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法懂法用法主題班會教案三篇
讓我們多學法,多知法,多守法,讓法律指導我們的言行,讓傷害遠離我們,讓我們
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下面是小編帶來的三篇學法懂法用法主題班會教案,希望對大家有
所幫助!
學法懂法用法主題班會教案1
學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題班會
——讓意外傷害遠離我們
班級:初二(6)班
教育目標:
1、培養學生基本法律意識,幫助學生樹立守法觀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使他們懂得遵紀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來保
護自己。
準備:
1、將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
2、準備具體案例
活動過程:
1、板書班會主題。
2、將教室座位布置成矩形,讓學生面對面地交流,有利于學生盡情地發表自己的感
想。
3、學生主持,由具體案例鋪開,讓學生參與討論,發言,相互交流感想和學習體會。
主持人宣讀案例:
事情發生在某小區的住宅樓,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樓的樓道窗前嬉戲,
甲失手將乙推出窗外,重重地從高達20米的四樓摔了下來。當時乙的臉色鐵青,血從鼻
孔、耳孔直往外淌。后來,乙被市醫院急救車救走。(出示問題1:甲失手打傷乙,算不算
違法?)
生 討論
老師:有沒有構成一定的社會危害程度是確定是否違法犯罪的重要依據。比如兩人開
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沒什么傷害,不是違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
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壞了,達到傷殘的程度,那他就是違法了,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從樓上摔下嚴重受傷,顯然違法了。
主持人:乙經醫院的全力搶救,雖然脫離了危險,但仍被醫療鑒定部門確定為重傷,
我再請問同學們:(出示問題2:甲違反了什么法?)
生 討論
老師:同學們,你們可知道,確定一個人有沒有犯罪,犯了什么罪,以及應該受到怎
樣的制裁,不是憑感情用事,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在法律上,都有明確的條文作為依
據。
根據《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傷害他人
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主持人:讓我們多學法,多知法,多守法,讓法律指導我們的言行,讓傷害遠離我們,
讓我們都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請同學們就今天的法制十分鐘寫一篇感想,再利用多媒體找
一些有關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例,為我們下次的法制十分鐘作準備。
四、教師小結:
同學們說得非常的好!是的,我們都是活潑好動的少年,愛玩是我們的天性,但我們在
玩笑時,千萬要注意安全,不要因為一時的沖動傷害了別人,也不能因為一時大意讓別人
傷害到自己,這樣的后果是既觸犯了法律,又造成了雙方一輩子的痛苦。那將是多么慘痛
的
事啊!希望同學們從今天開始注意與同學和睦相處,玩笑時注意分寸,課間注意文明休
息,別讓那沖動的一瞬間成為悲劇的開始。另外,我們要多學法,時刻用法律約束自己的
行為,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活動反思:初中生由于年齡小,好玩好鬧,比較沖動,自我約束能力差,所以常會在
彼此的玩笑中發生意外傷害。我班開學初期就曾發生過因為一件開玩笑的小事,引起學生
打架,造成了不良影響。針對這一情況,為防患于未然,我設計了這么一個關于學生意外
傷害的法制教育活動,旨在通過教育幫助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形成基本的法律意識,培養
他們對法律規范的內在信仰從而做到自覺用法規范自己的行為,以遏制違法行為,不要讓
這一行為對學生造成傷害。今后,我還要教學生如何應對處理別人的違法、犯罪行為,以
避免和減輕不必要的傷害;教育學生怎樣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達到預防和維
護青少年自身權益的雙重目的。當然這樣的效果并不是用一堂晨會課就能達到的,在今后
的工作中,我還要經常開展類似的法制教育,時刻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使法制教育更貼
近學生的實際學習和生活,主題更有針對性,以保證學生在法律的陽光下健康成長和全面
發展。
學法懂法用法主題班會教案2
“學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題團會
一、導語:同學們,法律離我們并不遙遠,發生在我們身邊的許許多多鮮活的事例已
然清楚地告訴我們,法律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密不可分。學法,懂法,用法,是青少
年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同學們都有十
七、八歲了,相信大家都會判斷是非對錯,可是,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為
一時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現在,隨著社會的發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沒減,面對
這個沉重的問題,我們是不是應該去深思呢?學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質的重要組成
部分,我們不僅僅要懂法而且要學會用法律和智慧保護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同學們在成
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比如說被人敲詐、被人毆打、被人搶劫等
等,一旦碰到了,怎么辦呢?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保護
一切合法權益、懲罰各種不法行為而制定的,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罪犯的不法
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面臨危險的時候,同學們要機智勇敢地同犯
罪分子作斗爭。如果畏懼罪犯的話,就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地實
施犯罪行為。
二、 一)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范和贏得社會保
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于事的。
(二)增強辯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煉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
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煉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于未
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于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
害。
(三)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講的,還必需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應該
