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平衡?盾與?分為?—巴迪歐論?澤東《?盾論》
巴迪歐認為,正是?澤東的?盾理論,讓他可以在今天重構(gòu)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在《?盾論》中,?澤東強調(diào)了
?盾的不平衡性,從?徹底摧毀了西?馬克思主義中的唯?主義殘余,??盾的不平衡性意味著現(xiàn)實是?種由多種?盾
制約的過程,這個過程實際上是?解的,為了超越這個?盾過程,在巴迪歐看來,就必須拋棄合???的思維,將?澤
東的?分為?的辯證法作為思考現(xiàn)實社會和?命?爭的唯?理論武器,在?分為?的辯證法指引下,主體從眾多?盾中
決定什么是主要?盾,什么是次要?盾,從?為?向?個史?前例的新未來社會開辟了?條道路。
2007年,齊澤克將?澤東的《?盾論》和《實踐論》合并成?本著作,在英國的著名左翼出版社Verso出版社出版,并
為這本《?盾論》和《實踐論》的合集撰寫了長篇導(dǎo)?。不過,在閱讀了齊澤克的英?版導(dǎo)?之后,巴迪歐提出了??
的不同看法,他撰寫了?封長信,與齊澤克商榷。之后不久,齊澤克也回了?封信,給出了??的回應(yīng)。于是,在后來
出版的法?版《?盾論》和《實踐論》合集中,除了收錄了齊澤克的導(dǎo)?之外,同時也收錄了巴迪歐寫給齊澤克的信
件,以及齊澤克的回信。在巴迪歐的信中,他明確提出:“?先提出的問題是?常必要的:今天我們?yōu)槭裁催€要?對?
澤東的問題?”對于這個問題,巴迪歐??回答說:“我們對此只能說?句話,?澤東具有普遍性。”巴迪歐之所以認為?
澤東具有普遍性,他所針對的?本實際上就是?澤東的《實踐論》和《?盾論》,尤其是后者,這本?冊?被巴迪歐認
定是?澤東創(chuàng)?新辯證唯物主義的藍本。巴迪歐早年從師于阿爾都塞,他?分關(guān)注?澤東的《?盾論》,為了向?澤東
的《?盾論》致敬,他同樣以《?盾論》為題撰寫了?本哲學著作,并收錄于20世紀70年代馬斯佩羅(Maspero)出版
社的延安?叢(Yenan synthès)系列中。直到2006年,即在他的《世界的邏輯》(Logiques des mondes)中,巴
迪歐仍然堅持認為?澤東的《?盾論》是建???本體論和現(xiàn)象學思想的基礎(chǔ)。因此,為了更清晰地理解巴迪歐哲學,
我們必須從他對?澤東《?盾論》的解析開始。
?、現(xiàn)實?盾及其不平衡性
嚴格來說,巴迪歐對?澤東《?盾論》的關(guān)注并??蹴?就。在這個過程中,他最先受到了導(dǎo)師阿爾都塞的馬克思主義
哲學道路的影響,然?,盡管阿爾都塞將巴迪歐引上了哲學思考的道路,但是在巴迪歐看來,阿爾都塞的哲學基礎(chǔ)并不
牢固,?正是阿爾都塞過于強調(diào)理論主義的?場,最終讓巴迪歐看到了阿爾都塞實際上?法真正解決唯物辯證法的問
題,?這促使他轉(zhuǎn)向更為實踐的?場,即?澤東《?盾論》中的唯物主義?場。
1965年,阿爾都塞出版了他的論?集《保衛(wèi)馬克思》。不過,對于巴迪歐來說,他最關(guān)?的實際上只是本書中的兩篇?
