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重點知識
第一部分基礎知識篇
緒論珍惜大學生活開拓新的境界
第二節肩負歷史新使命
1.認識當代大學生的歷史使命
在新的起點上繼往開來;在現實的基礎上迎接挑戰(一是要面臨世界科技文化發展的挑戰;
二是面臨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的挑戰;三是面臨新階段新世紀我國發展任務的挑戰)
第三節學習與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
第四節把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科學內涵
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不懈的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全黨,教育人民;
用中國特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
心的時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風尚,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
同理想基礎。
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靈魂;中國特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為主題;
民族精神與時代精神為精髓;“八榮八恥”為基礎。
在人的各種素質中,思想政治素質是最重要的素質。
第一章追求遠大理想堅定崇高信念
第五節理想信念與大學生成長成才
第六節理想信念的含義與特征
理想是人們在實踐中形成的,有可能實現的,對未來社會與自身發展的向往與追求,是人們
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在奮斗目標上的集中體現。
空想盡管也是人們對未來的一種想象,但他是脫離實際的主觀臆斷,沒有實現的可能性。
第七節信念的含義與特征
信念是認知,情感和意志的有機統一體,是人們在一定的認識基礎上確立的對某種思想或事
物堅信不移并身體力行的心理態度和精神狀態。
理想是信念的依據與前提,信念是理想實現的重要保障。
第八節理想信念的作用
指引人生的奮斗目標;提供人生的前進動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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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是此岸,理想是彼岸,那么,唯有實踐才是聯系兩者的橋梁。
第二章繼承愛國傳統弘揚民族精神
第一節中華民族的愛國主義傳統
1.愛國主義體現了人民眾對自己祖國的深厚感情,反映了個人對祖國的依存關系,是人
們對自己故土家園、種族和文化的歸屬感、認同感、尊嚴感與榮譽感的統一。它是調節個人
與祖國之間關系得到的要求,政治原則與法律規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
2.愛國主義的基本要求是愛祖國的大好河山,愛自己的骨肉同胞,愛祖國的燦爛文化,
愛自己的國家。
3.愛國主義的優良傳統。1.熱愛祖國、矢志不移。2.天下興亡、匹夫有責。3.維護統
一、反對分裂。4.同仇敵愾、抗御外侮。
第二節新時代愛國主義
1.愛國主義與愛社會主義和擁護祖國的統一。
(一)愛國主義與愛社會主義是一致的。(二)愛國主義與擁護祖國統一是一致的。愛國主
義是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紐帶,熱愛祖國就應包含著擁護祖國的統一。
2.愛國主義與經濟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形勢下要弘揚愛國主義。經濟全球化形式下,要在競爭中獲得最大的利益,把損
失減少到最小程度以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尊嚴,各民族國家必然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在經濟
全球化的條件下,國家仍然是民族存在的最高組織形式,是國際社會活動中的獨立主體;發
展中國家不僅要面對經濟方面的挑戰,而且也必然要面對政治和文化上的挑戰;大力弘揚愛
國主義,必須以寬廣的眼界觀察世界,以積極而理性的姿態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實施互利
共贏的開放戰略,促進民族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3.經濟全球化與當代大學生的愛國主義
1.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報效祖國之心不應有差別。2.科學沒有國界,但科學家有祖
國。3.經濟全球化過程中要始終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尊嚴。
4.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涵
1.愛國主義是中華民族精神的核心。2.團結統一。3.愛好和平。4.勤勞勇敢。5.自強
不息。
5.愛國主義與弘揚時代精神。
時代精神的內涵: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勇于創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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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精神的內涵十分豐富,其中改革創新居于核心地位。意義:改革創新是進一步解放發展
生產力的必然要求。建設社會主義創新型國家的迫切需要。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
的需要。
6..弘揚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
1.弘揚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發須大力推進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
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創新。2.弘揚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要自覺投身于改革
創新的偉大實踐中。3.創新的基礎在人才。
第三章領悟人生真諦創造人生價值
1.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與人生觀。
世界觀:就是人們對于生活在其中的整個世界的總的看法和根本觀點。
人生觀:是指人們對人生目的和意義的根本看法和態度。它決定著人們實踐活動的目標,人
生道路的方向與對待生活的態度。它涉及人生目的、人生態度和人生價值等問題。
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
人生觀和世界觀是緊密聯系在一切的。一方面,世界觀決定人生觀,另外一方面,人生觀有
對世界觀的鞏固,發展和變化起著重要的作用。
2.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
人生觀通過人生目的、人生態度、人生價值三個方面體現出來。其中,人生目的是核心。
首先,人生目的決定著人生的根本方向和道路。其次,人生目的決定著人生態度。再次,人
生目的決定著人生價值。
3.確立積極進取的人生態度。
人生態度與人生觀:通過生活實踐形成的對人生問題的一種穩定的心理傾向與基本意愿。
人生態度是人生觀的重要內容。人生態度是人生觀的表現和反映。
端正人生的態度:人生須認真。人生當務實。人生應樂觀。人生要進取。
只有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的內容,才是科學高尚的人生觀
一個樹立了為人民服務人生觀的人,就能對人生的目的有更為深刻的理解,時時處處為人民
著想,助人為樂,造福人民,成為受人民眾歡迎的人。
一個樹立了為人民服務人生觀的人,就能以正確的人生態度對待人生,對待生活,始終對祖
國和人民具有高度責任感,在服務人民,奉獻社會中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積極投身社會實
