能力是指紀檢監察干部教育引導所屬黨員、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特殊崗位從業
人員自覺遵守反腐倡廉的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反腐倡廉的各項規章制度,管好自己、管好同級
和下屬、管好家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的能力。具體為:組織所屬黨員、領導人員、管理人員
和特殊崗位從業人員認真學習反腐倡廉的法規制度,深刻理解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精神實質,
熟記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具體內容;教育引導他們認真執行反腐倡廉法規制度,自覺用反腐倡
廉法規制度規范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則、率先垂范,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別
人不做的、自己首先遵守,提高貫徹落實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自覺意識;組織所屬黨員、領導
展源頭治理、懲處違紀違規行為、責任追究等工作情況進行及時分析研究,掌握面上的情況,
提出工作計劃或工作措施。
三、制度規范能力
制度規范能力是指將上級反腐倡廉的制度措施結合單位、部門實際細化、量化、具體化,
使其更具有約束性、規范性、現實性的能力。紀檢監察干部應具有將上級制定頒布的反腐倡廉
制度措施,結合單位、部門實際細化、量化、具體化,使制度措施更具有規范性、約束性,切
實規范約束單位、部門黨員、領導人員、管理人員和特殊崗位從業人員的管理行為和權力運作,
有效防止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和權錢交易行為的發生。制度規范能力就是要將上級、下級、同
效能監察工作小組對所立項目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或抽查,注重發現監察對象履職管理、材料
購置、質量監管、材料使用、資金控制等方面的存在問題或薄弱環節;三是提出監察建議、改
進項目管理,效能監察小組要善于發現所列項目在管理、施工、進度、質量中的問題,及時提
出監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予以整改,提高工程質量和資金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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