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棟,男,1962年4月出生,漢族,山東淄博淄川人,研究生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農工黨成員,曾現濟南市政協副主席,市中心醫院血液凈化中心主任,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農工黨中央委員、山東省委副主委、濟南市委主委。日前,濟南市政協原副主席、濟南市中心醫院原院長劉子棟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一審宣判后劉子棟不服,提出上訴。
中文名劉子棟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籍貫山東淄博淄川人
畢業院校山東醫科大學醫學系
性別男
職業濟南市政協原副主席、濟南市中心醫院原院長
政黨中國農工黨
簡介劉子棟(資料圖片)劉子棟在擔任濟南市中心醫院院長、濟南友誼血液凈化中心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藥品采購、醫療器械購置、基建工程、人事安排等環節收受賄賂、貪污、挪用公款,侵害了廣大患者的切身利益,客觀上加劇了醫患關系。目前,劉子棟案正由山東省檢察院指定萊蕪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占國說:劉子棟案件的依法查處,一方面打擊了商業賄賂犯罪,顯示了檢察機關懲治腐敗、保障民生的堅強決心,另一方面凈化了當地醫藥衛生市場,規范了醫療秩序,降低了醫療成本,促進了拿回扣、亂加價等不正當醫療問題的解決,受到包括濟南市中心醫院廣大醫護人員在內的社會各界一致好評。
2010年1月至4月,山東省檢察機關共立查醫療衛生、招生教育、房地產開發等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57件164人,其中大案93件、要案10人,偵結金額達1253萬元。
人物履歷1979.09—1984.08山東醫科大學醫學系學習;
1984.07—1987.08濟南市中心醫院住院醫師;
1987.08—1990.07徐州醫學院碩士研究生;
1990.07—1991.11濟南市中心醫院泌尿外科醫師;
1991.11—1993.01日本和歌山市田村病院研修、和歌山醫科大學腎中心研究生;
1993.01—1993.11濟南市中心醫院泌尿外科醫師;
1993.11—2000.08濟南市中心醫院泌尿外科主治醫師、友誼血液凈化中心主任;
2000.08—2002.01濟南市中心醫院血液凈化中心主任,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
2002.01—2002.05濟南市中心醫院血液凈化中心主任,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農工黨濟南市委主委;
2002.05—2003.02濟南市中心醫院血液凈化中心主任,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農工黨山東省委副主委、濟南市委主委;
2003.02— 濟南市政協副主席,市中心醫院血液凈化中心主任,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農工黨山東省委副主委、濟南市委主委;
2010年2月5日,劉子棟因涉嫌貪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2月19日被依法逮捕;
2011年3月,?劉子棟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因挪用公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三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所涉案件原因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
法院審理查明法院審理查明,2006年春節前至2009年12月間,被告人劉子棟利用擔任濟南市中心醫院院長、濟南友誼血液凈化中心醫療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11次非法收受醫藥公司等9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107萬余元;利用擔任濟南友誼血液凈化中心醫療主任的職務便利,侵吞公款24萬元,挪用公款76萬元用于個人使用及營利活動。[2]
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結果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劉子棟有期徒刑10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
被告人劉子棟回應萊蕪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后,劉子棟表示不服,提出上訴。
法院認為1、法院認為,劉子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受賄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吞濟南友誼血液凈化中心資金,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貪污罪;挪用濟南友誼血液凈化中心款項,歸個人使用及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構成挪用公款罪。
2、法院認為,劉子棟歸案后能如實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對其所犯受賄罪可從輕處罰;所挪用款項在案發前已全部歸還,對其所犯挪用公款罪可從輕處罰;涉案贓款已全額退繳,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其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根據《審計法》第二十六條和市委組織部工作計劃通知,濟南市審計局(以下簡稱市審計局)對濟南市中心醫院(以下簡稱市中心醫院)原院長劉子棟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了審計,對市中心醫院下屬合資醫療機構濟南友誼血液凈化中心(以下簡稱血凈中心)進行了審計調查,現將審計及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況2009年下半年,市審計局實施了對市中心醫院原院長劉子棟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此次審計圍繞劉子棟任院長期間履行經濟職能,行使經濟決策權、經濟管理權、經濟政策執行權和監督權的過程及效果進行,重點核實該單位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大經濟決策以及遵守國家財經法規的情況。
發現的問題審計及審計調查發現,劉子棟任院長期間,市中心醫院未能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存在賬外賬、違規收費、少繳稅款、政府采購手續不完備、會計核算不規范虛增收入和支出等問題。劉子棟個人存在涉嫌重大經濟犯罪的情況。市審計局及時將線索資料移送相關部門。2010年1月,省監察廳正式立案,查證后移交省檢察院。2010年2月,萊蕪市檢察院受省檢察院指定依法立案偵查。另外,血凈中心兩名財務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被吊銷。
審計評價審計及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劉子棟本人財經法制觀念淡薄,在任市中心醫院院長期間,醫院內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完整地反映了醫院的財務狀況。但也反映出市中心醫院內控制度落實不力,重大決策沒有完全履行民主決策程序等問題,尤其對血凈中心未能實施有效的監督和控制,造成會計資料虛假,資金管理混亂等嚴重問題。
審計整改情況及效果市政府領導對審計調查報告做出批示,要求全面整頓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市衛生局專門召開會議,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審計整改情況進行了專題研究和部署。市中心醫院新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積極采取措施,建章立制,認真整改。一是完善民主決策程序。做到群策群力,避免工作與決策過程中的片面與獨斷。二是規范收費行為,優化就醫流程。針對違規收費問題,醫院制定和完善了《關于床位費維護與管理的規定》等九項規章制度。三是積極推動血凈中心問題的解決。邀請政府相關部門到醫院共同討論血凈中心的解決辦法,并督促外方來醫院召開血凈中心董事會,就雙方關注的問題進行了交流,為下一步血凈中心的整頓做好了準備。
審計對市中心醫院的各項事業都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目前腎內科已經恢復運營,2010年在醫療質量、服務水平、管理和績效等方面也都有了顯著提升,門診量達到113萬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長6.78%;業務收入達到6.29億,比上年同期增長13.23%;每門診人次收費200.44元、每出院病人平均收費14184.54元,均居濟南地區同級醫療機構較低水平,實現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
參考資料本文發布于:2023-06-05 23:29:21,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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