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習教育公平心得體會
冗洪小學 安國瓊
所謂教育公平,是指人們把教育看作是一種應有的權利,從而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在享受公共教育資源時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對待。
促進教育公平,是構建和諧校園的必要前提,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是改善民生的一個重要內容。促進教育公平,自然涉及到許多教育必備元素的公平,但最重要的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權利的公平和享受教育資源的公平。
十七大報告把教育公平列為一個民生問題,并鮮明地提出:“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那么,中國教育如何進一步改革和發展,才能擔負起民族振興的歷史使命,發揮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社會作用?
我認為,教育公平不只是一個倫理觀念,實際上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所以教育公平也是民生問題,是社會公平的起點,它與青年的成長發展息息相關,與人民的幸福安康息息相關。但同時,教育公平又是需要通過改革創新不斷完善的過程。我們對
教育公平的理解要有理性的認識,不能感情用事,不能超越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不能超越教育發展的現實,也不能脫離教育改革創新的實踐,不能脫離教育改革的大環境。
目前的教育公平是建立在考分公平的基礎上的,但考分公平也是相對的,因為考試本身是有弊端的,不一定能全面真實地反映學生的情況,以一種有弊端的方法來選拔學生,本身是最大的不公平。譬如應試教育的考試方法對一些有培養前途的、素質能力都很高的學生也是不公平的,因為他不適應這種學習方法。
學校要以學生為本,提高教育的質量,這也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方面。家長把孩子送進學校,但如果學校教學質量不高,不能滿足學生成長成才的需要,對學生而言是極不公平的。
教育公平是一個美好的理想,但教育又是一個系統工程,教育公平包括方方面面,包括教育改革、教育創新、教育方法等等。建立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對貧困地區、民族地區教育實行特殊政策、建立學生資助體系來保障貧困家庭學生接受教育,這些都是針對現實經濟社會條件下存在的不公平提出的解決辦法。十七大報告提出了要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學內容方式、考試招生制度、質量評價制度等改革的要求,也就是要通過不斷改革逐步
接近教育公平的目標。
教育公平作為一種社會理想,應包括以下三個方面:進入學校受教育的機會均等;受教育的過程平等;受教育的結果平等。因此,教育公平所追求的是絕對平等。
目前任何國家或地區的教育都未能實現理想的平等。我們國家為了將這種理想變為現實,最近幾年,在社會輿論的推動下,黨和政府為實現教育公平做了許多實實在在的工作,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是改革開放以來少有的。農村義務教育的“兩免一補”、為無數貧困孩子創造了受教育的機會,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熱烈歡迎和高度評價。但是,現實的國民教育卻由于種種因素,其公平性與理想還有很大差距,教育公平與人民滿意的教育還有很大的距離。因此在現實中,教育公平是相對的,不公平則是絕對的。
首先,教育公平是人人享有均等的教育機會,即權力的平衡。權力的平等是國家用法律的方式保障,就是基本人權。而這種“均等”又有形式上的均等和事實上的均等之分。形式上的均等就是法律上的均等,法律對每個人設定的受教育的條件相同。所謂事實上的均等,主要指法律賦予的受教育權,每個受教育者都能夠真實地實現,不會因為經濟、種族、社會地位等原因使受教育成為一部分人的真實權利,卻是另一部分人無法實現的虛假權利;
如果那樣,就以事實上的不均等取代了法律上的均等,從而造成教育的不公平。
其次,教育過程的平等。也就是說你不但可以進入學校,你還能享受大致公平的教育。也就是說教育公平的另一層應有之義是人人公平地接受同等質量的教育。盡管受歷史條件的限制,不同時代的教育質量不可同日而語,但同一時代的同一類教育,在質量上應該大致整齊,否則教育的過程和結果就是不公平的。而實際的情況是我國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平參差不齊,提供的教育服務在質量上千差萬別,就像消費同樣的商品,卻是不同的品牌和檔次。這是目前在教育公平問題上存在的另一個突出的問題,也是困擾素質教育推行的現實阻力。究其原因,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經濟差別大是顯而易見的,但政府作為宏觀調控者,雙軌并行,沒有做到一碗水端平才是根本!
