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級規章制度細則(通用版)
班級規章制度細則【篇1】
一、按規定時間上學,不遲到,不早退,周一7:35,周二到周五8:00。到校后安靜坐好讀書,不在室外追跑打鬧。領讀員及時組織同學們早讀。
二、不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學校。放學后由家長接送,不得私自回家,也不得無故在學校、在外或同學家逗留、玩耍。
三、上學時不允許帶與學習無關的物品,如零食、玩具或一些危險品。不允許用學習用品和生活用品做危險的游戲。
四、課間不追逐打鬧。尤其是在上下樓梯時,要靠右行,不擁擠,不推搡。
五、保護教室環境衛生,不亂扔果皮、紙屑。認真做好值日。每一個同學都有責任教育和制止破壞班級衛生的同學。
六、所有學生必須注意用電安全,未經老師允許不得使用校內室內的任何電教設備,電源插座不得靠近、觸摸。
七、注意節約用電用水。教室里的空調電燈,人離開后必須切斷電源。
八、需要到專用教室或操場上上課時,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在教室。
九、積極參加大課間跳大繩等活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留在教室。
十、認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廣播操,動作準確到位,有精神。排隊上樓有秩序,不講話,不追跑。
十一、放學迅速整理書包、抽屜,擺好桌椅,按順序站隊,聽從體育委員指揮,不講話,不亂隊。
十二、上課認真聽講,積極回答問題,認真完成老師布置的聽、說、讀、寫、畫各項作業。
十三、周一或重大活動期間穿校服。每天佩戴好紅領巾,放學戴好小黃帽。
十四、禮貌待人,不說臟話,不打架。同學有需要時,熱情幫助。
負責人及負責工作:
一、孔曉蕾:負責早讀的領讀。
二、楊振浩、于傳麟、彭玉喆:負責午自習《詩經》的領讀。
三、魏煜昕:負責讀書情況的檢查。
四、蘇靖貽:負責眼操。
五、丁豫:負責班級衛生工作。
六、孫巖:負責檢查校服穿戴和紅領巾、小黃帽的佩戴。
七、張濟生:負責每天牛奶的發放。
八、劉研碩:負責課前一支歌。
九、張爾浩:負責大課間跳大繩。
十、張伊佳、高晴、劉諾佳、范克彪:負責檢查每天同學的衛生。
十一、馬汝錚、李曉鈺、李俊辰:負責監督同學們課間活動情況。
十二、魏煜昕、孔曉蕾、蘇靖貽、張伊佳:負責同學的考勤。
獎懲辦法:
表現好的同學可得書簽一張,三張書簽換一顆蘋果,可貼在班級評比欄中。凡是違反班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同學,被記名一次扣一張書簽,違反學校規定給班級抹黑的,扣一張書簽,并發給家長小紙條(紙條內容即減分情況說明),家長簽名后帶回。一個月之內,收到紙條多的同學將把家長請到班級開小型的家長會。同樣受到表揚的同學,一次加一張書簽。期末根據加減分情況進行各項優秀的評比。
班級規章制度細則【篇2】
為了給同學們創造一個愉快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為了讓同學們感受到大家庭的溫暖,使班級工作能夠正常有序進行,使機自10-4班成為一個團結優秀的集體,特建立此班級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班級日常管理制度
1、學習:大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大家必須充分重視,努力做到:
1)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逃課。有事不能上課要按照有關程序請假,獲得批準方可。
2)上課認真聽講,不得做與課堂學習無關的事情,對老師有教學上的意見向班長、學委反映,在班級內征求意見后,由班長、學委轉達。
3)遵守課堂紀律,尊重老師,體現出大學生應有的風度。
4)積極配合學委的工作,認真完成作業,按時上交。
5)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不能玩游戲,要有大學生應有的自制力。堅持上晚自習,規定時間7:00-9:30。
6)按時作息,盡量保證一天八小時睡眠時間,冬令時工作日23:00熄燈,夏令時延長半小時。
2、衛生:宿舍是大學生活動的重要場所,宿舍衛生狀況直接影響同學們的生活環境,因此,宿舍衛生必須保持:
1)宿舍內部要制定相應的衛生制度(周三按星級宿舍標準,其他必須保持整潔),實行責任到人制,宿舍長及班干部負責監督。
2)宿舍衛生至少每周打掃一次,包括衛生間的打掃和便池的清潔,值日生要盡職盡責,認真對待,為同學們創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3)切實執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項規定,做好衛生打掃工作,認真對待衛生檢查。
4)注重個人衛生。
3、活動
因為班級、院、校開展各種各樣的活動,故有以下規定
1)對于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同學們要熱心關注,積極參與,共建一個團結界奮進的班級體。
2)對于院、校組織的活動,同學們也應認真對待,敢于挑戰自我,為班級和個人的榮譽拼搏。
3)同學們要積極的為班級發展獻計獻策,使本班的活動搞得有特色,有意義。
4)班費收支每月公示,學期初、末時,由班長作預算報告和決算報告。
5)因公花費或需要因公花費的團隊或個人,可申請班費報銷。
(二)班級獎懲制度
1、評優、評先依據《中國礦業大學學生手冊》進行評選。
2、推薦黨校學員采取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評選,評選標準嚴格按照學校當學期制定的推薦標準,對于平時在班級活動中不活躍、不關心集體的同學及群眾基礎不夠好的同學,視不達標者,不予推薦,名額允許有空余。
3、在校級及校級以上活動中為班級爭得榮譽或在集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團體,將在評優、推薦時予以優先考慮,或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4、因個人原因使班級受到院級以上(包括院級)通報批評的個人或團隊,取消其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5、對有著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行為的同學,提高年終測評等級、年終評優予以重點推薦,或給與物質獎勵。
6、班委同學必須嚴格遵守班級規章制度,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對于班委、舍長工作上的錯誤,同學們可批評指正,班委必須虛心聽取;對于敗壞班級風氣、工作不積極或濫用職權的班委同學,同學們可以當面提出抗議或向老師、班長、團支書等反映,并提出彈劾。
7、對存在以下行為的團隊或個人,予以班內通報批評、降低年終測評等級、取消評優推
薦資格等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