踐,熱愛生活,珍視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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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為人民服務人生觀,要堅決抵制各種錯誤人生觀的影響。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反對個
人主義。
第二節創造有價值的人生
1.人生價值的標準與評價。
自我價值與社會價值。人生價值內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兩個方面。人生的
社會價值,是個體的人生活動對社會、他人來說所具有的價值。人生的自我價值,是個體的
人生活動對自己的生存和發展所具有的價值,主要表現為對自身物質和精神需要的滿足程
度。
一方面,人生的自我價值是個體生存與發展的必要條件;另一方面,人生的社會價值是實現
人生自我價值的基礎。
2、人生價值的標準
根本尺度是看一個人的人生活動是否符合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是否通過實踐促進了歷史的
進步。基本尺度是勞動以及通過勞動對社會和他人做出的貢獻。
3、人生價值的評價:
(1)堅持能力有大小與貢獻須盡力相統一(2)堅持物質貢獻與精神貢獻相統一(3)堅持
完善自身與貢獻社會相統一(4)堅持動機與效果的統一
4.科學對待人生環境。
創造有價值的人生,總是在一定的環境中進行的。人生環境是人的社會實踐活動所賴以展開
的各種關系的總和。科學對待人生環境,主要就是協調好自我身心的關系、個人與他人的關
系、個人與社會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等。
5.促進個人和他人的和諧。協調個人與他人的關系應堅持的原則(1)平等原則(2)誠
信原則(3)寬容原則(4)互助原則
第四章加強道德修養,錘煉道德品質
第一節道德及其歷史發展
1.道德的起源與本質。
道德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它通過社會輿論、傳統習俗和人們
的內心信念來維系,是對人們的行為進行善惡評價的心理意識、原則規范和行為活動的總和。
道德的起源與本質。道德是社會關系的產物,只要形成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的相互關系,
就一定會產生道德,社會關系是道德產生的客觀條件。人類自我意識的形成與發展是道德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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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主觀條件。勞動是人類道德起源的第一個歷史前提。
2.道德的本質
道德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歸根到底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是社會經濟關系的反映。
①社會經濟關系的性質決定著各種道德體系的性質。②社會經濟關系所表現出來的利益決定
著各種道德的基本原則和主要規范。③在階級社會中,社會經濟關系主要表現為階級關系。
④社會經濟關系的變化必然引起道德的變化。
3.道德的功能與作用。
道德的功能是指道德作為社會意識的特殊形式對于社會發展所具有的功效與能力。它集中表
現為處理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及實現自我完善的一種重要精神力
量。主要功能有:①道德的認識功能。反映社會現實特別是反映社會經濟關系的功效與能力
②道德的調節功能。道德通過評價等方式,指導與糾正人們的行為與實踐活動,協調人們之
間關系的功效與能力。
第二節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
1.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的重大意義。
1.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客觀需要。2.繼承和弘揚中
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是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內在要求。3.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良道
德傳統是個人人格完善的重要條件。
2.中華民族優良道德傳統的主要內容。
1.注重整體利益、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強調對社會、民族、國家的責任意識和奉獻精神。
2.推崇“仁愛”原則,追求人際和諧。3.講求謙敬禮讓,強調克驕防矜。4.倡導言行一致,
強調恪守誠信。5.追求精神境界,把道德理想的實現看作是一種高層次的需要。6.重視道
德踐履,強調修養的重要性,倡導道德主體要在完善自身中發揮自己的能動作用。
3.正確對待中華民族道德傳統。
在對待傳統道德的問題上,要反對兩種錯誤思潮。一種是文化復古主義思潮;另一種是全盤
西化的思潮。這兩種思潮在對待道德問題上都割裂了共性和個性、抽象和具體、一般和個別
以及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從中國歷史發展的過程來看,無論是復古論還是全盤西化論,
都對社會的發展特別是道德文化的進步產生了十分消極的影響。
第三節弘揚社會主義道德
1.社會主義道德建設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和集體主義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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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
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道德核心的理論和實踐依據①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和人
際關系的客觀要求②為人民服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要求
為人民服務最為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核心,是社會主義道德區別與優越于其他社會形態道德
的顯著標志。再次,為人民服務體現著社會主義道德建設的先進性和廣泛性要求的統一。
(二)社會主義道德建設要以集體主義為原則
在社會主義道德體系中,集體主義原則是指導人們行為選擇的主導性原則。這是社會主義經
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原則的根本思想,就是正確處理
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關系,目的是在現實中追求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最大和諧發展。
①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強調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的辯證統一
②社會主義集體利益強調集體利益高于個人利益
③社會主義集體主義強調重視和保障個人的正當利益
3、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
社會主義榮辱觀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代中國社會最基本的價值取
向和行為準則,對于大學生成長成才和培育文明道德風尚具有重要的規范、激勵和指導作用。
踐行正確的榮辱觀能夠增強個人做出正確道德選擇的能力,使個人自覺進行自我反省、自我
批判、自我激勵,努力提升道德境界。
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對大學生的成長成才會產生重要的影響。
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能夠使社會成員自覺遵守社會主義道德要求,強化道德自律意識,堅
定道德意志和信念,明榮知恥、揚榮棄恥、提升人格、敦化風氣,推動維系社會和諧的人際
關系和道德風尚的形成。
第四節恪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
