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置支票:
在支票申購憑證上填寫單位名稱、帳號、所購置支票類型和數量,蓋
上單位預留銀行印鑒,在申購人欄簽上你名字,填上身份證號碼,交
給銀行職員辦理即可(需出示身份證辦理)
1、支票分為轉賬支票、現金支票和一般支票三種。
2、支票只適合于同城交易。
3、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得提取現金。
4、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提取現金,不得轉賬。
5、一般支票,即能轉賬用能夠提取現金,選擇轉賬或提現金只需在
支票角上進行選擇即可。現在使用一般支票城市較少,并不普遍。
常見支票分為現金支票、轉賬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確標注。
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限同城內);轉賬支票只能用于轉賬(限
同城內,包含余杭和蕭山)。
支票填寫:
1、出票日期(大寫):數字必需大寫,大寫數字寫法:零、壹、
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 舉例:8月5日:貳零零
伍年捌月零伍日 捌月前零字可寫也可不寫,伍日前零字必寫。
2月13日:貳零零陸年零貳月壹拾叁日
(1)壹月貳月前零字必寫,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寫可不寫。拾月至
拾貳月必需寫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貳月(前面多寫了“零”字
也認可,如零壹拾月)。
(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寫,拾日至拾玖日必需寫成壹拾日及壹拾
X日(前面多寫了“零”字也認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貳拾日
至貳拾玖日必需寫成貳拾日及貳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需寫成
叁拾日及叁拾壹日。
2、 收款人:
(1)、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本單位名稱,此時現金支票后面“被
背書人”欄內加蓋本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以后收款人可憑現金
支票直接到開戶銀行提取現金。(因為有銀行各營業點聯網,所以也
可到聯網營業點取款,具體要看聯網覆蓋范圍而定)。
(2)、現金支票收款人可寫為收款人個人姓名,此時現金支票后面
不蓋任何章,收款人在現金支票后面填上身份證號碼和發證機關名
稱,憑身份證和現金支票簽字領款。
(3)、轉帳支票收款人應填寫為對方單位名稱。轉帳支票后面本單
位不蓋章。收款單位取得轉帳支票后,在支票后面被背書欄內加蓋收
款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填寫好銀行進帳單后連同該支票交給收
款單位開戶銀行委托銀行收款。
3、付款行名稱、出票人帳號:即為本單位開戶銀行名稱及銀行帳
號,比如:工行高新支行九蓮分理處 888帳號小寫。
4、人民幣(大寫):數字大寫寫法:零、壹、貳、叁、肆、伍、陸、
柒、捌、玖、億、萬、仟、佰、拾。
注意:“萬”字不帶單人旁。
舉例:(1)、289,546.52貳拾捌萬玖仟伍佰肆拾陸元伍角貳分。
(2)、7,560.31柒仟伍佰陸拾元零叁角壹分
此時 “陸拾元零叁角壹分”“零”字可寫可不寫.
(3)、532.00伍佰叁拾貳元正
“正”寫為“整”字也能夠。不能寫為“零角零分”
(4)、425.03肆佰貳拾伍元零叁分
(5)、325.20叁佰貳拾伍元貳角。
角字后面可加“正“字,但不能寫“零分”,比較特殊。
5、人民幣小寫:最高金額前一位空白格用“羊”字頭打掉,數
字填寫要求完整清楚。
6、 用途:
(1)現金支票有一定限制,通常填寫“備用金”、“差旅費”、
“工資”、“勞務費”等。
(2)轉帳支票沒有具體要求,可填寫如“貨款”、“代理費”等
等。
7、 蓋章:
支票正面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缺一不可,印泥為紅,印章
必需清楚,印章模糊只能將本張支票作廢,換一張重新填寫重新蓋章。
反面蓋章是否見“2、收款人”。
8、 常識:
(1)、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跡,不然本支票作廢。
(2)、受票人假如發覺支票填寫不全,能夠補記,但不能涂改。
(3)、支票使用期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節假日順延。
(4)、支票見票即付,不記名。(丟了支票尤其是現金支票可能就
是票面金額數目標錢丟了,銀行不負擔責任。現金支票通常要素填寫
齊全,假如支票未被冒領,在開戶銀行掛失;轉帳支票假如支票要素
填寫齊全,在開戶銀行掛失,假如要素填寫不齊,到票據交換中心掛
失。)
(5)、出票單位現金支票后面有印章蓋模糊了,可把模糊印章打叉,
重新再蓋一次。
(6)、收款單位轉帳支票后面印章蓋模糊了(此時票據法要求是不
能以重新蓋章方法來補救),收款單位可帶轉帳支票及銀行進帳單到
出票單位開戶銀行去辦理收款手續(不用付手續費),俗稱“倒打”,
這么就用不著到出票單位重新開支票了。
背書注意收款人名稱和背書章名稱要一致
輕易出現錯誤 日期填寫錯誤收款單位和背書單位印鑒不符
轉帳支票怎么使用?
