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7日發(作者:黃寶石)

附件一:
國家開發銀行
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指南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主導,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在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家開發銀行)是全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主力銀行。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辦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開展情況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于2008年開始啟動,當年在大同市渾源縣、忻州市神池縣、陽泉市平定縣等地區開展了試點工作,向457名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發放貸款合計256.59萬元。2009年,山西省作為全國六個全面推進生源地貸款的試點省份之一,全面開展了這項業務,當年實現全省覆蓋,向我省符合貸款條件的8974名大學生發放貸款合計4647.17萬元。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等有關部門要求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覆蓋范圍的精神,目前全國20多個省份開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開發銀行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省份有:安徽、甘肅、廣西、貴州、海南、湖北、湖南、江蘇、江西、內蒙、寧夏、青海、山東、山西、陜西、四川、新疆、云南、重慶等19個省份)。
2010年我省將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對本省學生的覆蓋范圍,實現貸款模式轉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貸款為主渠道,高校貸款為補充”的我省國家助學貸款運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教育部門或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所在高校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如何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重大意義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助學貸款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資助政策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今后大力推進的主要助學貸款形式,是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推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步驟,是利用財政、金融手段,創新金融服務體系,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的重要探索和實踐,對進一步完善我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整體效應、對確保實現國家資助政策既定目標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是一項惠民工程,對于推進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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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優越性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比較符合金融屬性、屬于可持續發展的國家助學貸款項目,與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相比具有一定優越性,具有廣闊的前景。
1、方便學生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能讓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在新學年赴學校報到之前就在戶籍所在地申請到助學貸款,這為他們順利入學并最終完成學業起到重要的經濟保障作用,不用擔心交不起學費而放棄上學。
2、降低了銀行貸款風險。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借款人只有貧困生一人,而生源地信用貸款增加了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學生在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貸款,與共同借款人一起簽訂貸款合同,共同承擔還款責任,便于跟蹤和管理。
3、減輕高校的財政負擔。如果學生在生源地貸款,高校就不用承擔其辦理高校助學貸款所需的風險補償金,減輕了高校的財政負擔,有助于改善教學質量。
4、減輕省級財政的壓力。與高校助學貸款相比生源地貸款中央財政承擔了對中央高校學生、跨省就讀學生在校期間貼息資金和風險補償金,在本省就讀學生的風險補償金,也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擔,最大限度地減輕了省級財政的壓力。
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條件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
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資助對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親屬、同學、老師或近鄰中選擇一名60歲以下,無不良行為記錄,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為共同借款人。
七、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材料
1、家庭經濟困難證明:《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一式二份)或《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一式二份,家庭經濟困難已經高校認定的在校生適用);
2、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3、入學報到通知書及報到須知復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學生證復印件(在校生,一式二份);
4、申貸學生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請一式三份);
5、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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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庭戶口本;
7、戶籍已遷往就讀高校的學生還須提供戶籍(遷出)證明(一式二份)。
8、在校生申請貸款,曾休學的,需提供休學證明材料(一式二份)。
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時間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學年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須在貸款學年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不可以中途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九、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辦程序
1、學生備齊除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外的其他申請材料,登陸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填報有關申請信息,打印申請表;
2、學生與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攜帶貸款申請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貸款資格審查(持有有效《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或《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貸款申請表資格審查情況一欄免去貸款證明出具單位的審查意見);審查通過后,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署借款合同;
3、學生攜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先行赴校報到,并將校方出具的合同回執在規定的期限內(報到后20日內,以郵戳日期為準)寄回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否則,借款合同自動解除。
4、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貸款申請后報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省學生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審核后報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
5、國家開發銀行山西分行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支付貸款。
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使用范圍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用途為學生在讀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
在學校已獲得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獲得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新生或在校生,當年度不得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金額?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為整數,每學年最低1000元,最高6000元,且不超過申貸學生該學年應繳學費和住宿費的總額。
十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利率和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政策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且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
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財政貼息),無需支付利息。畢業后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負擔,每年12月20日償還一次利息(畢業當年自9月1日起計算)。中途休學不享受財政貼息,利息由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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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期限和還貸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貸款期限,最短5年,最長14年,原則上按照申貸學生完成全日制本專科學制的剩余學習年限加10年確定,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可以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
正常情況下,學生在校就讀期間及畢業后兩年為寬限期。貸款后,寬限期不因借款學生中途休學而延長。寬限期內,可以只還利息(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財政貼息),不還本金。寬限期后,每年須等額償還貸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如需提前還款,學生登陸在線服務系統提出申請,按照單筆借款合同,一次性提前償還該合同項下尚未清償的所有債務。國家開發銀行對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提前還款,不收取除應收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十四、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之后,如果學籍發生變動該怎么辦?
當借款學生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結業,肄業,退學,被迫取消學籍時,自辦理相關手續之日的下月首日起自付利息。
十五、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違約后果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數額償還貸款,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對違約還款金額計收罰息;
2、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借款人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
3、對于連續拖欠還款行為嚴重的借款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銀行將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4、嚴重違約的貸款人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十六、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中應開展的工作
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最終受益者,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與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業務相近,因此高校應該而且能夠配合國家開發銀行和各級學生資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各高校應了解并積極宣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政策;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建立并及時維護本校生源地借款學生信息庫,實時掌握學生學籍變動狀態;認真填寫或核對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督促學生按時寄回生源地學生資助中心;跟蹤并核對生源地借款學生繳費到賬情況;向貸款繳費學生開具正規收據等。
二○一○年七月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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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學校: 院(系): 專業: 年級:
學生本人基本情況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人口數
孤 殘 □是□否
單 親
性 別
政治面貌
畢業
學校
出生年月
□是□否
與學生
關系
聯系電話 (區號)-
工作(學習)單位
職業
年收入(元)
健康狀況
入學前
戶口
個人
特長
烈士子女
民 族
□城鎮 □農村
□是□否
家庭通訊信息
家庭成員情況影響家庭經濟
狀況有關信息
簽章民政詳細通訊地址
部門郵政編碼
信息
附件2:
詳細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姓名
年齡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學生本學年已獲資助情況
。
家庭遭受自然災害情況: 。家庭遭受突發意外事件: 。
家庭成員因殘疾、年邁而勞動能力弱情況: 。
家庭成員失業情況: 。家庭欠債情況: 。
其他情況: 。
學生家庭經辦人簽字:
所在地鄉
鎮或街道單位名稱:
民政部門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區號)-
學生本人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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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學校:
學生本人基本情況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學 院
年 級
班
系
性 別
政治面貌
在校聯系電話
出生年月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專 業
民 族
元
學生陳述申請認定理由民主評議認定決定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注:可另附詳細情況說明。
A.家庭經濟一般困難 □
評議小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推薦檔次B.家庭經濟困難
□
C.家庭經濟特殊困難 □
D.家庭經濟不困難
□
陳述理由經評議小組推薦、本院(系)認真審核后,
□ 同意評議小組意見。
□ 不同意評議小組意見。調院(系)整為 。
意見
工作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經學生所在院(系)提請,本機構認真核實,□
同意工作組和評議小組意見。
□ 不同意工作組和評議小組意見。調整為:
學校學生資助 。
管理機負責人簽字:
構意見
年 月 日
(加蓋部門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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