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發(作者:給領導拜年短信)

銀行企業征信系統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行企業征信系統運行管理,保障我行企業征信系統數據安全、合法
使用,保證采集、報送、維護以及異議處理及時準確,根據《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管理辦法
(試行)》(銀發〔1999〕281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試運行有關問
題的通知》(銀發〔2021〕第400號)及《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銀發
〔2021〕第8號)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企業征信系統包括我行企業征信接口上報系統(以下簡稱“我
行接口上報系統”)及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下簡稱“企業征信查詢系
統”)兩部分。其中,我行接口上報系統已內置于信貸管理系統和數據倉庫中,通過對系
統中客戶信息、業務數據的自動抽取,實現了我行向人民銀行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征
信數據的統一報送;人民銀行企業信用基礎數據庫在原有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基礎上增加了
數據采集內容,擴展了系統功能,升級成為一級集中式數據庫結構,主要向金融機構提供
借款人信用信息咨詢服務,并依法向社會其他部門提供信息服務。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三條 企業征信數據的采集上報是一項全行性工作,涉及多個生產系統及相應主管
部門??傂谐闪⒂煞止苄刨J副行長任組長,總行公司金融業務部牽頭,信息技術部、風險
管理部、授信評審部、小企業信貸部、資產保全部、票據業務部、運營管理部共同參與的
企業征信日常領導小組,負責企業征信系統的全面管理。
第四條 各分行應成立由分管信貸行長任組長,公司金融業務管理部門牽頭,相關信
貸管理、運營管理、信息技術管理等部門共同參與的企業征信工作日常領導小組,根據總
行統一部署,切實規范企業征信系統在分行的管理、運行工作。
第五條 總行公司金融業務部是全行企業征信管理工作的牽頭部門,對內負責協調、
督促各相關部門,推動征信數據質量不斷提高,切實推進企業征信系統在全行客戶分析、
授信決策、貸后管理中的運用;對外負責聯系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及時做好溝通和匯報工
作。具體職責包括:
1. 負責對全行數據上報質量、糾錯及時性等進行考核、評價及工作檢查等。根據人民
銀行征信中心數據比對結果及分行發生的征信突發事件,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通
告,提出處罰建議等;
2. 負責根據人民銀行企業征信接口規范、相關要求及分支機構建議不斷優化我行接口
上報系統功能,督促信息技術部完成配套功能的開發;
3. 協調督促總行各相關部門完成其主管系統的升級改造及有關數據的及時修改;
4. 負責分支機構上報總行的企業征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協調;
5. 負責將我行內部校驗錯誤提示相關分支機構進行糾錯整改;負責定期分析人民銀行
反饋錯誤信息,督促信息技術部及時完成清理重報;
本文發布于:2024-03-23 16:19:16,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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