章,即《?盾與超越?jīng)Q定》與《關(guān)于唯物辯證法》,尤其是阿爾都塞對?澤東《?盾論》中的?盾不平衡性的解讀,讓
巴迪歐明?了不平衡性理論正是?澤東唯物辯證法的內(nèi)核。所以,在巴迪歐看來,阿爾都塞賦予了唯物辯證法新的活
?,也就是說,阿爾都塞堅決拒絕了馬克思主義的唯物辯證法是對?格爾的唯?辯證法的簡單顛倒,即將?格爾的以抽
象觀念和絕對精神為根基的辯證法,變成以現(xiàn)實社會存在和市民社會的辯證法。
“我因此認為,關(guān)于把辯證法顛倒過來這個不確切的?喻,它所提出的問題并不是要?相同的?法去研究不同對象的性
質(zhì)(?格爾的對象是觀念世界,馬克思的對象是真實世界),?是從辯證法本?去研究辯證法的性質(zhì),即辯證法的特殊
結(jié)構(gòu),不是對辯證法‘含義’的顛倒,?是對辯證法結(jié)構(gòu)的改造。”阿爾都塞的這段話有著明確的指向,因為阿爾都塞堅決
將馬克思的歷史科學與?格爾的歷史哲學嚴格區(qū)分開來,也就是說,?格爾的歷史哲學所依賴的是形?上學,將歷史的
辯證運動看成某種精神辯證演化的結(jié)果。?格爾說:“我們知道世界歷史的進展是?種合理的過程,知道這?種歷史已
經(jīng)形成了‘世界精神’的合理的必然路線——這個‘世界精神’的本性永遠是同?的,?且它在世界存在的各種現(xiàn)象中,顯?
了它這種單?和同?的本性。”?格爾的歷史哲學認為,世界歷史的演進,并不是?規(guī)律可尋的,在歷史漫長的演化過
程中,它們最終體現(xiàn)為“世界精神”的同?性。在?些庸俗的馬克思主義者那?,這種唯?主義的歷史辯證法被簡單顛倒
為?種庸俗化的“歷史唯物主義”,即他們?nèi)匀徽J為歷史是受到某種客觀的歷史規(guī)律制約的,不過決定這種歷史規(guī)律的,
不再是?格爾意義上的“歷史精神”,?是市民社會。這就是阿爾都塞所說的對?格爾的唯?主義歷史辯證法的簡單顛
倒,將?種唯?的歷史辯證法變成所謂的“唯物”的歷史辯證法。
相反,阿爾都塞認為,在現(xiàn)實社會中,我們根本找不到由某個單?因素起到?jīng)Q定作?的歷史規(guī)律(即便是恩格斯意義上
相反,阿爾都塞認為,在現(xiàn)實社會中,我們根本找不到由某個單?因素起到?jīng)Q定作?的歷史規(guī)律(即便是恩格斯意義上
的“歸根結(jié)蒂”或?的平?四邊形的決定作?)。阿爾都塞所看到的:“在各有關(guān)領(lǐng)域中活動的‘不同?盾’(這些不同?盾
也就是列寧談到的‘?系列’?盾)雖然‘匯合’成為?個真實的統(tǒng)?體,但并不作為?個簡單?盾的內(nèi)在統(tǒng)?體的簡單現(xiàn)象
?‘消失’。這些‘不同?盾’之所以匯合成?個促使?命爆發(fā)的統(tǒng)?體,其根據(jù)在于它們特有的本質(zhì)和效能,以及它們的現(xiàn)
狀和特殊的活動?式,它們在構(gòu)成統(tǒng)?體的同時,重新組成和實現(xiàn)??的根本統(tǒng)?性,并表現(xiàn)出它們的性質(zhì):‘?盾’是
同整個社會機體的結(jié)構(gòu)不可分割的,是同該結(jié)構(gòu)的存在條件和制約領(lǐng)域不可分割的,‘?盾’在其內(nèi)部受到各種不同?盾
的影像,它在同?項運動中既規(guī)定著社會形態(tài)的各??和各領(lǐng)域,同時?被它們所規(guī)定。”在阿爾都塞看來,真實社會
的運動并?由單?的因素來決定的變化,社會統(tǒng)?整體的存在所表現(xiàn)出來的“?盾”只是社會中眾多?盾中?個?較突出
的?盾?已,它并不?以構(gòu)成整個歷史的決定性因素。
阿爾都塞對唯物辯證法的重新解讀,還有?個更為深刻的含義,辯證法本?的?的并不是指向?盾的最終解決,相反,
?盾才是社會存在的根本特征。在?格爾的歷史哲學和庸俗的“歷史唯物主義”那?,他們總希望?盾能得到最終解決,
即?盾雙?最終?向和解,?盾消逝在最終的統(tǒng)?之中。在閱讀了?澤東的《?盾論》之后,阿爾都塞將這種概念改變
成?盾的“不平衡發(fā)展”。按照阿爾都塞的定義:“不平衡性是社會形態(tài)的內(nèi)在性,因為復(fù)雜整體主導(dǎo)的結(jié)構(gòu)的不變性本?
是構(gòu)成主導(dǎo)結(jié)構(gòu)的各種?盾的具體可變性的條件,也就是各種?盾的轉(zhuǎn)移、壓縮、交替……的條件。”從阿爾都塞的?
