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規》心得體會合集9篇
《教育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1
我從事了幾年的幼兒教育工作,但關于《教育法律法規》這方面的知識,我自己認為還是需要進一步學習提高。經過這段時間的學習,我獲益良多,對教師這個職業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關于教師基本修養與師德。談到修養與師德,其實每一個職業都要求具備一定的職業修養與道德。但是對于教師這個職業而言,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作為一名教師,一言一行都是學生眼中的榜樣和標準。教師在學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須具備良好的修養與師德,這一點非常重要。 在學習的過程中,我不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還更新了自己對法律的認識。我知道不管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我也更清楚地認識到作為教師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與我們教師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有很多,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最應該好好學習的。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是我國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們做到: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
、美、老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我們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我們每位教師必須認真貫徹這一方針。
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的基本內容,知道了《教師法》不僅幫助教師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讓我在行為上有了準則,只有好好學習才能保證自己享有的權利。《義務教育法》于1986年實施的,國家一直都十分重視發展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把普及義務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促進全面發展作為立法的基本目標。因此它具有全社會性、普遍性、強制性、統一性和基礎性。讓我更明確了,作為一名教師該履行的義務和遵守的行為規范。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基本內容,讓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讓學生喜歡,家長滿意,校長認同,就必須規范自己的思想和行為,做到不體罰、不挖苦、不諷刺、不威脅學生等等,要時刻關心后進生,公平對待每一位幼兒,發現他們的閃光點大膽鼓勵,做到因材施教。
教師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艱苦的,教書育人需要感情、時間、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這種付出是要以強烈的使命感為基礎的。一個熱愛教育事業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勞的,必須受得住挫折,將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學實踐中去。
教師必須關愛幼兒,尊重幼兒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都得到發展,我們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這需要我們對學生傾注相稱的熱情,對其各方面給予關注。“愛”要一視同仁,持之以恒;“愛”要面向全體學生。“金鳳凰”固然可愛,而“丑小鴨”更需要陽光,多給他們一份愛心,一聲贊美,一個微笑,少一些說教,要更多和他們交心談心,幫助他們查找“后進”的原因,真正做到對癥下藥,在學習和生活細節上關心他們。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一個堪為師范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為一種傷害,甚至還會導致逆反心理產生。絕大部分幼兒不喜歡老師批評時譏諷、損傷幼兒,傷害幼兒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們應掌握批評的“度”,變“忠言逆耳”為“忠言悅耳”。
教育家和教書匠的一個最大區別,就是教育家有一種追求卓越的精神和創新精神。在實際生活中要給給予學生獨立思索的機會,刻意培養學生的創造性和批判性思維。更重要的是,要誠心誠意地歡迎學生的質疑和挑戰。中國傳統文化具有推崇權威、崇尚特權的行為傾向,使得人們缺乏對先輩和權威的懷疑、批判精神。創新思維的核心特征是“求異”,是
打破常規,調整視角,突破思維慣性。才能培養出全面發展的人才,而不是只知道讀書上知識的書呆子。
當然,教學過程不僅僅是學生學習的過程,也是一位老師學習的過程。教師要不斷更新充實自己的學識,博學多才對一位教師來說當然很重要。我們是直接面對幼兒的教育者,幼兒什么問題都會提出來,而且往往“打破沙鍋問到底”。沒有廣博的知識,就不能很好地解幼兒之“惑”,傳為人之“道”。知識絕不是處于靜止的狀態,它在不斷地豐富和發展,每時每刻都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量和質的變化,特殊是被稱作“知識爆炸時代”、“數字時代”、“互聯網時代”的今天。因而,我們這些為師者讓自己的知識處于不斷更新的狀態,跟上時代發展趨勢,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顯得更為重要。否則,不去更新,不去充實,你那點知識就是一桶死水,終會走向腐化。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識來武裝自己,讓自己成為一個真正知法、執法的合格教師。讓我們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保護幼兒的身心健康,保障幼兒的合法權益,使自己的教育對象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教育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2