和對方談好生意后 有時候擔心錢劃到對方帳不過對方收到錢了
不發貨 受騙,這種情況下能夠用轉帳支票劃對方帳上,若是對方不
發貨,能夠在一天內撤票避免損失。
操作方法:直接辦理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使用方法一樣,就是
假如對方不發貨話,你于出票后第二天早上去銀行柜臺辦理掛失就能
夠了,掛失后那張轉帳支票就作廢了,你最好下午3點后出票,因為
有銀行結算系統快,在第二天已經轉帳成功了,你下午出票,第二天
一早去掛失肯定不會轉帳.
現金支票怎樣使用?
簽發覺金支票不得低于銀行要求金額起點,起點以下用庫存現金
支付。支票金額起點為100元,但結清賬戶時,可不受其起點限制。
用企業支票取錢企業自己用,收款人是自己企業名稱,大小寫要一
致,小寫處要封頂,假如是100元,就要在千字位上“¥”。用途欄
要寫明用途,檢驗完,蓋印鑒即預留在銀行公章和私章,支票后面再
蓋印鑒,寫上提款人姓名、身份證號、年月日,銀行驗完后就給你款
了。另存根要撕下來給會計作記帳憑證記賬憑據。
提備用金: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報銷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現金支票收款人通常是個人或本單位(提取備用金),現金支票不
能開給其它單位。收到現金支票后不用提現能夠直接解繳銀行(現金
支票能夠轉賬,轉賬支票不能取現),但要在現金支票收款人背書后
才能解繳。
現金支票是指支票左上方沒劃2條線。
出票人,收款人和被背書人是同一個。
背書身份證寫經辦人就能夠了。
就是誰去拿錢就寫誰。
第一,現金支票收款人,就寫你們單位名稱 。
第二,現金支票其它金額,日期和轉賬支票是一樣。
第三,現金支票你要是取款一定要在貴企業基礎戶取款。其它通
常戶不能取現金。
第四,正面要蓋上預留印鑒,反面背書人也要蓋上,通常要寫上
領款人身份證號碼,及身份證證件人名,并攜帶身份證原件取款 。
第五,每次通常取款金額不能超出人民幣五萬,假如超出,要寫
大額支取申請,并加蓋公章 。
第六,存根要撕下來作憑證,這一點和轉賬支票相同 。
支票定義
支票(Chaque,Check)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
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
人票據。
從以上定義可見,支票是以銀行為付款人即期匯票,能夠看作匯
票特例。支票出票人簽發支票金額,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處存款金額。
假如存款低于支票金額,銀行將拒付。這種支票稱為空頭支票,出票
人要負法律上責任。
開立支票存款賬戶和領用支票,必需有可靠資信,并存入一定資
金。支票可分為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支票一經背書即可流通轉讓,
含有通貨作用,成為替換貨幣發揮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職能信用流通
工具。利用支票進行貨幣結算,能夠降低現金流通量,節省貨幣流通
費用。
支票法律表述
中國票據法上支票相關法律條文以下:
第八十二條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銀行或
其它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票據。
第八十三條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需使用其本名,并提
交證實其身份正當證件。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該有可靠資信,并存入一定資
金。
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該預留其本名署名式樣和印鑒。
第八十四條 支票能夠支取現金,也能夠轉帳,用于轉帳時,應
該在支票正面注明。
支票中專門用于支取現金,能夠另行制作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
能用于支取現金。
支票中專門用于轉帳,能夠另行制作轉帳支票,轉帳支票只能用
于轉帳,不得支取現金。
第八十五條 支票必需記載下列事項:
(一)表明“支票”字樣;
(二)無條件支付委托;
(三)確定金額;
(四)付款人名稱;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簽章。
支票上未記載前款要求事項之一,支票無效。
第八十六條 支票上金額能夠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支
票,不得使用。
第八十七條 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經出票人授權,能夠補
記。
支票上未記載付款地,付款人營業場所為付款地。
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出票人營業場所、住所或常常居住地為出
票地。
出票人能夠在支票上記載自己為收款人。
第八十八條 支票出票人所簽發支票金額不得超出其付款時在
付款人處實有存款金額。
出票人簽發支票金額超出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存款金額,為
空頭支票。嚴禁簽發空頭支票。
第八十九條 支票出票人不得簽發和其預留本名署名式樣或印
鑒不符支票。