1.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
2.誠實守信是公民道德建設的重點
在公民基本道德規范與職業道德中都提出“誠信”,體現了公民道德建設以誠實守信為重點。
現在需要大力倡導誠實守信的美德:①誠實守信是市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的一項基本道德準
則;②誠實守信是職業道德的一項基本道德準則;③誠實守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準則
加強誠信道德建設。大學生的誠信意識、誠信行為、誠信品質,關系到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
關系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在一定意義上關系到中華民族的未來。要肩負起全面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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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使命,就必須自覺加強誠信道德建設,把誠信作為高
尚的人生追求、優良的行為品質、立身處世的根本準則。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說:“千教萬
教教人求真,千學萬學學做真人”。
①誠信是大學生樹立理想信念的基礎。②誠信是大學生全面發展的前提。
③誠信是大學生進入社會的“通行證”。
第五章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共秩序
第二節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規范
1.社會公德是指在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公民應該遵循的道德準則。是維護社會成員之間最
基本的社會關系秩序,保證社會和諧穩定的最起碼道德要求。
2.社會公德的特點
社會公德作為社會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應當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規范,其基本特征主要表現
為:(1)繼承性。(2)基礎性。(3)廣泛性。(4)簡明性。
3.社會公德的主要內容。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包括大學生在內的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應遵守以“文明禮
貌、助人為樂、愛護公物、保護環境、遵紀守法”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德。
4.社會公德的實踐與養成
.我國當前社會公德的基本現狀與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相關,有助于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培養
我們每個人的道德修養;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道德風尚,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設。
在實踐中增強社會公德意識,踐行社會公德規范,大學生具有較高的文化知識和科學素養,
對宣傳,維護社會公德負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應當在實踐中不斷增強社會公德意識,努力做
社會公德規范的傳播者和踐行者。
積極參與各種社會活動,在實踐中培養社會公德意識與責任意識;從小事做起,從小節改起,
帶頭踐行社會公德規范。
第三節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規范
1.公共生活中法律規范的作用。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之一。根據法律的規范作用的指向和側重,可以將公共
生活中法律規范的作用分為指引作用、預測作用、評價作用、強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2.《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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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是指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侵犯公私財產,
情節輕微尚不夠刑事觸犯的行為。處罰種類有:警告,,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
的許可證,限期出境活著驅逐出境。
3.《集會游行示威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內容
游行示威的申請與許可:向游行區的主管機關(公安局)申請,經兩個地區的游行,向兩個
地區的共同上級申請。時間是5天前提出申請。不予批準的條件:一是違反憲法;二是危害
統一、主權與領土完整;三是煽動民族分裂;四是有理由認定該游行會沖擊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章培育職業精神,樹立家庭美德
第一節職業生活中的道德與法律
1.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
職業道德是從事一定職業的人在職業生活中應該遵循的具有職業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為準
則,目的是從道德角度調節和約束從業人員的職業活動。社會主義職業道德繼承了傳統職業
道德優秀成分,體現社會主義職業的基本特征,具有全新的內涵。1.愛崗敬業2.誠實守
信3.辦事公道4.服務眾5.奉獻社會
2.《勞動法》的基本原則
勞動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包涵在整個勞動法體系之中,集體體現勞動法的本質和基本精神,
貫穿于勞動法的立法、執法、司法的全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和根本準則。它是勞動法的核心
和靈魂。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1)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兼顧用人單位利益相結合的原則
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是勞動法的立法宗旨。《勞動法》明確規定了勞動者應享有的基本權
利和在各個勞動環節中的具體權利,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履行《勞動法》確定的義務。
(2)按勞分配與公平救助相結合的原則
公平救助原則的實現以按勞分配原則的貫徹為基礎,只有真正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調動勞動
者的勞動積極性,創造出更多、更豐富的物質財富,才能使公平救助原則得到充分體現。
(3)勞動者平等競爭與特殊勞動保護相結合的原則
勞動法在堅持勞動者平等競爭原則的同時,也注重對特殊勞動者的勞動保護,使他們真正與
其他勞動者處于平等的法律地位。
(4)勞動行為自主與勞動標準制約相結合的原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確立
勞動關系之后,用人單位享有法律賦予的勞動管理權、勞動力分配自主權等。同時,國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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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勞動標準,明確規定勞動的基本條件,以制約用人單位的行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節樹立正確的戀愛婚姻觀
1.愛情的本質與戀愛中的道德。
愛情是一對男女基于一定的社會基礎與共同的生活理想,并渴望對方成為自己的終身伴侶的
