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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會計經驗】增值稅13個“節點”被接牢
12月中旬,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
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以下簡稱“165號文件”),對
現行增值稅法規政策中的代銷貨物、運輸發票抵扣、納稅人代行
政部門收取的費用等13個問題如何征繳增值稅進行了明確界
定,引起廣泛關注。稅務中介行業對稅收法規的變化非常敏感,
他們在第一時間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增值稅就像一個鏈條,由很多環節環環相扣組成。一個節點出
問題,就會影響整個鏈條的質量。我國經濟生活的發展,對現行
增值稅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165號文件一次性對13個節點進
行了明確,方便了基層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非常好。”北京致通
振業稅收籌劃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李記有對165號文件如此評
價。
北京華瑞天合稅務咨詢有限公司在文件發布后就深入系統地解
讀了165號文件。該公司總經理李小第認為,增值稅是我國第一
大稅種,目前該稅種的征納主要根據10多年前發布的《增值稅
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以及若干規范性文件。由于經濟活動
的多樣性、復雜性,新問題、新情況層出不窮,加之征納雙方對
政策的理解不一致,在實際征管工作中難免出現不易把握或把握
不準的現象,需要有關部門不斷對新出現的問題予以明確和規
范。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隨著《行政許可法》的深入實施,財稅部
門加快了稅收法規的廢、改、立進程,組織財稅系統的精兵強將,
對現行的稅收法規進行了多次梳理。根據梳理的情況,逐步出臺
本文發布于:2023-05-24 16:44:3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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