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7日發(作者:牛刀小試是什么意思)

心理委員規章制度
為了貫徹教育部《關于加強高職院校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議》,規范班級心理委員的選拔、組織、管理與考核,充分發揮心理委員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本制度制定如下:
一、心理委員的職責:
1.宣傳心理健康知識,介紹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觀點。
2.協助心理普查和心理檔案的建立。
3.觀察并及時反映本班學生的心理活動,以月度報告形式向指導老師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匯報。
4.協助開展班級相關的心理活動,如主題班會、集體指導、集體合作活動等。
5.及時發現問題,當個別同學有嚴重心理問題時,要立即報告,并指引其XXX老師尋求幫助。
6.對有必要進行心理測量的學生進行集體登記,并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老師聯系。
7.協助教室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課。
8.每學期撰寫工作總結,并上報心理工作站。
9.工作按照保密原則,保護同學的權益,不得任意泄漏同學的隱私。
二、心理委員的產生與撤換:
1.產生:由個人自發、班級介紹、指導老師觀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審查的方式產生。心理委員作為班委的一員,需自發報名,由指導老師審查,由心理工作站老師審查培訓后才能履行職責。
2.撤換:如院、系、班中任何一級認為某人不適合擔任心理委員職務時,可對其進行撤換。心理委員因個人原因也可隨時向班委申請離職。
三、心理委員的培訓:
心理委員產生后,需接受心理專業老師的系統培訓。培訓時間為每年9-10月份,對重生中選拔出的心理委員進行培訓。全體心理委員需參加5月份的培訓,無故不參加者不能再擔任心理委員職務。
四、心理委員的管理:
心理委員屬于班委會成員,同時具備XXX會員資格,歸所在系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兩重領導。心理委員的考核實行院、系、班相聯合的考核方式。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對心理委員的工作進行年度評審和表彰。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補充或修改,須經班委會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審批后方可生效。
4.具備一定的心理知識和心理輔導能力;
5.具備優秀的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
6.沒有嚴重的心理問題或疾病。
三、心理委員的主要角色:
1.擔任班級心理委員的“行政職務”,負責班級心理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2.擔任班級心理委員的“業務職務”,通過參加心理健康教育的業務培訓并查核合格,獲得學校頒發的“心理咨詢員”合格證書,為學生提供個體心理指導服務。
四、心理委員的工作內容:
1.定期向班主任、心靈成長坊報送“班級學生心理狀態晴雨表”,分別從研究、生活、交往、感情、危機事件、綜合評論等多個維度對本班學生的一周心理狀態進行報告;
2.建立危機事件實時反應制度,對班級中可能或馬上發生的危機事件,實時向班主任、政教處、心靈成長坊反應,防止惡性事件的發生;
3.組織豐富多彩的班級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如“心理園地”墻報、集體心理指導活動等,促進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4.聯合本班學生的現狀展開檢查研究,促進、改良班風、學風,解決本班學生的心理問題,促進學生研究水平的提升;
5.在參加心理咨詢員的業務培訓并經查核合格的基礎上,對有需求的學生進行個體心理指導工作;
6.參加心理委員、學生心理咨詢員等培訓,不斷提升自身的心理知識和心理輔導能力;
7.輔助心靈成長坊編寫《班級心理委職工作手冊》,為全國的學校心理健康工作,特別是班級本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借鑒。
五、心理委員的工作方法:
1.與老師、同學保持優秀的關系,積極溝通交流,建立良好的團隊合作關系;
2.注重研究和實踐,不斷提升自身的心理知識和心理輔導能力;
3.在學有余力的情況下,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組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拓寬自己的視野和經驗;
4.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保證班級心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六、心理委員的工作評價:
1.班主任、心靈成長坊對心理委員的工作進行定期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心理委員的工作態度、工作效果、工作方法等;
2.根據評價結果,對心理委員進行表揚或批評,并提出改進意見;
3.心理委員在評價中表現優秀者,可獲得相應的榮譽稱號和獎勵。
院心理健康教育目標。
6.定期組織班級同學進行心理健康知識的研究和交流,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自我調節能力。
7.開展心理咨詢服務,為有需要的同學提供心理支持和幫助。
8.參與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心理委員培訓,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和服務能力。
9.與班級指導員、臥室心理信息員、學院心理聯系員老師等密切合作,共同維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和班級穩定。
10.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心理委員規章制度,保證工作的規范性和效果性。
11.定期總結工作,反思自身不足,不斷完善工作方法和服務質量。
4.心理委員應當保持樂觀、爽朗的心態,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狀況。
5.心理委員應當擅長與人交流,并具備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
6.心理委員可以由班委兼職或從學生中選拔產生。
7.指導員可以通過學生自發報名或介紹等方式最終確定心理委員人選。
三、心理委員的職責
1.心理委員應當著重保護自己的心理健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在工作中,心理委員應當嚴格遵守保密原則。
3.心理委員應當以熱忱、真摯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同學,在工作中可以以心理學、哲學、社會學等理論為指導,尊重科學,腳踏實地,摒棄個人好惡,嚴禁宣揚和采納迷信、空幻、神靈等非科學的理論和方法。
4.心理委員應當保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及時發現不良狀況,并及時反應。
5.心理委員應當在班級中進行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與普及。
6.心理委員應當輔助學院心理聯系員老師做好勤學生心理健康狀況的檢查。
7.心理委員應當組織班級同學踴躍參加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輔助探究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門路和方法。
8.心理委員應當探究提升本班學生心理素質、創新能力等的門路和方法。
9.心理委員應當參加學校和學院舉辦的心理委員培訓。
10.心理委員應當注意工作方法,與老師、同學保持良好的關系。
11.心理委員應當每日與臥室心理信息員碰頭,做好意理危機發生的監控工作。
12.在學有余力的情況下,心理委員應當輔助各系(院)兼職心理教師做好其他工作。
四、心理委員的平時工作:
1.心理委員應當按期報告,采集本班同學的心理健康信息并填寫《班級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表》,上交給指導員、本學院心理聯系員老師。
2.心理委員應當制定危機事件實時反應制度,對班級中可能或馬上發生的危機事件,及時向學院心理聯系員老師反應,防止惡性事件的發生。
3.心理委員應當聯合班級成員特色、心理需求展開相應的豐富多彩的心理教育活動,促進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委員應當聯合本班學生的現狀展開檢查研究,促進、改良班風、學風,解決本班學生的心理問題,促進學生研究水平的提升。
5.心理委員應當踴躍參加學校、學院展開的心理健康教育與宣傳活動,落實達成學校、學院心理健康教育目標。
6.心理委員應當定期組織班級同學進行心理健康知識的研究和交流,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自我調節能力。
7.心理委員應當開展心理咨詢服務,為有需要的同學提供心理支持和幫助。
8.心理委員應當參與學校和學院組織的心理委員培訓,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和服務能力。
9.心理委員應當與班級指導員、臥室心理信息員、學院心理聯系員老師等密切合作,共同維護本班學生的心理健康和班級穩定。
10.心理委員應當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心理委員規章制度,保證工作的規范性和效果性。
11.心理委員應當定期總結工作,反思自身不足,不斷完善工作方法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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