盾“不平衡性”的表述中,我們可以得出:
(1)?盾是社會現(xiàn)實的根本特征,即任何現(xiàn)有的社會形態(tài)都?法擺脫?盾,??盾構(gòu)成了社會形態(tài)演化的“合理內(nèi)核”,
這是馬克思唯物辯證法的核?要素,也是阿爾都塞堅決認為馬克思的辯證唯物主義絕?對?格爾的辯證唯?主義簡單顛
倒的原因。
(2)與庸俗決定論不同,阿爾都塞并不認為“不平衡性”的?盾變化是?種有規(guī)律的變化。這樣,我們?法在規(guī)律性的層
?上來簡單把握社會形態(tài)的變化,?將歷史演變的規(guī)律表述為?產(chǎn)?式的演變規(guī)律,在阿爾都塞看來,恰恰是?些庸俗
的理論家將馬克思的唯物主義辯證法形?上學化的表現(xiàn)。
(3)阿爾都塞雖然強調(diào)了存在著不變性,并且將這種不變性看成是各種具體?盾可變性的前提條件,但對于具體的?
來說,這種不變性是難以把握的,然?,這些?限多的?盾的不平衡帶來的?個現(xiàn)實結(jié)果是,我們實際上?法簡單從這
些多樣性的?盾中梳理出完整的社會形態(tài)和歷史發(fā)展脈絡(luò),?這種脈絡(luò)只能依賴于阿爾都塞的另?個核?概念:超越?jīng)Q
定。
不過在這?,巴迪歐與阿爾都塞分道揚鑣了。巴迪歐表?,阿爾都塞的唯物辯證法仍然是僵化的,與?澤東在《?盾
論》中鮮活的辯證法相去甚遠,巴迪歐說:“重要的是要意識到,在這位聲名顯赫的阿爾都塞?師背后,我們發(fā)現(xiàn)?澤
東所謂的‘僵化的列寧主義’。也正是他的這個想法,讓他脫離于運動,認為意識只能從外部灌輸給??,?不是內(nèi)在于
??的知識之中,這個外部就是社會歷史的實證科學,換?之,即馬克思主義的歷史科學。”在巴迪歐看來,阿爾都塞
的?盾的不平衡性實際上是?種僵化的不平衡性。這樣,阿爾都塞所宣揚的諸多不平衡的?盾,被視為?盾在社會形態(tài)
中的?發(fā)性變化,?歷史科學只能被動地理解這種?盾的?發(fā)性變化。與阿爾都塞不同,巴迪歐選擇?向?澤東的?
場,正如巴迪歐指出的:“對于?個馬克思主義者,思考?寫的?就是思考對?統(tǒng)?,即將運動視為?分。辯證思維是
唯?的主體過程的思維,因為它撼動了?寫的?的全能性。” ?唯?能實現(xiàn)這種辯證法的,只有?澤東。
?、?分為?與合???
有趣的是,巴迪歐對?澤東的《?盾論》的理解,是由?位中國哲學家做中介的,這位中國哲學家就是張世英。1978
年,?樂桑(Jo?l Bellasn)和路易·摩梭(Louis Mossot)將張世英《論?格爾辯證法的“合理內(nèi)核”》譯為法?。盡
管不懂中?的巴迪歐并沒有參與翻譯,但在閱讀了譯稿之后,他為這本?書撰寫了兩篇序?。巴迪歐之所以如此關(guān)?這
篇?章,是因為張世英理解的?格爾,代表著不同于當時法國,乃?整個歐洲對?格爾的理解。不過,巴迪歐也發(fā)現(xiàn)在
中國對?格爾的理解也不是完全?致的。實際上,“在1949年解放以前,?種?分‘經(jīng)典’的新?格爾主義是主流,哲學家
賀麟是其中的主要代表:他害怕辯證法的?命性,重視?格爾的國家理論,重視《精神現(xiàn)象學》,?不看重《邏輯
學》,或者說,他對《邏輯學》的結(jié)構(gòu)和概念體系病態(tài)地獵奇”。巴迪歐的意思是,在中國存在著賀麟的?格爾的解讀
與張世英的?格爾的解讀的區(qū)別。賀麟的?格爾哲學與張世英的?格爾的解讀的關(guān)鍵區(qū)別在哪???巴迪歐的話來說,
其中的核?仍然是?盾。巴迪歐指出,賀麟的?格爾?向了統(tǒng)?,將辯證法鎖定在“正題—反題—合題”的枷鎖之中,?
