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發(作者:我們畢業的夏天)

中國法制與國祚長久經濟繁榮之關系
[摘要]政治和經濟之間有著辨證統一的關系:社會的安定和政策的調整,是
經濟發展的前提;反過來,經濟的發展,又鞏固了當權者的政權,使得國祚長久。
[關鍵詞]中國法制;法律;國祚長久;經濟發展;唐朝
縱觀中國法制發展的歷程,我們不難發現政治和經濟之間有著辯證統一的關
系:社會的安定和政策的調整,是經濟發展的前提;反過來,經濟的發展,又鞏
固了當權者的政權,使得國祚長久。
隋唐時期封建經濟與政治的發展,是封建法律發展的前提條件,在客觀上也
為法律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過長期的分裂割據,隋唐兩代面臨的主要問
題都是如何穩定中央集權,鞏固國家的統一,統治者從經濟、政治等方面采取了
一系列相關的政策。在經濟上,主要沿襲北魏以來的均田制,推行大索貌閱及輸
籍法,使中央政府直接控制了全國大多數農戶,保證了朝廷的賦稅財政收入,對
中央集權的鞏固起了重要作用。在政治上繼續發展皇帝制度,確立了以三省六部
二十四司為核心的中央行政管理體制,形成了一整套等級森嚴、相互制約而又有
明確分工的官僚體系,以充分確立和維護皇帝至尊至高的地位。可以說在中國法
制史上,隋唐法律達到了中國封建法律的高峰。
馬克思指出,法律“不可避免地要隨生活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安史之亂”常
被認為是唐由盛而衰的轉折點,雖然同處—個朝代,但不同的社會背景必然也會
引起法律、經濟及政策的變動,所以筆者將就唐朝前期和中后期兩個部分分別加
以說明。
(一)唐朝前期
以唐太宗李世民為代表的唐朝前期的統治者,注重摸索總結歷代封建統治的
經驗,吸收歷史上有利于封建皇帝統治、有利于緩和階級矛盾、有利于安定社會
的法律制度,集傳統法律之大成,積極地立法創制,展開了大規模的立法活動。
1.運用法律保護土地制度
為了保障農民能有一塊自己耕種的土地,王朝統治者在沿襲北魏以來均田制
的基礎上進行了相應的改革和完善,完全按照丁口數進行授田,并且給與農民更
多自由的勞動時間,這不僅減輕了農民的負擔,也引致農民身地位的變遷,體現
了“以人為本”的為政思想,這一方面的規定主要體現在《田律》中,將分給農民
的土地劃分為永業田和口分田兩種類型,前者農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而后者
農民只有使用權。為保證均田制得以貫徹實施,控制豪強地主兼并土地,減少官
吏在分田過程中徇私舞弊,唐初統治集團在《唐律》中對授田、賣田和侵奪農田
者如何處罰都作了明確規定,為均田制的實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使得均田
制在特定歷史階段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由于均田制的實施,農民可以安心耕種自
己的土地,唐前期農業生產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大詩人杜甫也在其詩作《憶昔》
中也用“憶昔開元全盛日,小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日,公私倉廉俱豐實”
的詩句,對唐前期農業經濟的繁榮做了真實而形象的記錄。
2.運用法律維護賦役制度
《唐律》對賦稅收繳和徭役差遣的規定具體而周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賦稅
徭役制度雖然是統治者對廣大勞動人民的一種主要的剝削方式,但唐統治者卻以
法律的手段把這種剝削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內,與無止境的剝削相比較,這無疑是
歷史的一大進步,因此,唐初的勞動者,特別是農民的負擔也較隋代為輕。“輸
庸代役”的辦法減輕了農民對封建國家的依附關系,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所提
高,而這種積極性對推動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起了非常積極的作用,同時也是統
治者所期盼和需要的。
3.注重商業立法以維護市場秩序
從《唐律》和史書記載來看,唐代有關商業方面的立法范圍包括商品市場、
物價管理和度量衡,外貿管理等方面,曾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被認真地貫徹實
施,有效維護了市場秩序。促進了商業的發展,并且帶動了整個社會經濟的繁榮。
但中葉以后,政治衰敗,法制混亂,許多已定之法流為具文,正常的市場秩序難
以維持,主管市場的官吏競相貪掠,以致正當的商人視市場為畏途。經驗證明,
法令行,則市場榮;法紀壞,則市場衰,從市場興衰這個側面,雄辯地說明了法
