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發(作者:四十年來家國)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線下庭審工作管理的通知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21.01.13
? 【字 號】
? 【施行日期】2021.01.13
? 【效力等級】地方司法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審判機關
正文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法院線下庭審工作管理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各區人民法院,北京互聯網法院;
市高級人民法院各部門:
鑒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勢變化,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全市法院要嚴格按照市高院的統一安排,慎終如始,不麻痹、不厭戰、不松勁,毫不放松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舉措,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審判工作,堅持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好效果,按照最嚴格的管理制度、最嚴格的防控措施,穩妥有序做好線下庭審工作,為維護首都安全、服務保障首都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現就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盡量采取線上方式開展庭審,如確需進行線下庭審的,來院參與線下庭審訴訟參與人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1)來自本市低風險地區;(2)過去14天未去
過中高風險地區;(3)北京健康寶“本人信息掃碼登記”且“未見異常”;(4)體溫正常;(5)京外人員、14日內返京人員(返京時間距離庭審時間小于、等于14天)來院參與線下庭審需提供核酸檢測結果(檢測時間距庭審時間小于3天)。
2.嚴格執行線下庭審法庭需符合“審判組織人員之間的物理距離不少于1米,審判組織人員與訴訟參與人之間、訴訟參與人之間的物理距離不少于1.5米,每人使用面積不少于2.5平方米”的要求,并做好法庭的通風、消毒工作。
3.應設置訴訟參與人專用出入口,施劃1米等候線,建立與辦公區域物理隔離的訴訟參與人入院、離院專用通道;訴訟參與人核驗通過并經過安全檢查后,由審判組織人員直接引導至法庭等候庭審活動;負責接觸式安檢人員應當穿防護服并做好其他防護措施。
4.進一步加強“線下來院開庭人員登記系統”使用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提前兩個工作日錄入庭審信息的要求,疫情防控部門要將整理匯總的線下庭審信息及時發送給訴訟服務、法警等部門,做好入院人員信息核驗、登記工作。
5.由各院負責“一案一策”的原則審批,參加庭審活動訴訟參與人數量少于6人(含),由各院自行審批,并報高院備案;人數在6人以上的,需報市高院審批。
6.強化線下庭審保障工作:(1)應做好線下庭審的安全防護管控,建立從訴訟參與人入院、參加庭審、出院的全程視頻監控系統,并安排法警進行巡邏執勤;(2)應做好消毒防護工作,訴訟參與人入院和離院專用通道、安檢處等應按照防控要求定時消毒,法庭在每次庭審結束后都要進行消毒;(3)應設置應急隔離區域,當出現疑似癥狀人員時,及時安排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再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7.各基層法院要加強人民法庭線下庭審的管理工作,堅持與院機關疫情防控同
標準、同要求、同舉措,認真落實市防控辦印發的《北京市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庭長要履行好法庭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抓好管理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實到位、執行到位。
8.其他線下庭審要求,仍需嚴格執行《北京法院疫情防控期間有序擴大線下庭審工作規定》《北京法院疫情防控期間線下庭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法》,確保法院“雙干凈、雙安全”。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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