一種強烈,純真,專一的感情。社會經濟文化條件下,以具有共同的生活理想為基礎,以自
愿承擔道德和法律責任為前提,在各自內心所形成的相互傾慕,并渴望與對方結成終身伴侶
的強烈、純真、專一的感情。愛情的基本要素①性愛——生物性和社會性的統一②理想——
個體性和社會性的統一③責任——規范性和高尚性的統一
2.家庭美德的基本規范
①尊老②男女平等③夫妻和睦④勤儉持家⑤鄰里團結
3.婚姻家庭的法律規范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1)婚姻自由原則(2)一夫一妻原則(3)男女平等原則(4)保護
婦女、兒童和老人合法權益的原則(5)實行計劃生育原則(6)夫妻互相忠實、互相尊重,
家庭成員間敬老、互相幫助原則
4.結婚的概念
結婚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法律行為。它包括三層含義:
結婚必須是男女兩性的結合;結婚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并遵守法定程序;結婚是男女雙方確立
夫妻關系的法律行為。
結婚的法定條件
結婚的必備條件有三個:①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這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必然要求,目的是
維護公民的婚姻自主權。②必須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雙方結婚的
最低年齡。公民只有達到法定婚齡才能締結有效的婚姻。我國《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
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③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婚姻當事人只有
各自在未婚、離婚或喪偶的情況下才能結婚。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
結婚的行為構成重婚罪,要承擔法律責任。
結婚的禁止條件:禁止條件是指結婚當事人本身和他們的關系必須排除的不得具備的條件。
依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禁止條件有兩種:一是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結婚。
直系血親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三
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直系血親以外的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二是禁止患有醫
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我國婚姻法對禁止結婚的疾病沒有作具體的列舉性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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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而是以“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進行了概括性的規定。具體哪些疾病屬于醫學上
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最終要由醫學鑒定。
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結婚登記是婚姻
關系成立的法定標志。
無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生效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法》第10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①重婚的;②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③婚前患有醫學上認
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④未到法定婚齡的。對無效婚姻,當事人以及利害
關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提出該婚姻無效;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宣告
該婚姻無效。對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應當在法定婚齡屆至前提出或宣告該婚姻無效。因脅
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
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
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
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根
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父母子女關系,是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系。具體包括: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
的義務;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同時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和監護人。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即經濟上的必要幫助和精神上的關心照顧,這種義務是無條
件的。父母與子女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此外,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的關系、受繼父或
繼母撫養的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系、養子女與養父母的關系,與婚生子女與父母的關系相同。
5.離婚
離婚的處理原則: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行為。離婚制度是婚
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處理離婚時必須遵循以下兩個原則:
①保障離婚自由。男女雙方自愿離婚或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應依法準予離婚。沒有離
婚自由,就沒有真正的婚姻自由。婚姻應當是以男女雙方愛情為基礎的,由于種種原因,如
果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又無和好可能,強行維持這種名存實亡的婚姻關系,不僅會給雙
方帶來痛苦,而且對子女、家庭和社會也是無益的。實行離婚自由,就可以通過法定程度解
除那些已經失去存在意義的死亡婚姻關系,使當事人從精神痛苦中解脫出來,重建幸福美滿
的家庭。要保障離婚自由,我們必須反對包辦買賣婚姻,克服在離婚問題上的舊思想舊觀念。
②反對輕率離婚。保障離婚自由,并不意味著可以輕率離婚。離婚標志著夫妻關系的解
除和終止,從而引起一系列法律后果,對家庭和社會都將產生一定的影響,所以不能濫用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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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自由。
離婚有兩種方式
①協議離婚,是指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教育和夫妻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
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行為。
