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發(作者:仿詞)

第一章 統計總論
1.統計三種不同含義:統計工作,統計資料,統計學(總體性、數量性、具體性、社會性)
2.關系:統計資料是統計工總的成果,統計工作和統計資料是過程與成果的關系。統計學是統計工作經驗的總結,統計學來源于實踐,又高于實踐,反過來對統計實踐具有很大的指導作用。
3.統計學的研究對象:統計學最初是以社會現象為其研究對象的。統計的研究對象是統計研究所要認識的客體,這個客體獨立存在于人們的主管意識之外。社會經濟統計學的研究對對象是社會經濟現象總體的數量特征和數量關系,通過這些數量關系反映社會經濟現象的規律性。
4.社會經濟統計的特點:數量性(數量特征、數量關系、數量界限),總體性,具體性,社會性。
5.統計學的性質:社會經濟統計學是一門認識社會經濟現象總體數量的方法論科學。
.6.統計研究方法:大量觀察法,統計分組法,綜合指標法,統計模型法,統計推斷法
7.統計的基本任務: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
8.統計的基本職能:信息職能、咨詢職能、監督職能9.統計的過程:統計設計、統計調查、統計整理、統計分析、統計資料的提供和管理。
10.統計總體:是由客觀存在的具有某種共同性質的許多個別單位所構成的整體。(客觀性、同質性、大量性、差異性)
11.總體單位(個體):構成總體的每一個別事物,簡稱單位。12.標志:是說明總體單位屬性或特征的名稱。13.指標:是用來反映總體數量特征的科學概念和具體數值。(數量性、綜合性、具體性)(六要素:指標名稱、計算方法、計量單位、時間限制、空間限制、具體數值)
14.區別與聯系:說明的對象不同。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征的,而標志是說明總體
單位特征的。表示方法不同。標志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志與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志兩種,而指標都是用數值表示的。聯系,許多統計指標的數值時從總體單位的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的。有些統計指標與數量標志之間存在一定條件下變換干系。
15.變異:標志和指標的具體表現都不相同,他們之間的差異和變化
16.變量(包括各種數量標志和全部統計指標,都是以數值表示的,但是不包括品質標志):可變的數量標志。變量的具體表現就是變量值。
第二章 統計調查
1. 統計調查時整個統計工作的基礎,是統計匯總、整理、分析研究、判斷、估算和預測等工作過程的基礎,是決定整個統計工作質量的重要環節。(要求:準確、及時、全面、系統)
2. 統計調查的種類
被研究總體范圍:全面調查、非全面調查
調查登記的時間是否連續:經常調查、一時調查
組織方式:統計報表、專門調查
搜集資料方法不同:直接觀察法、采訪法、報告法
3.
統計調查方案的內容:a.確定調查目的b.確定調查對象和調查單位c.確定調查項目d.擬定調查表示e.確定調查時間和調查期限f.制定調查的組織實施工作計劃g.選擇調查方法。
4. 普查:是國家為了詳細了解某項重要的國情國力而專門組織的一次性的全面統計調查。特點:a.普查比任何其他調查方式所掌握的資料都更全面、 更系統。b.普查主要調查一定時點上的社會經濟總體現象。
5. 統計報表: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表格形式、指標項目,統一的報送程序和報送時間定期向國家和各級領導機關提供基本統計資料的一種統計調查方法。
6. 重點調查:在調查對象中選擇一部分重點單位進行調查的方法。重點調查能以較少的投入。較快的速度取得某些標志的主要情況和基本趨勢
7. 典型調查:是一種專門組織的非全面調查。
8. 抽樣調查:根據概率理論,按照隨機原則,從調查對象中抽取一部分單位進
行觀察,并據以推斷總體指標數值的一種非全面調查方法。作用:節省人力、費用,提高調查的經濟效果:節省時間,提高調查的時效性:可以增加調查項目,取得比較詳細的資料,提高統計資料的準確可靠程度。1.無法或很難進行的全面調查可以應用抽樣法了解全面情況。2.應用抽樣法可對全面調查的結果加以補充或訂正。3.抽樣法應用于生產過程中產品質量的檢查和控制。4.運用抽樣法可以對總體的某種假設進行檢驗。
第三章 統計整理
1. 統計分組:是根據統計研究的目的和要求,按照某種或某幾個標志,將總體單位劃分若干性質不同的組的一種統計方法。作用:劃分現象的類型、反映總體的內部結構、分析現象之間的依存關系。作用:劃分現象的類型,揭示現象的內部結構,分析現象的依存關系。
2. 分配數列的概念:將總體所有單位按組歸類整理,并按一定順序排列,形成總體單位在各組間分布。種類:品質分布、變量分布
3. 統計表:統計調查所得來的數字資料,經過匯總整理后,得出一些系統化的統計資料,將這些統計資料按一定的順序填列在一定表格內,就形成了統計表。
4. 統計表的作用:能使統計數字條理化、系統化、能更清晰地表述統計資料的內容。便于分析研究對象各項目之間的互相關系,便于比較分析。便于把研究對象的發展規律顯著的表述出來,同時便于顯示各項目之間的顯著差別。利用統計表便于檢查數據的完整性和正確性。
5. 統計表的結構:總標題、橫行標題、縱欄標題、統計數字。
第四章 總量指標與相對指標
1. 總量指標:是反映社會經濟現象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的總規模、總水平或總工作總量的一種綜合指標。
2. 總量指標的作用:認識社會經濟現象的基礎。是制定政策、編制計劃、實行社會經濟管理的基本依據之一。是計算相對指標、平均指標以及各種分析指標的基礎指標。
3. 總量指標的分類:
