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參保登記
【受理條件】
按國家和省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登記。
tips:
符合參保條件的,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分配單位社保號;或對已注銷社保繳費登記,并且稅務登記狀態為正常的用人單位申請重新恢復社保繳費登記;
用人單位在進行繳費登記的同時需進行單位繳費核定。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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