②訴訟離婚,是指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雙方雖系自愿離婚,但在對子女
撫養或夫妻財產分割未能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行為。
有關離婚的特別規定
為了保護現役軍人和婦女的特殊利益,《婚姻法》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時,須得
軍人同意,但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1年內或者終止妊娠6個月
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
在此限。
第七章增強法律意識,弘揚法治精神
第一節領會社會主義法律精神
1.社會主義法律的含義和本質。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
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規范體系。
從法律所體現的意志看,體現了階級性與人民性的統一。
從法律的實質內容來看,我國社會主義法律是社會歷史發展規律和自然規律的反映,具有鮮
明的科學性和先進性。
從法律的社會作用看,我國的法律是中國特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
展的保障。
2.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運行。法律運行的含義。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運行包括法律制定、
法律遵守、法律執行、法律適用等各個環節。
3.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法治”與“法制”,雖然僅有一字之差,但從內涵上講,確有重大區別。“法治”是一種治
國的理念,原則,理論與方法,是一種社會意識;而“法制”通常是指國家的法律基礎和制
度的簡稱,是一種社會制度。強調以法治國,是法治的本質特征之一。
依法治國是核心;執法為民是本質要求;公平正義是價值追求;服務大局是重要使命;黨的
領導是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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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樹立社會主義法治觀念。
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觀念1、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是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征2、黨的領導是社
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根本保證3、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進
自由平等觀念。
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觀念,促進社會進步,但不違背法律規定。平等包括守法的平等和適
用法律上的平等。公平正義觀念。
1、堅持立法公正與執法公正并重。2、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并重。
權利義務觀念。
第三節增強國家安全意識
1.確立新的國家安全觀
新國家安全觀強調,各國在安全上要相互信任,共同維護,樹立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
新安全觀,通過對話和合作解決爭端,而不應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各國的國家安全不
僅包括傳統的政治安全和國防安全,還包括經濟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態安全、社
會公共安全等內容。
政治安全和國防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支柱與核心。經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礎。
第四節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
1.法制思維的含義
所謂法律思維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規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習慣
與取向。
2.法律思維方式的特征
講法律。講證據(證據要具有合法性,客觀性與關聯性)。講程序。講法理。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覺遵守法律
第一節我國憲法規定的基本制度
1.憲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則。(一)憲法的特征:在內容上,憲法規定國家生活中最根本最
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憲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憲法比其他法律更
為嚴格。
2.憲法的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原則;人民主權原則;保障公民權利原則;法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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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國的國家性質
國家性質亦稱國體、國家的階級本質,是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國《憲
法》第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
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
4.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優越性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了人民當家做主。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利于調動人民眾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障了國家機關的協調高效運轉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與民族團結
5.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1.平等權2.政治權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權5.批評、建議、申訴、控
告、檢舉權和取得國家賠償權6.社會經濟權財產權。勞動權。休息權。物質幫助權。
7.文化教育權8.特定主體權利
6.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
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
組織;依法納稅,等等。其中應該特別強調的是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的義務。
7.我國的國家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他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職權包括行使國家立法
權,選舉,決定,罷免國家機關領導人,決定國家重大事項,監督其他國家機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的決定,行使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
組成人員等。
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最高,地方,專門)軍事法院,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軍事檢
