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詞解釋公共選擇
所謂公共選擇是指一種由政府為了改善社會福利水平而把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種種私人行為轉變為集體行為的過程。
當代公共選擇理論的研究大致可分成兩個時期,第一階段從20世紀30年代到70年代末,屬于傳統公共選擇范疇;第二階段自80年代始,則屬于現代公共選擇理論研究范圍。公共選擇理論產生于20世紀30年代的英國,它與傳統經濟學相比較,具有三個主要特征:第一,強調政府對市場失效的糾正;第二,認為在對政府政策和措施進行分析評價時,不能以效率的高低作為唯一標準,而應該考慮對福利影響的大小;第三,重視對公共政策和制度安排的分析,即強調對政策進行價值判斷和分析,以尋找使福利增進最大化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公共選擇理論的核心思想是“用民主的辦法來達到最好的管理”,這表明,這種理論并非像新古典經濟學那樣,否認政府干預對資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經濟發展的貢獻,只不過它側重于強調通過政府政策和制度的改革,建立一套能夠保證經濟目標順利實現的機制,以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公共選擇理論的興起與發展,不僅適應了戰后世界經濟的急劇變化,也適應了西方各國政治、經濟改革的需要。到70年代末,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的福利經濟學已逐漸取代
新古典經濟學,成為各國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基本依據。公共選擇理論將政治因素納入其研究范圍,為公共決策者在宏觀層次上提供了許多決策參考,同時對市場力量也給予一定的關注。
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經濟出現危機,工人失業嚴重,生活困難,社會矛盾激化,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進一步加深。人們迫切要求擺脫資本主義制度的束縛,探索一條符合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要求的社會主義道路。 19世紀末20世紀初,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了唯物史觀和剩余價值學說,揭示了資本主義的本質,指出了無產階級解放事業的歷史必然性,同時批判地吸收了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和空想社會主義的合理成分,創立了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科學社會主義認為,人類社會必須按照客觀規律運動,在生產力高度發展、物質財富極大豐富的基礎上,經過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才能過渡到社會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