張世英看到了?格爾辯證法中更為根本的東西,即“辯證法?分為?”。?在?盾基礎(chǔ)上的“?分為?”正是張世英認定的?
格爾辯證法的“合理內(nèi)核”。張世英說:“?格爾斷?:在現(xiàn)實中,?切具體事物都是?相?盾的……但是,現(xiàn)實中所存在
的實際?盾則與形式邏輯的?盾律所要排除的?盾根本不同,這種?盾是?種‘必然的,內(nèi)在的?盾’……這種?盾不但
不是什么反常現(xiàn)象,?且是正常的現(xiàn)象,它是推動整個世界的原則。”在張世英那?,外在的現(xiàn)實世界是?個充滿著各
種各樣?盾的世界,不可能?連貫的形式邏輯來徹底穿透,也不可能將充滿諸多?盾的現(xiàn)實社會統(tǒng)?在?個抽象的概念
之下。現(xiàn)實就是現(xiàn)實,?個在?盾中運動變化發(fā)展的現(xiàn)實,不能?我們頭腦中的抽象觀念或邏輯來消滅,?這正是?澤
東在《?盾論》中提到的“事物發(fā)展過程的根本?盾及為此根本?盾所規(guī)定的過程的本質(zhì),?到過程完結(jié)之?,是不會
消滅的”的原則最?動的闡釋。
正是在這個基礎(chǔ)上,在他??的《?盾論》?書中,巴迪歐概括了?澤東的?盾論:“我們可以?五個根本的辯證法命
題來概括?澤東談的對?統(tǒng)?規(guī)律,這五個命題是:(1)所有現(xiàn)實都是過程。(2)所有過程歸根結(jié)蒂都可以歸結(jié)為?
題來概括?澤東談的對?統(tǒng)?規(guī)律,這五個命題是:(1)所有現(xiàn)實都是過程。(2)所有過程歸根結(jié)蒂都可以歸結(jié)為?
盾的集合。(3)在過程中(也就是說在?盾中),總是存在著主要?盾。(4)所有?盾都是不平衡的:換句話說,?
盾中的??總會?配著?盾的總體運動。這就是?盾的主要??的理論。(5)存在著不同類型的?盾,這些?盾的分
解來?于不同的過程。其中最終的區(qū)分是對抗性?盾與?對抗性?盾。”
對于巴迪歐概括?澤東的《?盾論》的內(nèi)容,我們不需要??解釋,但是其中有兩個內(nèi)容需要注意:
(1)巴迪歐認為,現(xiàn)實過程并不?定要求最后的統(tǒng)?。?盾是?格爾辯證法思想最核?的“合理內(nèi)核”,也被張世英描述
為“?格爾哲學的?命性”。?格爾的問題是,他總希望??種絕對整體的觀念來解決現(xiàn)實中的?盾,但是,倘若這個絕
對觀念不存在,在純粹的現(xiàn)實社會中,是否存在著?種對?盾的終極解決,即庸俗意義上的對?統(tǒng)?規(guī)律。這種統(tǒng)?
性,即便打著唯物主義的旗號,在巴迪歐看來,仍然是?種形?上學。
(2)這樣,更為重要的是,巴迪歐認為?澤東的《?盾論》最核?的思想就是“?分為?”:“唯有了解‘?分為?’的原
則,我們才能理解作為過程的現(xiàn)實。?分為?并不是???。?分為?代表著:統(tǒng)?體的分裂。現(xiàn)實不僅僅是?個過
程,?且也是分裂過程”。在這個意義上,任何預(yù)先給定的“?”都不能統(tǒng)?分裂出來的“?”,分裂的“?”本?是?個異質(zhì)性
的存在,它已經(jīng)?法回歸到“?”的框架下。在此,巴迪歐肯定了?澤東的“?分為?,這是個普遍的現(xiàn)象,這就是辯證
法”的判斷。
相對于“?分為?”,巴迪歐反對將辯證法理解為“合???”。1964年5?29?的《光明?報》刊載了楊獻珍的?章《?分
為?和合???》,提出了“事物既
是?分為?,也是合???的”。巴迪歐按照??對?澤東《?盾論》的理解,批判了楊獻珍的觀點。巴迪歐說:“為了
達到對?統(tǒng)?的平衡,楊獻珍正好終結(jié)了?盾的普遍性,也即是說,終結(jié)了整體?法阻擋地分解為?盾的諸項的過程。
”巴迪歐認為,???,楊獻珍提出“合???”,是為了找到?盾各?的共同點,從?找到讓?盾各?和解的??點,但
