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發(作者:11月有什么節日)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全面數字
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文章屬性
? 【制定機關】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 【公布日期】2022.11.07
? 【字 號】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公告2022年第4號
? 【施行日期】2022.11.07
?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主題分類】稅務其他規定
正文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
子發票受票試點工作的公告
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繼續
加大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全電發票”)推廣使用力度,經國家稅務
總局同意,決定進一步擴大上海市納稅人可接收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的
開票方范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7日起,上海市納稅人可接收四川省的試點納稅人通過電
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發票,包括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帶有
“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增值稅紙質專用發票和增值稅紙質普通發票(折疊
票)。
二、根據推廣進度和試點工作安排,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發票的試點地
區范圍將分批擴至全國,具體擴圍時間以開票試點地區省級稅務機關公告為準。上
海市納稅人可同步接收新增開票試點地區開具的發票。
三、全電發票試點的其它事項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擴大全
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方范圍的公告》(2022年第2號)的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自2022年11月7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2年11月7日
本文發布于:2024-03-10 06:26:4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710023202254052.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進一步開展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受票試點.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