第九十條 出票人必需根據簽發支票金額負擔確保向該持票人
付款責任。
出票人在付款人處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該在當日
足額付款。
第九十一條 支票限于見票即付,不得另行記載付款日期。另行
記載付款日期,該記載無效。
第九十二條 支票持票人應該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醒付款;異
地使用支票,其提醒付款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要求。
超出提醒付款期限,付款人能夠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出
票人仍應該對持票人負擔票據責任。
第九十三條 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額,對出票人不再負擔受委
托付款責任,對持票人不再負擔付款責任。不過,付款人以惡意或有
重大過失付款除外。
第九十四條 支票背書、付款行為和追索權行使,除本章要求外,
適用本法第二章相關匯票要求。
支票出票行為,除本章要求外,適用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
條相關匯票要求。
支票必需項目
一張支票必需項目包含:
1. “支票”字樣;
2.無條件支付命令;
3.出票日期及出票地點(未載明出票地點者,出票人名字旁地點
視為出票地);
4.出票人名稱其簽字;
5.付款銀行名稱及地址(未載明付款地點者,付款銀行所在地視
為付款地點);
6.付款人;
7.付款金額;
支票種類
(1)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收款人一
欄,寫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時須由收款人簽章,方可支取。
(2)不記名支票(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稱空白支票,
支票上不記載收款人姓名,只寫“付來人”(Pay bearer)。取款時持
票人無須在支票背后簽章,即可支取。此項支票僅憑交付而轉讓。
(3)劃線支票(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劃兩道平行線
支票。劃線支票和通常支票不一樣,劃線支票非由銀行不得領取票款,
故只能委托銀行代收票款人帳。使用劃線支票目標是為了在支票遺失
或被人冒領時,還有可能經過銀行代收線索追回票款。 4)保付支票
(Certified Cheque)是指為了避免出票人開出空頭支票,確保支票
提醒時付款,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銀行對支票“保付”。保付
是由付款銀行在支票上加蓋“保付”戳記,以表明在支票提醒時一定
付款。支票一經保付,付款責任即由銀行負擔。出票人、背書人全部
可免于追索。付款銀行對支票保付后,立即票款從出票人帳戶轉人一
個專戶,以備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醒時,不會退票。
(5)銀行支票(Banker’s Cheque)是由銀行簽發,并由銀行
付款支票,也是銀行即期匯票。銀行代用戶辦理票匯匯款時,能夠開
立銀行支票。
(6)旅行支票(Traveller’Cheque)是銀行或旅行社為旅游者
發行一個固定金額支付工具,是旅游者從出票機構用現金購置一個支
付手段。
和其它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點:
①金額比較小。
②沒有指定付款人和付款地點。可在出票銀行、旅行社國外分支
機構或代辦點取款。 ③比較安全。旅行者在購置旅行支票和取
款時,須推行初簽、復簽手續,二者相符才能取款。
④匯款人同時也是收款人。其它支票只有先在銀行存款才能開出
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現金購置,類似銀行匯票,只不過旅行支票匯
款人同時也是收款人。
⑤不要求流通期限。因為發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續費,占用資金
不用付息,有利可圖,所以,各銀行和旅行社競相發行旅行支票。
匯票、本票、支票區分
匯票、本票、支票同屬狹義票據范圍,其組成要素大致相同,全部含
有出票、背書、承兌、付款這些流通證券基礎條件,全部是能夠轉讓
流通工具。它們之間關鍵區分是:
(1)匯票和支票有三個基礎當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
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為同一個人)和收款人兩個
基礎當事人。
(2)支票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間必需先有資金關系,才能簽發支
票;匯票出票人和付款人之間無須先有資金關系;本票出票人和付款
人為同一個人,不存在所謂資金關系。
(3)支票和本票主債務人是出票人,而匯票主債務人,在承兌
前是出票人,在承兌后是承兌人。
(4)遠期匯票需要承兌,支票通常為即期無需承兌,本票也無
需承兌。
(5)匯票出票人擔保承兌付款,若另有承兌人,由承兌人擔保
付款;支票出票人擔保支票付款;本票出票人自負付款責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些人只對出票人有追索權,而匯票持有些