內容不同:總體單位總量、總體標志總量
時間狀況不同:時期指標、時點指標
計量單位不同:實物指標、價值指標、勞動量指標
4. 相對指標:又稱相對數,它是兩個有聯系的指標數值對比結果。特點是把兩個對比的具體數值概括化或抽象化了,使人們對現象之間所存在的固有聯系有較為深刻的認識。
5. 相對指標的作用:能具體表明社會經濟現象之間的比列關系。能使一些不能直接對比的事物找出共同比較的基礎。相對指標便于記憶、易于保密。
6. 結構相對指標:總體部分數值/總體全部數值。作用:a.可以反映總體內部結構特征。b.通過不同時期相對數的變動,可以看出事物的變化過程以及發展趨勢。c.能反映對人力、物力、財力的利用程度及生產經營效果的好壞。d.結構相對指標在平均數計算中用于分析加權算術平均指標的大小及其變動原因。
7. 比例相對指標:總體中某部分數值/總體中另一部分數值。作用:比例相對指標對于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具有重要意義。利用比例相對指標可以分析國民經濟中的各種比例關系。
8. 比較相對指標:某條件下的某類指標數值/另一條件下的同類指標數值。作用:對事物發展在不同地區、不同部門、不同單位或不同個人之間進行比較分析,以反映現象之間的差別。另外,計算比較標準典型化的比較相對數,還可以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從而提高企業的生產水平和管理水平提供依據。
9. 強度相對指標:某一總量指標數值/另一有聯系而性質不同的總量指標。作用:a.說明一個國家、地區、部門、的經濟實力或為社會服務的能力。b.反映和考核社會經濟效益。c.為編制計劃和長遠規劃提供參考依據。區別平均指標:含義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說明某一現象在另一現象中發展的強度,普通程度求密度。而平均指標說明的是現象發展的一般水平。計算方法不同,強度相對指標與平均指標雖然都是兩個有聯系的總量指標之比,但強度相對指標的分子和分母的聯系表現為一種經濟關系,平均指標分子和分母的聯系時一種內在的聯系,那分子是分母所具有的標志,對比結果是對總體各單位某一指標值的平均。
10. 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指標:實際完成數/計劃數。作用:a.可以準確地說明各項計劃指標的完成程度,為搞好經營管理提供依據。b.可以反映計劃執行進度,以
便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措施,推動經濟建設的良好發展。c.可以反映經濟計劃執行中的薄弱環節,鼓勵執行計劃的落后者向先進者看齊,為組織新的平衡提供依據。
11. 動態相對指標:報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第五章 平均指標
1. 平均指標:同質總體某一標志在一定時間、地點、條件下所達到的一般水平。(特點:將數量差異抽象化、職能就同類現象計算、能反映總體變量值的集中趨勢)
抽樣誤差:是指在遵守隨機原則的條件下,用抽樣指標代表總體指標所產生的不可避免的誤差,抽樣誤差表現為抽樣指標與總體指標的絕對離差。
影響因素:1.抽樣單位數目多少。2.總體各單位標志變異程度大小。3.抽樣的組織形式和方法。
變異指標:是綜合反映總體各單位標志值及其分布的差異程度的指標。作用:1.標志變異指標是衡量平均數代表性的重要尺度。2.變異度指標可以衡量現象變動的穩定性和均衡程度。3.研究總體標志值分布偏離正態情況。4.變異指標是進行抽樣推斷等統計分析的一個基本指標。
編制動態數列的原則:1.時間方面的可比性2.空間的可比性3.指標口徑的可比性4.指標的計算方法和計量單位方面的可比性。
發展水平:是指動態數列中各時間上所對應的指標數值的統稱。
平均發展水平:是將不同時間發展水平加以平均而得到的平均數,由于它是不同時間的、動態上的平均,故稱為序時平均數或動態平均數。
影響動態數列的四個因素:1.長期趨勢。2.季節變動。3.循環變動.4.不規則變動。
直線趨勢的測定方法:1.時距擴大法。2.移動平均法。3.最小平均法。
抽樣調查的特點:1只抽取總體中的一部分單位進行調查。2.用部分單位的指標數值去推斷總體的指標數值。3.按隨機原則抽取調查單位。4.抽樣調查的誤差可以事先計算并加以控制。
指數:廣義,是泛指反映社會經濟現象變動程度的相對數,包括動態變化相對數、比較相對數和計劃完成程度相對數。狹義,綜合反映多種不同事物在不同時間上的總變動的特殊相對數。性質:相對性、綜合性、平均性。
統計指數的作用:1.綜合反映事物的變動方向和變動程度。2.分析多種因素影響現象的總變動中各個因素的影響大小和影響程度。3.研究事物在長時間內的變動趨勢。
指數分類:1按照指數所反映的現象總體范圍不同,分為個體指數和總指數。2.按照指數說明現象的性質不同,分為數量指標指數和質量指標指數。3.按照指數編制方法不同,分為綜合指數、平均指數、平均指標指數。4.按指數所說明的因素不同,分為兩因素指數和多因素指數。5.按指數所反映的時間狀況不同,分為動態指數和靜態指數。
綜合指數:是用綜合法對總體各部分數值來進行對比而計算的指數,用以反映總體動態變化。特點:1先綜合后對比2.把總量指標中的同度量因素加以固定,一測定所要研究的因素3.分子與分母所研究對象的范圍原則上必須一致。4.綜合指數的計算對資料要求較高,需要使用全面資料。
相關關系的種類:1從相關關系涉及的變量數量分為簡單相關關系和復相關關系或者多重相關。2從相關關系的表現形式分為線性相關和非線性相關。3.從變量的相關關系變化方向分為正相關和負相關。4按相關的程度分為完全相關、不完全相關和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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