是巴迪歐堅持認為:“?盾各?的交集為空集。”我們實際上根本找不到可以讓?盾各?共同依存的基礎(chǔ)。另???,巴
迪歐認為楊獻珍試圖找到?盾共同點在動機上是錯誤的,因為相互依存的交集,始終指向?個未分裂的過去,?種維持
過去不平等狀態(tài)的?場。真實的?盾指向的?種從未出現(xiàn)過的未來,這個未來并沒有保證?盾的最終解決,因為?盾的
發(fā)展必然是對既定現(xiàn)狀的打破,去?成?種從未出現(xiàn)過的未來。?分為?,即指向未來的?命運動。
盡管我們可以認為,?論對于?澤東的“?分為?”還是對于楊獻珍的“合???”,巴迪歐都從??的?命?度有著不同程
度的誤讀。但是“?分為?”的主張?直貫穿著巴迪歐哲學和政治思考的始終。后來,巴迪歐曾多次談到了?澤東的“?分
為?”:“如何綜合(合???)被當作主體性的公式,這是對?的欲望,……對?的欲望是不可想象的,也就是說,
在‘合’的外表下,呼喚出來的是?個古?的?。這種辯證的解釋因此是復(fù)古的。為了不?于保守,為了在今天成為?個
?命派,都必須要?分為?。”在這?,巴迪歐??的理論意圖已經(jīng)?分清楚,他所希望的是不斷前進的?命,因為?
命需要不斷地創(chuàng)造出新事物(即?分為?),與當下決裂,“它在獨???的?動中開創(chuàng)?個新的過程,通過?動,讓
那些沒有價值的東西獲得價值”,這是?個?向未來的政治,?種創(chuàng)造出新的進程的政治,也是讓之前?價值的東西獲
得價值,這是巴迪歐的辯證法,即?分為?。
三、超越?jīng)Q定和主體介?
或許,從?分為?的?度出發(fā),我們可以重新審視巴迪歐與齊澤克在?澤東的《?盾論》理解上的細微差異。在英?版
導(dǎo)?中,齊澤克指出:“這就是?澤東的關(guān)鍵論點:主要的(普遍的)?盾并不會被特定情況下特殊?盾所掩蓋——普
遍性就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在每?種具體情況下,?種不同的‘特殊的’?盾是最主要的?盾。準確地說,要獲得解決主
要?盾的?爭的勝利,我們必須把某種特殊的?盾作為最主要的?盾來解決,所有其他的?爭都必須降?從屬地位。
”顯然,在齊澤克看來,這?的關(guān)鍵問題在于如何處理各種“特殊”的?盾。盡管在《?盾論》中,?澤東曾談過主要?盾
和次要?盾的關(guān)系問題,即“不能把過程中所有的?盾都平均看待,必須把它們區(qū)別為主要的和次要的兩類,著重于捉
住主要的?盾”。齊澤克指出了?澤東的這個論斷的兩個層次:(1)任何既定狀況都可以分為主要?盾和次要?盾,在
?定的歷史時期,在?定的時代背景下,必須捉住主要?盾,才能解決問題。(2)由于?澤東不認為主要?盾和次要
?盾的區(qū)分并不是某種客觀規(guī)律決定的,?是針對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做出的判斷,?且他認為主要?盾和次要?盾的關(guān)
系在?定時期會發(fā)?轉(zhuǎn)換,原先對抗性的主要?盾在?個新的背景下會變成次要?盾,讓位于新的主要?盾,反之亦
然。那么,齊澤克認定,?澤東并不認為存在著某種統(tǒng)?的綜合體。這樣,如果沒有否定之否定在更?階段的綜合,齊
澤克判定?澤東“堅持認為?爭、分離是?于所有分析或綜合的”,即?爭是永恒的,?綜合和調(diào)和才是暫時的。
巴迪歐基本上認可齊澤克的評價。但他認為,?澤東的主要?盾和次要?盾的區(qū)分,實際上是從中國?命的?爭實踐中
總結(jié)出來的。早年的巴迪歐就認為,真實世界就是?個有著多種多樣?盾的世界,不能?單?觀念加以解決。巴迪歐在
六?年代閱讀了?澤東的《中國的紅?政權(quán)為什么能夠存在》和《井岡?的?爭》,看到了“??年代的中國”復(fù)雜的狀