同等質量的教育又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硬件設施,即辦學條件;二是軟件保障,即師資水平。
長期以來,我們的教育政策重城市、輕農村,重錦上添花,輕雪中送炭,在以上兩個方面不僅形成城鄉差別,在城市也形成重點學校和薄弱學校的差別,不同行政級別學校間的差別。城鎮學校、重點學校基礎本來不錯,政府卻在“錦上添花”,還要不斷增加撥款和添置
設備;廣大的農村學校、偏僻的山鄉學校校舍陳舊、師資匱乏,政府卻沒有“雪中送炭”,給予特別關照。這必須由政府主導,加強教育管理,公平分配教育資源,尤其是要兼顧到社會弱勢群體,向貧困、落后地區作適當的政策傾斜。政府要將有限的資金大部分用于貧窮地區、用于落后山鄉,給社會上這部分弱勢群體更多、更貼近實際的關愛與幫助。
師資水平的差異。城市化趨勢導致城鄉學校師資水平差異越來越大,好教師和好校長流向城市,城區學校骨干教師云集,中高級教師超編,而農村學校教師中大量的是外地教師和青年教師,以及知識老化即將退休的教師(原民辦教師轉正的居多),甚至還有許多臨時聘用的代課教師。這除了因為進修培訓的機會不均等形成外,更主要的是由于工資待遇的懸殊。教師是學校的第一資源,我們國家應實行教師“定期流動制度”,為教師合理、良性流動創造一個基礎性環境;實行教師“農村定期服務制度”和城鄉學校之間“教師對等交換制度”,快速有效地提高農村學校的師資水平;把教師職務“評聘分離制度”與“定編設崗制度”結合實施,促使城區骨干教師向農村流動;努力提高農村教師的待遇和素質,縮小城鄉學校師資水平的差距。
要解決因為教育質量的差別而形成的教育不公問題,必須堅持均衡辦學的思想,不搞一花
獨放裝點門面,而是百花齊放春滿園。因而當前教育的工作重點之一是“扶貧濟弱”,在辦學條件和教師待遇上盡快縮小與同類優勢學校的差距,而且不僅僅是十七大報告和教育法強調的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還應該包括高中階段的學校。而這一切,也可化作周濟部長的另一句話:上好學!
最后,現實中存在的另一種問題是教育結果的不平等,在義務教育、基礎教育領域通常把考上大學作為教育結果平等的一個標志,但是實際上我們知道考上大學仍然只是一個過程,反映一個結果的平等,還是看它進入社會以后,能不能就業、能不能達到大致相似的一種平等。
那么教育公平,無論起點、過程、結果,它的含義都是指你獲得的每一個階層,它獲得的教育機會的比例和這個階層在社會平行當中大致是相似的。這個概念上看,我們來看一下,在我們的大中小學男性和女性的比例是和它們的人口制度相似的,大致都是對半的,現在大學生越來越成為一些重要的問題,但是在民族的情況下卻是不一樣的。有些民族像朝鮮族、蒙古族它的科技教育的比例是比較高的,甚至超過了他們人口當中的比例。但是也有一些族像苗族、藏族有些族的教育比例就特別低,在民族問題上差別還是比較大的。
但是如果把它放在城鄉的概念上來評價差別是比較大的,尤其是在農村的入學機會要遠遠低于城市。
教育公平是“民生”問題,關系到公民個人的發展和家庭的生活質量;但教育公平也是“國計”問題,關系到我國公民的整體素質和我國教育的整體質量,關系到民生幸福和社會和諧,關系到經濟發展的持續性和綜合國力的強弱。消除歧視,建立公平,當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只有實現了教育公平,才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和諧局面。實現教育公平是建設和諧社會本身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立和諧社會的一條有效途徑。因而無論從公民的角度還是國家的高度都應該解決好、維護好。現在,黨和政府已經充分認識其重要性,思路和方向已經明確,關鍵是付諸更加有力的行動,邁出更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