人在票據效期內,對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全部有追索權。
(7)匯票有復本,而本票、支票則沒有。
(8)支票、本票沒有拒絕承兌證書,而匯票則有。
支票使用期
因為支票是替換現金即期支付工具,所以使用期較短。中國《票
據法》要求:支票持票人應該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醒付款;異地使
用支票,其提醒付款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要求。超出提醒付款期
限,付款人能夠不予付款。
支票特點、適用范圍及申辦程序
特點: 1、使用方便,手續簡便、靈活;
2、支票提醒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天;
3、支票能夠背書轉讓,但用于自取現金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適用范圍:
同城票據交換地域內單位和個人之間一切款項結算,均可使用支
票。
申辦程序: 1、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必需使用其本名,
并提交證實其身份正當證件;
2、開立支票存款帳戶,申請人應該預留其本人署名式樣和印鑒;
3、開立支票存款帳戶和領用支票,應該有可靠資信,并存入一
定資金。
支票是否可用來付款
支票是出票人簽發,委托辦理存款業務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在
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票據。支票分為一般支
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3種。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它能夠
由存款人簽發用于到銀行為本單位提取現金,也能夠簽發給其它單位
和個人用來辦理結算或委托銀行代為支付現金給收款人;轉帳支票只
能用于轉賬,它適適用于存款人給同一城市范圍內收款單位劃轉款
項,以辦理商品交易、勞務供給、清償債務和其它往來款項結算;一
般支票能夠用于支取現金,也能夠用于轉賬。但在一般支票左上角劃
兩條平行線,為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支票結算特點概括起來說就是簡便、靈活、快速和可靠。所謂簡
便,是指使用支票辦理結算手續簡便,只要付款人在銀行有足夠存款,
它就能夠簽發支票給收款人,銀行憑支票就能夠辦理款項劃撥或現金
支付。所謂靈活,是指根據要求,支票能夠由付款人向收款人簽發以
直接辦理結算,也能夠由付款人出票委托銀行主動付款給收款人,另
外轉帳支票在指定城市中還能夠背書轉讓。所謂快速,是指使用支票
辦理結算,收款人將轉帳支票和進賬單送交銀行,通常當日或次日即
可入賬,而使用現金支票當初即可取得現金。所謂可靠,是指銀行嚴
禁簽發空頭支票,各單位必需在銀行存款余額內才能簽發支票,所以
收款人憑支票就能取得款項,通常是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情況。
出票人開戶行接到收款人持現金支票(附式十五)支取現金時,
應認真審查:
(1)支票是否是統一要求印制憑證,支票是否真實,提醒付款期
限是否超出;
(2)支票填明收款人名稱是否為該收款人,收款人是否在支票后
面“收款人簽章”處簽章,其簽章是否和收款人名稱一致;
(3)出票人簽章是否符合要求,并折角查對其簽章和預留銀行簽
章是否相符,使用支付密碼,其密碼是否正確;
(4)支票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
(5)支票必需記載事項是否齊全,出票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
名稱是否更改,其它記載事項更改是否由原記載人簽章證實;
(6)出票人帳戶是否有足夠支付款項;
(7)支取現金是否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要求。
收款人為個人,還應審查其身份證件,是否在支票后面“收款
人簽章”處注明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審查無誤后,發給
銅牌或對號單,交收款人憑以向出納取款。同時從出票人帳戶付出,
將支票送出納憑以付款后作借方憑證。其分錄是:
(借)××科目 出票人
(貸)現金
劃線支票處理手續
持票人、出票人開戶行對劃線支票(附件十六)處理手續,比照
一、手續處理。
一般支票處理手續
出票人開戶行收到收款人持一般支票(附式十六)支取現金,比
照二、手續處理。
對一般支票辦理轉帳,比照一、手續處理。
其它注意事項:
轉帳支票沒有限制,只要你帳戶上有錢就能夠對外不停轉帳。
現金支票就不一樣:
1、對公帳戶一天當中取現金額不能大于存款總額20%;
2、當日取現單筆或累計超出10萬需要開戶行主任審批,超出
20萬需要行長審批,超出30萬還需自己本企業出具書面申請材料,
省行審批。要現金支票用途最好填備用金,比較保險。另外,有銀行
要求一天不能夠取那么多,也就是說即使,你一天要取那么多錢,銀
行也不會讓你取。取大筆現金要和銀行先溝通。
本文發布于:2023-05-24 01:27:5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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