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
關于畢業實習及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的請假制度及規定
為保證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時間和質量,畢業班學生在畢業實習及畢業設計(論
文)期間均必須認真完成各個教學環節。凡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學生,必須遵守如下請假制度及
規定,并辦理相關手續。
一、請假制度
1. 畢業實習及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畢業班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請假。
2. 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學生,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同意后方可離校。
3. 未經請假批準擅自離校者,一律按曠課處理,并視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
分。
二、短期請假
1. 凡因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可以申請辦理短期請假手續:
2. (1)外出去就業單位面試、簽訂就業協議等;
3. (2)考研學生復試等;
4. 申請短期請假的學生必須填寫請假條,經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老師和輔導員簽字批準方
可離校;
5. 請假條交由輔導員和畢業設計(論文)指導老師留存備案;
6. 短期請假不超過3天時間;
7. 請假的學生必須按時返校,返校后到指導老師處報到、輔導員處銷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8. 短期請假的辦理步驟為:
9. (1)學生提交申請—→指導老師簽字批準—→輔導員簽字批準并備案;
10. (2)返校后至指導老師處報到,填寫銷假單,指導老師簽字—→至輔導員處報到并銷假。
11. 超過三天的假期需由學院副書記審批。
三、校外自主實習、設計
1. 凡需在校外單位進行自主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的畢業班學生,均需提供已簽訂的
就業協議書,并按申請表要求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2. 辦理校外自主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的手續最遲必須在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開
始后的一周內完成。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的,必須得到分管院長或院長的批準后,方可辦
理。
3. 校外自主實習手續的辦理必須在實習前完成,不能事后補交。
4. 校外自主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需提供校外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的相關信息和證
明材料,且必須認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任務、經常與指導老師保持聯系、及時匯報畢
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進展情況、按規定時間遞交有關材料和返校匯報情況。
5. 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所要求的全部工
作和材料,按時返校銷假,并遞交畢業設計(論文)相關的全部材料,以便進行畢業答辯。
6. 凡經學院批準的校外自主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學生,其指導教師工作量減半。
四、其它請假
在畢業實習和畢業設計(論文)期間,如遇病事假或其它原因需要請假的,按學校有關請假制
度執行。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一:短期請假單和銷假單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畢業班學生短期請假條
班 級 學號 姓 名
宿 舍 聯系電話 號樓 室
事 由
請假時間 月 日-- 月 日,共 天
指導老師(簽字): 輔導員(簽字):
二○ 年 月 日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畢業班學生銷假單
班 級 學號 姓 名
事 由
銷假時間 年 月 日
指導老師(簽字): 輔導員(簽字):
二○ 年 月 日
附件二: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申請表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校外畢業設計(論文)
申請表
學 生 姓 名:
所 在 班 級:
聯系電話:
填表時間:
一、基本情況
學生姓名 班級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現在詳細地址
父母
或
親友
姓 名 關系
聯系方法
工作
單位
畢業設計(論文) 聯系
校內指導教師姓名 電話
校外
畢業
設計
(論
文)
單位
單位名稱
聯系方式
職稱
單位地址
學生校外畢業設計
(論文)住宿地址
校外畢業設計(論文)單位畢業設計條件簡介:
申請校外畢業
設計的理由
郵政
編碼
學 通訊地址
生
聯
系
方
法
電話、手機
二、校外指導教師及畢業設計(論文)計劃情況
姓名 職稱 學位
校
外
指
導
教
師
性別 職務 專業
通訊地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主要科研成果(項目、論文、專著、獲獎、專利及其他):
畢業設計
(論文)
題目名稱
校外指導教
師承擔的主
要指導內容
畢業設計(論文)的主要內容及進度安排
時 間 畢 業 設 計(論 文)主 要 內 容
校外指導
教師簽字:
校外設計完成時間
返 校 時 間
三、有關部門意見
1、校外單位指導教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1、 校外畢業設計任務接受單位意見:
領導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2、 校內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3、 學生所在專業教研室意見:
教研室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4、 學院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學生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協議書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學院學生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協議書
畢業班學生在校外企事業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是產、學、研合作的一種良好方式,為學生直接面向
社會、接觸社會、適應社會提供了機會,它既有利于學生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水平,也有利于學生提高掌握新技
術的能力,同時也為相關單位解決實際問題提供一定的幫助。為加強管理,保證學生在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的
質量和效果,經三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學生所在學院):
乙方(校外指導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單位):
丙方(學生):
甲方承擔的責任:
1、為乙方提供相關畢業生的基本情況及我校畢業設計(論文)的有關規定。
2、對乙方指定的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進行資格審查,對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及校外指導教師的
指導內容進行審批。
3、指定一名校內指導教師,負責了解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展情況,協助校外指導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
文)。
4、督促檢查參加校外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嚴格遵守乙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督促校內指導教師定期與學
生聯系,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有關情況(如畢業設計(論文)進度、遵守規章制度、安全等)并與校外指
導教師一起解決畢業設計(論文)中存在的問題。
5、對乙方反饋的有關學生的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乙方承擔的責任:
1、負責提供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場所,并為學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所必須的儀器、設備及相關試
驗(實驗)提供方便。
2、指定一名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擔任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教師,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
進行指導。
3、定期與甲方指導教師聯系,通報學生的工作表現及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以保證學生的畢業設計
(論文)質量。
4、負責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場所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5、保證學生參加校內教學與指定活動的時間,如有沖突,服從甲方活動安排。
丙方承擔的責任:
1、學生到用人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應保證按學校畢業設計要求進行,按時完成各階段的設計(論文)
任務,確保畢業設計(論文)(論文)的質量。
2、學生在用人單位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實踐,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學生須執行學院的有關規定和安排,在規定的時間回校接受階段性設計(論文)任務的檢查、指導,在
規定時間回校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
4、未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或未達到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要求的不得答辯。
5、學生需告知家長在外實習情況并征得家長同意,校外期間,遵紀守法,負責自身在此期間的安全并履行上列
責任,如不能做到,須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其它有關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有效期自 起,至 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畢業設計(論文)(論文)起止時間:
畢業設計(論文)(論文)課題名稱:
簽字蓋章: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指導教師: 指導教師: 姓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學生家長: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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