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發(作者:抵罪)

動態成本管理規定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動態成本管理制度
一、
目的
為規范項目過程中的成本管理,加強動態成本控制,建立動態成本監督預警機制,及
時科學的反映項目成本變動情況.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產業發展事業部所有區域動態成本管理工作.
三、動態成本管理
一區域成本部必須依據已簽訂的目標成本,對項目開發過程中各階段的業務活動進行
連續監控,負責項目成本的全過程監控管理.
1.動態成本報表按照總部工程成本中心動態成本報表
2.按月統計匯總合同臺賬,并按照簽訂合同的承包范圍及價款分類歸集到各成本科
目,編制已發生成本.
3.按照設計變更、工程簽證管理制度要求完成臺賬的登錄.
4.按照調價工程材料、人工調整、暫估項調整等相關合同條款完成臺賬的登錄,根
據認價項目歸集到相應的成本科目,編制已發生成本.
5.營銷推廣費、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資本化利息按照財務確認費用計入已發生成
本.
6.每月25日完成本月動態成本上線報批工作.
7.動態成本管理流程如下:
2
、區域成本
負責人
1
、區域成本
專員發起
3
、區域
總經理
4
、產發總部
成本對接人
5
、產發總部
成本經理
6
、產發總部
工程
成本中心總
監
2
、區域財務
負責人
4
、產發總部
財務負責人
5
、產發總部
財務經理
7
、歸檔:區
域成本
/
財務
產發總部成
本
/
財
務
本文發布于:2024-03-16 18:39:0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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