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山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
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
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
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
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
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類別
(一)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
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
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
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
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
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
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
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相同的考試招生政策和培養標準,其
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碩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
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三、招生專業
(一)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或“山東大學研究生
招生信息網”查看我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二)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或“6”的專業為專
業學位專業(領域),第五位為“Z”的專業為我校自主設置的二級學
科專業,第五位為“J”的專業為交叉學科專業。
(三)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非全日制”的,為非全日制招生專業,
注明“單考非全日制”的為單獨考試專業,未注明的為全日制招生專業。
四、招生計劃
(一)我校2020年預計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400人、非全日
制碩士研究生1400人,其中推薦免試研究生的接收比例約占學校全日
制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40%,最終招生人數以國家正式下達的招生
計劃文件為準,擬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數以最后推免生系統確認的錄
取人數為準。
(二)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為考試計劃人數,不含
推免生人數。最終錄取的考試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
推免生接收情況及各專業報考情況作適當調整。
五、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
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
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
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近三年內須在正式出版的
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發表1篇學術論文,并
被CSSCI或SSCI、SCI、EI收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主管部門同
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
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
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
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
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
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
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
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
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
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
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報考人員須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臨床醫師資格證報考條件并同
時符合山東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報考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報考專業應
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
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
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
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
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
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
單位的在職人員。
(四)報名參加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為在職人員。
(五)我校部分專業對考生報考另有其他要求,具體報考要求見我
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凡按規定可接受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學科(類別)、專業
(領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錄辦法見我校當年發布的推免生招
生簡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
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六、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
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
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
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瀏覽報考須知,
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
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
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
得修改報名信息。
3.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
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報考我校單獨考
試、強軍計劃的考生,報考點須選擇山東大學,并根據我校安排進行現
場確認和參加考試,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
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
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
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
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
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
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
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
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
驗。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
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
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
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
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7.國防生和現役報考我校,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有關
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
與相關單位聯系。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
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
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
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選擇山東大學報考點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我
校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
時間為11月5日左右,具體時間、地點和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
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須按所選擇報考點的規定和安排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
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
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
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
行承擔。
七、初試
(一)考生應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間,憑網報
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
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
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方式均為筆試,考試科目和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詳見我
校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9年12
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四)我校將于2020年2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初試成績。
八、復試
(一)我校將于2020年2月底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
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
(二)我校將于2020年3月10日起進行復試。具體時間和安排
以我校發布的復試通知為準。不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
取。
(三)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
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
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四)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本科
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
欄。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五)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
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
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七)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
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
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
考條件的,可申請免試(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
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
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八)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進行,由我校校醫院組織,體檢標
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
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
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
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調劑
(一)3月25日左右,我校將根據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情況和招
生計劃剩余情況,發布調劑生接收公告。調劑生復試時間初步定在4月
15日左右。具體時間和要求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另行通知。
(二)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申請往其他高校調劑,無需到我校辦
理任何手續。
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
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單位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
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
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
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十一、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
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
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
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參加非全日制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擬錄取時將本人人
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我校,其中,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后將人事檔
案轉入我校。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不能按規定時間轉入我校的非定向
就業考生以及不能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的定向就業考生不予錄取。
(三)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
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四)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考生的信息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
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后可以保留
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六)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
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十二、學制與學費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
習年限適當延長。
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
具體學制和學費標準,將另行公布。
十三、培養所在校區
(一)培養地點在濟南各校區的招生單位為: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易學與中國古代哲學研究基地、猶太教與跨宗教研究基地、經濟學院、
經濟研究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文學院、文藝美學研究基地、國際教育
學院、儒學高等研究院、外國語學院、藝術學院、歷史文化學院、數學
學院、金融研究院、物理學院、化學與化工學院、微電子學院、晶體材
料研究所、管理學院、新聞傳播學院、新一代半導體材料集成攻關大平
臺、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熱科學與工程研究中心、機械工程學院、能
源與動力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高等技術研
究院、土建與水利學院、軟件學院、體育學院、齊魯交通學院、基礎醫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環境研究院、激光與紅外系統集成技術教育部重
點實驗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學青島研
究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法學院和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的部分學生
在濟南培養,工商管理碩士的部分學生在青島培養。
(四)濟寧醫學院的培養地點在濟寧。
(五)因學校發展規劃、院系搬遷、培養實習等原因,部分招生單
位的培養地點可能會發生變化。具體培養地點,以招生單位的安排為準。
十四、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請下列獎學金、
助學金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資助:
(一)助學金。碩士生助學金用于資助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納入全國
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檔案轉入山東大學且無固定工資收入)。
(二)學業獎學金。根據研究生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等
因素進行評定,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三)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財政部、教育部下達獎勵名額,學校
擇優評定。
(四)“三助一輔”(助教、助研、助管和學生輔導員助理崗位)
津貼。
(五)優秀生源獎勵基金。對符合我校相關規定的推薦免試研究生
全部給予獎勵。
(七)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獎勵資助資金。
十五、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
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
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
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
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
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
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責任。
(二)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
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
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
考依據
(三)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
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
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
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
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四)嚴禁招生單位內部任何部門和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
活動,嚴禁招生單位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舉辦考研輔導活動的場所和設
施,嚴禁社會培訓機構進入校園以張貼簡章、廣告等各種方式進行考研
輔導培訓宣傳和組織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
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堅決清理取締并追究有關部門和相
關人員責任。
十六、其他
(一)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
專項招生計劃的報名、錄取辦法按國家的相關文件執行。
(二)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
數學均是我校自命題,其他科目與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考試科目相
同。
(三)招錄港澳臺地區考生研究生招生簡章將根據國家規定另行發
布。
(四)學校原則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住宿。對確有住宿需
求的,學校將根據宿舍空余情況和學生申請情況進行適當安排,但不保
證申請者都能安排,不保證住宿地點與所在學院在同一校區。
(五)我校自命題科目考試范圍以我校發布的考試大綱為準。考試
大綱、往年試題、往年分數線等信息可登錄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查詢。
(六)山東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的唯
一官方網站,我校各招生單位均在其單位網站上開辟了招生專欄。請考
生及時關注我校網站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本文發布于:2023-11-14 09:23:5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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