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第一部憲法是怎樣誕生的
作者:逄先知
來源:《領導文萃》2018年第14期
1954年的憲法,是新中國的第一部憲法。這部憲法的公布和實施,在新中國的法制建設
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這部憲法從起草到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歷時8個月零12天。最
初,陳伯達在1953年十一二月間寫了一個稿子,沒有被采用。從1954年1月9日起,
領導的憲法起草小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組成員是胡喬木、陳伯達、田家英。這一稿,修改了
七八次,后又經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修改了兩次。
1954年3月23日,代表中國共產黨向憲法起草委員會正式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
憲法草案(初稿)》。從3月23日到6月11日,憲法起草委員會先后召開七次會議,對憲法
草案進行討論和修改。在這中間,全國政協和各省市黨政機關、軍隊領導機關、各民主黨派和
人民團體,共8000人進行討論,提出的修改意見達5900多條。
1954年6月14日,主持召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作關于憲法草案
說明的報告。會議經過討論,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并于當天正式公布,交
付全國人民討論并征求意見。在這次會議上,傅作義委員發言說:“在召集會議上,大家一致
同意寫上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是國家元首。可是被抹去了。但是并不能抹去億萬
人民衷心的愛戴。愈謙遜愈偉大,愈偉大愈謙遜。”對這些話,在會上作了一些解釋,
說:“有人說,憲法草案中刪掉個別條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別謙虛。不能這樣解釋。這不是謙
虛,而是因為那樣寫不適當,不合理,不科學。在我們這樣的人民民主國家里,不應當寫那樣
不適當的條文。不是本來應當寫而因為謙虛才不寫。科學沒有什么謙虛不謙虛的問題。搞憲法
是搞科學。”
憲法草案公布以后,在近3個月的時間里,全國各界共有1.5億多人參加憲法草案的討
論,提出118萬多條修改、補充意見和問題。飽受數千年封建專制統治的中國人民,有史以來
第一次享受到如此充分的民主權利,享受經過長期革命斗爭所得來的勝利成果。
為起草憲法確定的指導思想是“以事實為根據”,即從當時中國的實際出發,同時以
外國的憲法(社會主義的和資本主義的)、中國過去的歷次憲法作參考。
中國的憲法是屬于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所以著重研究了1918年蘇俄憲法和1936
年的蘇聯憲法以及東歐人民民主國家的憲法。從中受到啟發,決定在憲法總綱的前面寫
一段序言。“序言”這種形式,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一個特點,一直保持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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