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發(作者:會計述職報告)

密蘇里妥協案名詞解釋
密蘇里妥協(英語:Missouri Compromi)是美國國會中的蓄奴
州與自由州在1820年達成的一項協議,其主旨在于規范在西部新領
土上所建各州的蓄奴行為。該協議規定,在原路易斯安那領地土地上
新建的各州中,除密蘇里州外,禁止北緯36.5°線以北各州蓄奴。
為了防止蓄奴州在參議院占據多數,又允許馬薩諸塞州北部的緬因地
區獨立成為緬因州,恢復蓄奴州與自由州在數目上的平衡。該妥協的
達成與后來的廢除,對此后的美國歷史產生了重大影響。
美國自建國后,即相繼接納南方蓄奴州與北方自由州加入聯邦。
至1819年阿拉巴馬州加入聯邦后,南方與北方各有11個州,在國會
內的力量趨于平衡。具體而言,在參議院內,雙方各有22名代表,
人數相當;在眾議院內,北方由于人口較多,擁有105個席位,南方
僅有81席,后者不甘居于劣勢,因此竭力謀求增加在參議院的席位。
此時,密蘇里問題的出現為南方提供了機會。
密蘇里領地是1803年美國從法國購入的路易斯安那領地的一部
分。到1817年,該領地居民達六萬六千人(含約一萬名黑人奴隸),
向國會申請作為新的一州,加入聯邦。但對于該州的奴隸制存續與否,
卻引起了重大爭論。國會上一次就此類問題作出規定是1787年的西
北土地法令(英語:Northwest Ordinance),但其中只規定在密西
西比河以東、俄亥俄河以北禁止蓄奴,對于新購的路易斯安那領地,
該法案并不適用。因此,圍繞密蘇里州的奴隸制度問題,南北雙方的
矛盾迅速激化。1819年2月13日,密蘇里州提請加入聯邦的議案被
提交眾議院討論,來自紐約州的眾議員詹姆斯·塔爾梅奇(英語:James
Tallmadge)提出一項修正案,要求在密蘇里州內禁止引入新的奴隸,
并且現有奴隸的子女到25歲時均可成為自由人,從而逐步消除該州
的奴隸制。經過激烈討論,該修正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但在參議院,
由于南北雙方勢均力敵,辯論陷入僵局,最終整個提案未能通過。
局面的轉機出現于1819年12月,當時已由馬薩諸塞州分離出來
的緬因地區申請作為自由州加入聯邦,使得密蘇里州成為蓄奴州的前
景暫時不會威脅到參議院的均勢。在這種情況下,國會再次集會,經
參眾兩院幾次反復,至翌年3月3日,參院通過緬因作為新的一州加
入聯邦,并附加兩項修正案,分別為:一,同時允許密蘇里州人民自
主制定州憲法;二,在其余的路易斯安那領地中,北緯36.5°(密
蘇里州南界緯度)以北永久禁止蓄奴。至此,南北雙方都有所收獲。
南方經過斗爭,爭取到密蘇里州作為蓄奴州的地位;北方則保持住了
參議院內的均勢,并抑制了蓄奴地區的進一步擴大(路易斯安那領地
大部分在北緯36.5°以北)。
1820年4月20日,詹姆斯·門羅總統宣布正式接納密蘇里為美
國的第24個州。但密蘇里州加入聯邦的立法程序仍未全部完成。當
國會的1820-1821會期對最終接納密蘇里州進行審議時,該州憲法中
要求排除“自由黑人與混血人種”的條款,再次引起了爭論。在亨利·克
萊的斡旋之下,密蘇里州最終于1821年8月10日被聯邦接納,條件
是,密蘇里州憲法中的排除條款“不得有損任何美國公民的特權和豁
免權”。有人將這一故意含糊其辭的做法稱作“第二次密蘇里妥協”。
雖然密蘇里妥協暫時解決了密西西比河以西奴隸制度的存廢問題,
但無法根本彌合南北雙方在社會經濟制度上的巨大歧異,反而使得雙
方的競爭更趨激烈。托馬斯·杰斐遜在當時給緬因州眾議員約翰·霍
爾姆斯的信中,不無憂心地寫道:
……然而這個重大的問題,如同黑夜里的火災警鐘一般,令我驚
醒并充滿恐懼。我一度覺得這是聯邦的喪鐘。此時此刻,這個方案確
是息事寧人。但這終究是緩期行刑,不是最終判決。這條具有政治和
道德意味的地理界線一旦出爐,只怕會引起人們的憤怒情緒,并且永
遠無法彌平。任何新的刺激,都只會使這種憤怒越來越深。”
杰斐遜的預言不久就成為現實。在密蘇里妥協生效后,南方仍然
謀求向新拓展的北緯36.5°以北地區擴大蓄奴范圍。民主黨參議員
斯蒂芬·道格拉斯于1854年提出議案,要求新加入聯邦的堪薩斯和
內布拉斯加兩地(均在北緯36.5°以北)是否為自由州應由當地居
民自行決定。盡管引致巨大批評聲浪,眾參兩院還是通過堪薩斯-內
布拉斯加法案。該法事實上終結了密蘇里妥協的原則,從而使得南北
雙方在蓄奴制度擴大問題上的矛盾大大激化。
在三年后的斯科特訴桑福德案(60 U.S. 393 (1857))中,密蘇
里妥協進一步被宣告違憲。原告黑人奴隸斯科特曾被主人帶往北方的
自由州伊利諾伊和自由準州威斯康星,后回到蓄奴的密蘇里州。他援
引密蘇里妥協案,要求獲得自由。最高法院最終以7:2駁回了斯科
特的告訴,其中關于原告援引密蘇里妥協的部分,首席大法官羅杰·坦
尼的判決意見是:斯科特不能因為到過所謂自由準州威斯康星就獲得
自由,因為在威斯康星準州排除奴隸制的是密蘇里妥協案,而制定《密
蘇里妥協案》超出了國會的憲法權力。這樣一來,生效三十多年的密
蘇里妥協便被正式宣告違憲,而這一判決也使得南北矛盾白熱化,最
終導致了南北戰爭的爆發。
本文發布于:2024-03-09 09:38:1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70994829928000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密蘇里妥協案名詞解釋.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密蘇里妥協案名詞解釋.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