采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
切要記住兩點:第
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
犯罪分子面對面博斗,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
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采取正確的途徑解決。
如及時向學樣、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
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
三、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
于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可能壓正的道理,干壞事的心
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以上我給同學們講述了違法犯罪的一點基本知識和如何加強自我防范方面的問題,我
所講的只是給同學們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
還要靠同學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安全法制::
1、外出路途遠,防盜防欺騙
不論是回家還是外出社會實踐考察,同學們都應該時刻注意路途安全,包括:注意交
通安全,不乘坐非法運營車輛;在回家旅途時要時刻注意自身財物安全,防止不法分子盜竊
財物;中學生社會經驗少,容易被騙子利用其單純進行欺騙,旅途過中不要隨意和陌生人說
話,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長途旅程的同學要盡量結伴或與家人同行。
2、在家期間注意事項
在家期間保證生活有規律,飲食健康;不參加危險性活動,更要做一個合格中學生,遵
紀守法,崇尚科學,不參加任何封建迷信邪教活動。
學法懂法用法主題班會教案3
學法、懂法、做一個守法的公民
----20__年度五年級法制課講稿
內容:小學生應當掌握的法律知識 教學目標
知識目標:作為一名小學生,我們應當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是如何規定的,從而掌握
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識。 情感目標: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那些保護。能力
目標:對自己的一切違反法律的行為應該負責任。 教學重難點:掌握的一些最基本的法
律常識。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那些保護。 課前準備:多媒體課件教學過程
1、從《未成年人保護法》來區分,18周歲以下均為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我們
首先應當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從而知道當我們受到傷害時應當尋求那些保護。
2、從《刑法》和《治安處罰法》等法律的刑事責任能力來劃分,14至16周歲時對自
己的違法行為具有一定的認識能力,但認知能力弱,對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
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其他因不滿14
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嚴加管教,對經常偷盜、搶劫同學錢物、或經
常毆打他人屢教不改的,可以收容教養送到少年監獄進行勞動改造。已滿16周歲的人犯
罪、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因為已滿十六周歲的人,
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并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對自己的一
切違反法律的行為應該負責任。
3、從《民法通則》等法律的民事行為能力來劃分,10周歲以上至不滿18周歲的未成
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由于他們正處于成長發育的過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穩定的,
也是最容易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群體,應由本人及其監護人共同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不滿
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傷害的,應由監護人承擔全部的民事
賠償責任。
小學生應知應會法律小常識
案例1:我們可以隨身攜帶刀具嗎?
小明的考試成績達到了父母的要求,纏著要爸爸買一把小刀給他作收藏用以獎勵。爸
爸拗不過他,只好給他買了一把小刀,但嚴正聲明只許放在家里,不可以帶到學校去。小
明不僅偷偷把小刀帶回學校,常常在同學面前炫耀,而且和別人發生爭吵更是馬上亮出小
刀來嚇唬對方,后來老師沒收,小明不服氣,說:“我又沒有真的拿它來傷人,我沒錯!”
請問,小明的說法對嗎?(B) A
對,使用刀具傷人才是違法行為 B
不對,攜帶刀具 違法行為
案例2:私自動用滅火器練習如何滅火有錯嗎?
作為新世紀的青少年,應該積極學習,勇于創新,對于不懂的問題要刨根問底。老師
經常這樣子教育我們,那么,對于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我們是否也可以私自動用它們來練
習如何滅火呢?
例如,小梁是三年級的學生,一天他跟同學們一起在課堂外的走廊玩時,發現了一個
滅火器。有同學就說“你看,這是什么?你會嗎?應該很好玩的!”“誰說我不會呢?我看電視學
的,那些消防員叔叔就是用這個救火的啦,好威風的,要試試嗎?”“轟”的一聲,干粉全都
噴了出來…請問,小梁的做法對嗎?(B )
A
對,練習一下怎么救火是積極學習的表現應該受到鼓勵。
B
不對,這是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案例3:因為我們有言論自由權,所以我們就可以辱罵他人嗎?
法律規定我們言論自由,那是不是就意味著我們可以想說什么就說什么,包括辱罵他
人呢?冬冬是六年級學生,由于自小被父母寵壞,平時待人沒什么禮貌。有一位是輕度殘疾
同學,就經常受到冬冬的無禮取笑。有一天,那位同學終于受不了冬冬的侮辱,和冬冬打
起架來。老師因此教育批評了冬冬。請問隨便侮辱他人對嗎?( B)
A
對,嘴巴長在我們身上,我們想說什么就說什么,別人管不著。
B
不對,辱罵他人是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行為。 案例4:損壞教室里的桌椅是違法行為
嗎?
我們都知道,偷竊公共財物屬于違法行為,那么,破壞公共財物、也是違法行為嗎 ?
其其的桌子因為有蛀蟲不能再用了,老師給他換了張新的。冬冬看見其其的新桌子,
十分羨慕,也想換一張。但自己的桌子好好的,“無奈”之下,他從家里拿來錘子,把桌子
敲了一個洞,然后對老師說他的桌子也被蟲蛀了。老師一看,就知道了真相,批評冬冬一
噸。請問冬冬這種破壞公物的行為是屬于什么行為?(A)
A
違法行為
B
合法行為 案例5:在名勝古跡亂刻亂畫的行為有可能構成犯罪嗎?學校組織同學們去
泰山玩,小豪和小博看見一個道觀刻著“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樣。也覺得好玩,因此小博
也拿著小刀就在墻上刻了起來。此時,管理員已經站到了小博旁邊,并報了警。派出所民
警對他們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對小博處以50元
的處罰。請問對這種在名勝古跡亂刻亂畫的行為,分析一下最恰當的是?(B)
A
不文明行為
B
違法行為

本文發布于:2023-10-30 10:50:3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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