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工業大學2019年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
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為了進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于拔
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招生考試制度,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天津工業大
學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辦法:
一、適用對象
天津工業大學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2019年采取公開招考和碩博連讀兩種
方式選拔、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其中碩博連讀生從我校2017級、2018
級碩士研究生中選拔。
二、申請條件
(一)考生的專業
考生本科畢業專業為紡織科學與工程一級學科所屬二級學科各專業,及紡
織科學與工程相關學科專業,包括工學類專業、理學類專業。注:社科類專業
只能報考紡織經濟管理方向。由于考生專業不符造成的不予錄取,后果由考生
本人承擔。
(二)報考條件
參見《天津工業大學2019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此外,考
生須提前聯系報考導師并獲得報考導師撰寫的推薦信。
(三)申請材料
1、參見《天津工業大學2019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需
要提交的材料。
2、學院要求:
(1)兩封推薦信(其中一封由考生的碩士導師撰寫,另一封須由具有博
士生導師資格的教授撰寫);
(2)碩士論文詳細摘要(不少于3000字);
(3)博士學習科研規劃(3000字左右);
(4)定向或在職博士考生應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時提供本人及
報考導師簽字的關于落實培養費的承諾書,需經學院學位委員會審議,并同意
報考。
三、學習年限及學費
博士生入學時間為2019年9月,學習年限為3-6年,學費10000元/年。
四、報名、現場確認
具體信息詳見《天津工業大學2019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請于領
取準考證當日將學院要求提供材料遞交到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
室(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樓F309室)。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
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考核方案
(一)英語成績合格認定
英語成績合格認定標準按照《天津工業大學2019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
簡章》規定執行。
(二) 專業基礎測試
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
考試方式:由本學科博士生導師牽頭組成博士生培養指導小組(3~5人,
其中高級職稱至少3人),經學院備案同意,對考生的專業基礎能力進行測
評。主要測評內容為考生的背景材料:
1、本科、碩士階段學習經歷與學業成績、排名等(請考生攜帶相關證明
材料);
2、考生在所報考學科領域的突出成績、科研能力及學術水平等。(如已取
得的科研成果,發表的高水平學術論文,已公布的專利等);
3、考生攻讀博士學位生所具有的專業知識、培養潛質、綜合素質能力
等。
(三)專業綜合測試
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
考生專業綜合測試考試時間由學院統一安排,和復試面試同時進行。由學
院安排測試小組對考生該項能力進行測試。
考試內容:學院根據考生報考導師的情況確定測試小組(一般由學位會成
員擔任),各測試小組根據以下內容進行測評或考試。
1、文獻閱讀能力測評:
由學院指派本學科專業方向帶頭人或學術骨干教師分別選定當年最新相關
領域國際學術刊物刊載的論文1-2篇,至少提前1天公布給考生(考生登錄紡
織科學與工程學院網站主頁【網址】查看下載),由考生任選 1 篇閱讀。通過
面試形式對考生該項能力進行考察。測試時,考生用5-10分鐘時間采用PPT方
式介紹該論文,包括論文的研究內容、背景、意義、論文報道的工作和貢獻、
主要創新點及科學價值,匯報結束后,考生回答老師的提問。
2、考生以學術報告形式介紹碩士期間的研究工作,或由考生獨立完成的
其它科技工作,時間5-10分鐘。要求:研究背景、意義,研究現狀,解決的
科學問題,采用的實驗、理論和計算方法,主要結果、結論及其科學價值。報
告結束后,考生回答老師的提問。
3、對于在我校博士生招生專業目錄列出的、擬首次招收博士生的研究方
向,測試報考考生具備的與該研究方向相關的基礎理論知識、課題開展計劃、
課題研究思路、課題擬取得的成果等。問答時間為10分鐘左右。
考試結束后由測試組組長將本項考試成績上報至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
生管理辦公室
(四)復試
復試條件:考生英語成績認定合格,方能參與復試,否則上述三項成績自
動取消,取消考生復試資格。
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
考試方式:面試
內容:學院根據考生報考導師的情況確定復試小組,并統一安排復試。復
試主要內容為考生專業基礎、綜合學術測試等。
(五)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計算公式:
總成績=(專業基礎測試+專業綜合測試)/2*40%+復試*60%。各單項成績低
于合格線,視為成績不合格。
咨詢電話:********
六、錄取
英語成績合格是進入專業綜合測試和專業基礎測試以及復試的入門條件,
但不計入總成績,各單項成績低于合格線,視為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1、紡織科學與工程學科博士生導師招生名額分配按《紡織科學與工程學科
博士生指導教師招收博士生名額分配辦法(暫行)》執行。每名博士生導師每
年招生(含跨學科招生)總數不超過2名(特殊人才按協議執行),即1名統
考生+1名碩博連讀生。
2、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學院的考核結果,在滿足第1條基礎上,先
進行碩博連讀生的錄取,錄取辦法按照《天津工業大學關于選拔和培養碩博連
讀研究生的辦法》(津工大[2016]46 號)的相關規定執行;每學年招收碩博連
讀生的名額原則上不超過當年博士生招生計劃的60%。
3、在滿足第1和2條基礎上,進行統考生的錄取。英語成績認定合格且專
業基礎測試、專業綜合測試、復試不低于60分。統考考生成績按所報考導師分
別排序,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錄取,若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
排序。
總成績=(專業基礎測試+專業綜合測試)/2*40%+復試*60%。
4、學院根據本年度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考察結果提出擬錄取名
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5、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6、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
者不予錄取。
7、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在網上公示
10個工作日。
8、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將不予錄取。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招生當年教育部相關要求執行。
七、其他
其他事項按學校相關文件要求辦理。
八、監督機制
(一)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對申請-審核各個
環節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申訴電話:********。地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9號天津工
業大學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樓F309室
九、本辦法解釋權在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
歡迎廣大考生報考天津工業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

本文發布于:2023-11-14 09:51:1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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