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火令》的攤破只是一個假設
為方便說明,先錄《喝火令》范詞于下。
喝火令·黃庭堅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平。
見晚晴如舊,交疏分已深。舞時歌處動人心。
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
煙水數年魂夢,無處可追尋。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平。
昨夜燈前見,重題漢上襟。便愁云雨又難禁。
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曉也星稀,曉也月西沈。
仄仄仄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曉也雁行低度,不會寄芳音。
此詞無他首可校。后段句法,若準前段,則第四句應作“星月雁行低度”,今疊用三“曉也”字,攤作三句,當是體例應然,填者須遵之。
關于《喝火令》詞牌,有人傾向于用以下兩種觀點來衡量現實的創作。一是上下闕開頭屬于對仗句;二是下闕第四句遵循攤破原則。對此,我們有一些不大相同的看法。
一、上下闕開頭不是對仗句
上闕開頭的句子是:見晚晴如舊,交疏分已深。我們認為,這兩個句子屬于緊縮的轉折復句,展開后應為以下樣式:“(雖然)見晚,(但是)晴如舊;(雖然)交疏,(但是)分已深。”那么,這兩個句子到底對仗沒有呢?如果說字數相同的同類復句放在一起即算對仗,我們無話可說。眾所周知,對仗應該要考慮詞語的性質和句子的結構,這樣一來,問題就十分明確了。兩個句子中,前一分句“交疏”與“見晚”可以對上,毋庸贅言。而后一分句“分已深”與“晴如舊”是否能夠對上,還是有話可說的。“晴(名詞)如(動詞)舊(形容
詞活用作名詞)”是主——謂——賓結構,而“分(名詞)已(副詞)深(形容詞)”則是主——狀——謂結構,無論從詞性上看還是從結構上看,二者對仗關系不能成立顯而易見。因此,這兩個句子不是對仗關系。
下闕開頭的句子是:昨夜燈前見,重題漢上襟。“昨夜燈前見”的中心詞是“見”,“昨夜”和“燈前”分別是“見”的時間狀語和地點狀語,因此,“昨夜燈前見”是偏正結構。而“重題漢上襟”中,“重”是“題”的狀語,“漢上”是“襟”的定語,整個句子主干由動詞“題”和賓語“襟”構成動賓結構。動賓結構與偏正結構無法形成對仗關系。
二、攤破只是后人的猜想
范詞附注中說:“此詞無他首可校。后段句法,若準前段,則第四句應作'星月雁行低度’,今疊用三'曉也’字,攤作三句,當是體例應然,填者須遵之。”
“若準前段”,起首這個“若”字,是什么意思呢?翻閱《現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北京:商務印書館·2013),對“若”字的解釋有4個:①如,好像;②如果;③姓;④你。我們認為,最接近“若準前段”中“若”字的意思的是“如果”,而《現代漢
語詞典》對“如果”的解釋是“表示假設”,所以,“若準前段”,翻譯過來,就是“假設準前段”的意思。再看《現代漢語詞典》對“假設”的解釋,共有3個:①姑且認定;②虛構;③科學研究上對客觀事物的假定的說明,假設要根據事實提出,經過實踐證明是正確的,就成為理論。
據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出范詞的實際情況,即黃庭堅先生作品中“后段”的“句法”并沒有“準前段”。為什么呢?第一,“準前段”只是“姑且認定”,姑且認定就是暫時認定,并不是最終結果;第二,“準前段”只是“虛構”,毋庸諱言,虛構的就是現實世界中不存在的;第三,“準前段”只是“科學研究上對客觀事物的假定的說明”,即使這個假設是根據事實提出的,也要經過實踐證明是正確的,才能成為理論。
自宋朝黃庭堅以來,近千年的寫作實踐是否證明了“若準前段”這個假設是正確的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迄今為止,“此詞無他首可校”。“此詞無他首可校”如此擲地有聲,只因為它是權威和專家們的終結性結論。這同時也無可辯駁地說明了在近千年來的《喝火令》寫作實踐中,沒有一個作品能夠達到或超過黃庭堅《喝火令》的境界,因而不能幫助證明“若準前段”這個假設是正確的,所以,這個假設不能成為理論。
既然這個假設還不是理論,也就是“后段句法,若準前段”還不是理論,這就是說“若準前段”這個假設至今仍未成立。如此一來,需要以“若準前段”為條件才能產生的結果肯定不會存在,也就是說“則第四句應為'星月雁行低度’根本沒有可靠抓手,只是一個空中樓閣。據此,下闋第四句中的所謂攤破,自然只是某些人的猜想而已。
既然這個假設還不是理論,也就說明了這個假設還在延續,當然就不能拿來指導現實的創作實踐,那么,“填者須遵之”,到底要求填者“遵”什么呢?
到目前為止,后人能夠用來證明“若準前段”這個假設的只有黃庭堅自己的《喝火令》這一孤證,這顯然成了自己證明自己,就算能夠自圓其說,被證明的假設始終難以令人置信,反而讓人生出許多疑問。比如,將“星”“月”“雁行低度”捏合成“行月雁行低度”的第一個人是誰?他是怎樣知道黃庭堅是這么想的?黃庭堅當時的真實想法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有人看到了“星”“月”“雁行低度”等詞句能夠組合成“星月雁行低度”這樣的句子,才提出了“若準前段”這個假設?“此詞無他首可校”,是近千年沒有詩人寫《喝火令》,還是近千年來的詩人的創作水平不能達到或超過黃庭堅《喝火令》的水平?是權威或專家們的研究不到位,還是沒完沒了的厚古薄今在作怪?
綜上所述,是否在上下闕開頭兩句對仗,是否在下闋第四句攤破,那完全是作者的自由。我們應該明確的是,《喝火令》詞譜并沒有要求上下闕開頭兩句要對仗,更沒有要求下闋第四句要攤破,因此,不能拿對仗和攤破作為標準乃至原則去要求和衡量后人的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