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職業道德的“八榮八恥”
作者:洪鴻輝
來源:《讀與寫·下旬刊》2016年第02期
中圖分類號:G635.1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2-1578(2016)02-0028-01
"如果眼淚是一種財富,徐本禹就是一個富有的人,在過去一年里,他讓人們淚流滿面,從繁華的城市走進大山深處,他用一個剛剛畢業的大學生稚嫩的肩膀,扛住了傾頹的教室,扛住了貧窮和孤獨,扛住了本來不屬于他的責任。也許一個人的力量還不能讓孩子眼睛鋪滿陽光,愛,被期待著。徐本禹點亮了火把,刺痛了人們的眼睛。"在央視"感動中國· 2004年"頒獎典禮上,當主持人飽情地禮贊著他那足以感動全國的事跡時,聽眾流淚,觀眾流淚,山里的孩子流淚,鄉村的村民流淚……他雖不及孔圣人、朱夫子影響深遠,但也足以感天地、泣鬼神,足以感動當今的一代中國人。
流光易逝,教書十載,雖與徐本禹同行,與他相比,自慚形穢:沒有他的真誠樸實;缺少他的無私淡泊;失去他的拼搏進取……
在這信息高速發展的時代,推行素質教育的今天,在胡錦濤總書記之"榮辱觀"吹遍大江南北時。身為一名人類靈魂的工程師,身感身上的擔子有千之重,錘煉自己的道德素質迫在眉睫。因為教師不僅僅是"傳道、授業、解惑的嚴師,而且是拓展心靈智慧的人師。"因此,在教學上應有強烈的責任心,這種責任心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以依法執教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
何為依法執教?認真學習和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是也。依法執教則是教師從業的前提。要求我們樹立法律、法治意識,嚴格用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自己的言行,從而成就自己。我們應克己奉公,時刻不忘自己身為人師,不斷提高依法執教的意識,在生活實踐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且應同違法亂紀的不法分子作斗爭。否則不僅敗壞了社會風氣,且玷污了學校純凈的育人環境;不僅于己無利,且貽害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