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發(作者:王小波名言)

作冊般銅黿補說
中國國家博物館新近入藏的作冊般銅黿
[1]
,是一件十分珍異的商代晚期青銅器。銅黿
身著四矢,其背部鑄有4行32字的銘文。文字雖然簡短,但卻牽涉到許多問題,值得我
們關注。
銘文曰:“王[辶必]于洹,獲。王射□,射三,率無廢矢”。其中“□”字不識,然據上
下文義,應指此黿。“三”,當讀為終止之“訖”
[2]
,即《儀禮·鄉射禮》、《儀禮·大射》之“卒
射”。“率無廢矢”,則謂商王射黿,四射皆中。按《鄉射禮》、《大射》中的“乘矢”,就是
四矢。《漢書·匈奴傳》顏師古注引韋昭亦云:“射禮,三而止,每射四矢。”另外,銅黿身
著四矢的情形,與《詩·大雅·行葦》的“四鍭如樹”十分相象。因此,商王射黿,肯定與射
禮有關,而絕不是其田獵獲黿過程的具體描述。然其一而止,則與射禮亦不盡同。
關于田獵之后行射的文獻記載,《尚書傳》有之。如“戰鬭不可不習,故于蒐狩以閑之
也。閑之者貫之也,貫之者習之也。凡祭,取余獲陳于澤,然后卿大夫相與射也。中者雖
不中也取,不中者雖中也不取。何以然?所以貴揖讓之取也,而賤勇力之取也。向之取也
于囿中,勇力之取也;今之取也于澤宮,揖讓之取也。”《春秋·昭公八年》谷梁傳同之。
《鄉射禮》鄭玄注曾引用《書傳》之文,并稱:“澤,習禮之處,非所于待禮,其射又
主中,此主皮之射與?”《周禮·地官·鄉大夫》鄭玄注:“庶民無射禮,因田獵分禽則有主皮。
主皮者,張皮射之,無侯也。”又《鄉射禮》鄭玄注:“主皮者,無侯,張獸皮而射之,主
于獲也。”《禮記·射義》孔穎達疏則綜合其說,謂:“凡主皮之射,有二:一是卿大夫從君
田獵,班余獲而射;二是庶人亦主皮之射。”可見,關于主皮之射,漢、唐經師的說法是一
致的。從作冊般銅黿身著四鍭的形狀與銘文獲而射之的記載來看,它應與主皮之射的班余
獲而射有關。其一射四矢而止,極有可能與澤射習禮有關。
1
北京故宮博物院藏有一戰國圖象銅壺,上有池沼魚鱉、水鳥、獵人駕舟持弓、弋射等
圖象
[3]
。據李學勤先生研究,畫面與《禮記·射義》“天子將祭,必先習射于澤”,有相似之
處
[4]
。觀察作冊般銅黿所著四矢,其形制金鏃翦羽而無槁
[5]
,可能就是弋射的矰。如果上
述推斷沒有大誤的話,那么作冊般銅黿就是目前所發現的有關天子澤射習禮的最早的實物
證據。
周因商禮,其損益可知也。按《射義》孔穎達疏:“射之所起,起自黃帝。《虞書》云:
‘侯以明之’,是射侯見于堯、舜。夏、殷無文,周則具矣。”隨著作冊般銅黿的發現和對
殷虛卜辭的深入研究
[6]
,“夏、殷無文”的缺憾,應該會有一些改變。
銘文中的“[辶必]”字,常見于第五期卜辭,然不能確釋。《尚書傳》云:“戰鬭不可
不習,故于蒐狩以閑之也”,其說亦見于《公羊傳·桓公四年》何休注、《月令章句》
[7]
。《周
禮·夏官·大司馬》詳其四時之舉,如“中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陳。……
遂以蒐田……獻禽以祭社”。按殷虛卜辭有“振旅”二字,如“丁丑王卜貞,其振旅,延[辶
必]于盂,往來無災”
[8]
。其中“振旅”與“[辶必]”,并見于一辭。綜合起來考慮,“[辶必]”
字應當同田獵習戰及獻禽以祭等有關。看來,《周禮》四時田獵習戰、獻禽以祭的制度,也
是有所因襲的。
[1]《中國歷史文物》2005年第1期。
[2]于省吾《甲骨文字釋林·上卷·釋氣》,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80—83頁。
[3]《故宮青銅器》第283頁,紫禁城出版社,1999年。
[4]李學勤《新出青銅器研究》第164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
2
[5]按矢末有槽,可以安槁。
[6]宋鎮豪《從新出甲骨金文考述晚商射禮》,《中國歷史文物》2006年第1期。
[7]《后漢書·禮儀志》劉昭注引。
[8]裘錫圭《古文字論集》第25頁引,中華書局,1992年。
乙酉仲春清明
云間后學楊坤草于華亭
丙戌季春望日修改
本文收稿日期為2008年1月27日
本文發布日期為200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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