律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
此外,唐前期先后制定了《武德律》、《貞觀律》、《永徽律》、《永徽律疏》、
《開元律》等多部法典,并與令、格、式、典多種法律形式并用,形成了包含刑
事、民事、經濟、行政、訴訟等內容的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其范圍之廣泛、內
容之全面,是前人所未及的。這一時期,由于君主注意帶頭依法守法,營造了一
種比較正常的法律秩序,對社會經濟、政治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出現了“天
下貼然”、“人人自安”、“貞觀之治”和“開元盛世”的繁榮局面,成為繼漢代以后我
國封建社會又一強盛的時期。
(二)唐朝中后期
自唐中期的“安史之亂”之后,唐朝可以說已經步入了一個由全盛時期逐漸走
向衰退的階段,朝廷內有宦官、朋黨作祟,外有藩鎮不斷分裂割據,回紇、吐蕃、
南紹也在不斷擾亂邊境穩定。翻閱史書我們不難發現唐朝自天寶十四年(755AD)
安史之亂開始一直到哀帝遜位(907AD)的一百五十二年間,只有大約十分之一時
間比較安定,其余時間都是群亂之世。但經過一百多年仍未亡國,主要有兩方面
的原因:其一是政治上的改革延續了唐朝的國運,其二是經濟的發展鞏固了政局,
這樣唐王朝才能茍且延續百余年,使得唐朝國祚長久,否則早在唐德宗或唐文宗
時就已經亡國了。
1.政治上的改革,延續唐朝的國運
唐德宗時國祚岌岌可危,多虧唐憲宗實行中興事業,革除政治弊端,對藩鎮
作亂不再容忍姑息,用武力制裁囂張跋扈的藩鎮并大獲成功。之后,唐武宗在李
德裕的幫助下又平定河北的藩鎮,“李德裕以一相制御三鎮,如運之掌,使武宗
享國長,天下豈有不平者乎”?又靠熔化佛像來鑄造錢幣、農具,大大改善了民生。
此后唐宣宗頗能納諫,恭謹節儉,惠物愛民,又降服侵據河西的吐蕃,恢復中西
部交通,使得唐朝聲威為之一振,政治重新走上軌道,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
日權豪斂亦,二日奸臣畏法,三日閹寺罄氣。”宣宗以后,唐朝的中央政府乘宦
官勢力衰退,巧妙利用朝士、藩鎮、宦官三者之間的矛盾——利用藩鎮、朝士打
擊宦官,藩鎮之間的彼此爭雄形成權力制衡的局面,唐室政權茍延殘喘。
2.經濟的改良,解決嚴重的經濟匱乏的危機
就經濟方面分析,自安史之亂之后,北方的經濟受到嚴重的破壞,社會經濟
的發展出現停滯甚至倒退,而江南經濟區在嚴防死守之下免受戰爭的摧殘,因此
唐朝政府決定將經濟重心南移,北起淮水,南達五嶺,西起湘水,東至海濱的廣
大地區,成為唐中葉后農業最發達地區。政府通過水利灌溉等方式想要進一步推
動江南經濟的發展,但由于軍事和政治中心任然留在北方,故不得不修筑運河將
兩者聯系起來,不斷派人改革漕運、疏通水道確保糧食、財賦運輸通暢,終于奠
定了唐朝轉運的基礎,而這條大運河更是與唐帝國的國運休戚相關。
安史之亂后,均田制漸趨破壞,租庸調實行困難,土地兼并日趨激烈,使得
官貴豪強成為最大的贏家,而失去土地的農民成為地主的佃戶與莊客,唐朝政府
因此失去大量的納稅戶及勞動人手,財賦收人大減,此時楊炎上奏皇帝建議改革
稅制,制定兩稅法。官僚豪勢之家必須交納兩稅,地主所庇蔭的莊客、佃戶也是
納稅人,國家的納稅面擴大,稅收也跟著增加,兩稅法對唐代后期的經濟收入起
了很大作用。
唐代茶葉產地遍及今四川、云南、貴州、廣東、廣西、福建、浙江、江蘇、
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省,有廣大的國內外市場,銷路甚廣。初為陸運,銷
量不高,后鑿通河道,大商船可直達茶場,銷售量大增。公元793年唐政府開始
征收茶稅,當年就征得40萬緡,約占全年收入的1/15,在當時政府財政收入
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3.莊園制度對動蕩的社會起了穩定作用,保存了社會元氣
正如上文所述,由于土地被大量兼并,農民四逃至鄉村,托庇在莊園之下為
莊客、莊戶或受雇為佃農,而這些大莊園及寺院多附設許多社會救濟,比如向莊
主贈予佃農農具、苗種,寺院也常贈醫施藥,這才使得社會的元氣得以保存,維
護了社會的穩定。可見唐室在歷經安史之亂以后,仍能勉強維持其命的原因是由
于江淮經濟區的支持,唐中央政府極力改良經濟、擴大稅源,解決財政危機,并
屢次從事政治改革,又利用宦官、藩鎮、朝士三者交互形成的微妙關系來延續國
祚,但可惜最終還是難逃滅亡的厄運。
綜上所述,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社會的安定和政策的調整,是經濟發展的
前提;反過來,經濟的發展,又鞏固了當權者的政權,使得國祚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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