7月5日,我校全體教師在教育局培訓中心的組織下,由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副處長韓小雨通過開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使我對教師的權利和義務、教師的行為規范、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未成年人的保護、義務教育法的內涵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其體會有如下幾點:
一、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師,必須知道國家和人民對教師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樣的行為是合乎教師行為規范的,哪些是違法的,教育的目標是什么,教師應該擁有的權利和義務是什么,教師應享受什么樣的待遇,教師進修培訓受不受法律保護,法規對學校和家長有什么規定等。
二、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過學習,我更加堅定我的研究和學習理念,作為一名教師要想做好傳道、授業、解惑的工作,必須不斷學習,不斷和專家名師交流,結合自己的教學實際,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始終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裝自己的大腦,用最先進的教學手段,給學生傳授最新的知識和方法,達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三、在教育的過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對待每一個學生,用真心去關愛他們,發現學生的優點,發展學生的長處,使他們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溫暖,享受到學習的快樂和滿足,在這幸
福的大家園中過一種幸福的學習生活。決不能單從學習出發去評價學生。因為我們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都能成為社會做所需的多層次人才。并不是每一個學生考上大學才有出路。讓學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資源,而不是僅為了那幾個“尖子”。應該把教育辦成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的場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四、對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講究方法。如果方法不當,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體罰學生我地已有深刻的教訓)。歧視包括行動上的歧視和心靈上的歧視,比如在教學實踐中,不批改差生的作業,或者根據成績和表現排座位等都屬于行動上的歧視;而對差生不聞不問,態度冷漠,則是一種心靈上的歧視。體罰實際上也有兩種,一種是身體上的懲罰,如罰站、抄多少遍知識點等;還有一種是心靈上懲罰,也叫心罰,如語言上的諷刺和打擊,對學生的冷漠等。研究發現,心罰比體罰對學生的傷害更大,往往會摧毀它們的意志力,使他們對自己喪失信心、失去斗志,丟掉了拼搏進取的勇氣,這是非常可怕的!
五、作為教師一定要始終牢記“學高為師,德高為范”的教師座右銘,一方面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不斷通過教學反思,促進自己專業發展;另一方面
要不斷按照教師行為規范和教育法對教師語言和行為的要求,加強自身的修養,規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成為一個讓學生尊重的教育者。
通過教育法規暨師德師風的學習,使我深感自己做得還很不夠,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斷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真正合格的教師,爭做優秀的教師!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書匠,爭做教育家!
《教育法律法規》心得體會 篇3
____年7月5日,我們在縣委大禮堂進行《法律法規暨師德師風教育》全員培訓。聽了韓小雨副處長的一天的講座,受益匪淺。通過學習,自己進一步深深體會到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一、讓法律法規時刻警醒自己
在《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的相關條文中,明確指出了作為教師所不應去做的言行,以及對學生要平等對待的原則。品讀條文,對照自己,覺得自己能夠按照相關規定指導自己的實踐,規范自己的行為。在教育教學中努力做到為人師表,平
等對待每一個學生,為學生營造了既寬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學習、生活氛圍,讓學生在快樂與幸福中得到發展。在教育教學實踐中,始終牢記法律法規的條文,充分做到尊重學生人格,不歧視學生,對學習或平行存在問題的學生多方想辦法樹立其信心,但有時也有耐心不夠的時候,今后要學會尋找孩子身上的閃光點,用顯微鏡看其不足,我們彼此一定都會多得許多快樂。
二、以德為先,率先垂范
教師的道德是教師的靈魂,師德是教師職業理想的翅膀,教師的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艱苦的,教書育人需要感情、時間、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這種付出是要以強烈的使命感為基礎的。“育苗有志閑逸少,潤物無聲辛勞多”。一個熱愛教育事業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勞的。這是師德的首要條件。教師必須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他們在品德、智力、體質各方面都得到發展。朱小曼曾說:“離開感情層面,不能鑄造人的精神世界。”是教育,首先應該是溫暖的,是充滿情感和愛的事業,教師應多與學生進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學生的知心朋友。愛需要教師對學生傾注相當的熱情,對其各方面給予關注,愛將教學中存在的師生的“我”與“你”的關系,變成了“我們”的關系。愛使教師與學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靈達到溝通,分擔挫折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