察院,鐵路運輸檢察院。
第二節我國的實體法律制度。
1.民商法律制度。
民法概述: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
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
人身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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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有: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地位平等的原則;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
實信用的原則;保護公民、法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禁止民事權利濫用的原則。
2.民事主體
1、自然人是指以自然規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
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與承擔民事義務的
組織。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財產或者經費,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
民事責任。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
3.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
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等。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行為人要有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意思表示
真實;行為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三個要件同時具備時,民事行為才是合法的行為,
應得到法律的確認。否則,不具備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的有效條件的各種民事行為是無效的民
事行為。一部分意思表示不真實、違背自愿原則所為的民事行為是可撤消或可變更的民事行
為。
代理: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來實現民事權利。
所有權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權。
繼承權主要由法定繼承權和遺囑繼承權之分。
依據我國民法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
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
歉。上述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而且不排除同時適用其他
法律制裁。
3.著作權是著作權人對其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
4.行政行為
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對其外部行使公共權力并產生法律效力的行
為。抽象行政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行政相關人,制定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及其他具有
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的行為;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依法對具體事項或特定個人,
具體使用行政法律規范作出處罰決定的行為。
5.刑事法律制度
刑法的基本原則是:罪刑法定原則、適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則、罪刑相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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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犯罪是指刑法規定的具有社會危害性,觸犯刑法并且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必須具
備三個基本特征:即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這是犯罪的最本質的特征;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
處罰性。犯罪的三個基本特征緊密相聯,不可分割。
犯罪成立的一般要件
任何犯罪都必須具備犯罪的客體、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的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四個要件。
犯罪主體,指實施了危害社會的行為,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犯罪主觀方
面,指犯罪主體對自己實施的危害行為及其危害社會的結果所持有的心理態度,他包括犯罪
故意與犯罪過失;犯罪客體,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危害的社會關系;犯罪客
體方面,指刑法規定的構成犯罪在客觀上需要具備的重要條件的總稱,具體表現為危害行為,
危害結果等。
6.犯罪的形態:
犯罪故意,是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
發生的心理態度。故意分為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犯罪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
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犯罪過失,法律
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犯罪過失分為過于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過于自信的過失,
是指行為人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
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
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發生這種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
行為在客觀上雖然造成了損害結果,但不是出于行為人的故意或者過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
或者不能預見的原因引起的屬于意外事件,不構成犯罪,行為人不負刑事責任。
7.我國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大類。主刑,是指只能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的刑罰。一
個罪只能適用一種主刑,不能同時適用幾種主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
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是指補充主刑適用的刑罰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適用,也可
以獨立適用。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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