況,這樣,??年代的中國并不是由單??盾或?qū)?決定的歷史狀況,?是?種“?序狀態(tài)”,在《世界的邏輯》中,巴
迪歐指出:“在中國??年代,?澤東的?場依賴于?亥?命事件:清政府的崩潰,以及民國的誕?。但是,它絕不能
簡單等同于斷裂。1912年之后,在‘中華民國’時期,實際上經(jīng)歷了長期的軍閥混戰(zhàn),對此,?澤東寫道:“帝國主義和國
內(nèi)買辦豪紳階級?持著的各派新舊軍閥,從民國元年以來,相互間進?著繼續(xù)不斷的戰(zhàn)爭。”軍閥混戰(zhàn)超越?jīng)Q定了
內(nèi)買辦豪紳階級?持著的各派新舊軍閥,從民國元年以來,相互間進?著繼續(xù)不斷的戰(zhàn)爭。”軍閥混戰(zhàn)超越?jīng)Q定了
(surdéterminé)縈繞在中國歷史世界中的實證性特征:在這樣?個分解的反動?量的空間中,明顯指明了?命軍隊的
道路。”
實際上,在巴迪歐看來,?澤東在《中國的紅?政權(quán)為什么能夠存在》中提出的“??年代的中國”的真實狀況是?種近
乎?解的狀況。這?的超越?jīng)Q定已經(jīng)被巴迪歐賦予了數(shù)學上的含義,即?種類似于數(shù)學上超定?程(équation
surdéterminé)的狀況,按照數(shù)學上的定義,超定?程是限定條件(如?程數(shù)量)超過了未知數(shù)的情況,這樣的?程組
通常是?解的。在巴迪歐看來,超定?程的?解,對于理解?澤東的?盾論,是?常有啟發(fā)意義的,即?對存在諸多?
盾時,正確的做法并不是強?考察所有制約因素。恰當?shù)淖龇ㄊ穷愃朴跀?shù)學上解超定?程中使?的最??乘法,找出諸
多?盾中最重要的決定因?,并依照這些決定因?給出?程的近似解,相反,那些次要的因?被回歸到?jīng)Q定因?的范疇
下。
?澤東?對??年代中國?命的狀況處理?式與此?分類似。當談到中國紅?政權(quán)為什么能夠存在的時候,?澤東并不
是希望?紅?政權(quán)或井岡?的?命?爭?次性地解決所有問題,如?澤東談到井岡??命根據(jù)地的復(fù)雜?爭形勢
中,“邊界的?爭,完全是軍事的?爭,黨和群眾不得不?齊軍事化,怎樣對付敵?,怎樣作戰(zhàn),成為了?常?活的中
?問題”。簡?之,將井岡?的?爭主要作為軍事問題,就是?澤東在那個時期指出的?爭的主要?盾,盡管在井岡?
根據(jù)地還存在著?地問題、政權(quán)問題、黨的組織問題乃?中國?命性質(zhì)的問題,但?澤東認為當時最主要的?盾就是?
武裝割據(jù)的?式,在井岡?地區(qū)站穩(wěn)腳跟,打退各??敵?的進攻。所以,巴迪歐指出:“我已經(jīng)分析過,青年時代的
?澤東在1927年的井岡?的?民戰(zhàn)爭中的討論。對于?澤東來說,‘紅?政權(quán)’是由各種不同因素組成的,?農(nóng)兵的代表
會與黨組織?樣重要,但軍事問題在那個時期才是最重要的問題。”于是,抓住主要?盾的?式,是?澤東解開?三?
年代中國?命?爭的超定?程組的最??乘法。這就是“?分為?”,將所有?盾變成主要?盾和次要?盾,變成?盾的
主要??和次要??,?對于復(fù)雜的不連貫的現(xiàn)實條件??,最重要的就是在所有?盾中決定什么是當時中國?命?爭
的主要?盾,將所有的?盾都放在這個主要?盾的框架下來解決。巴迪歐對?澤東的評價是:“我們?nèi)绾瘟私?個元素
和事件痕跡之間關(guān)系的價值??澤東的回答是:通過討論、集會和政治教育。?論他們原初成分是什么,關(guān)鍵在于要讓
?兵們知道‘都知道是為了??和?農(nóng)階級?作戰(zhàn)’。”
也正是在這?,巴迪歐給出了他對?澤東“?分為?”的理解,?分為?絕不僅僅是?種?爭哲學,也是?種在諸多不定
因素中找到?條出路的?式,將所有的?盾?分為?,分出主要?盾和次要?盾,分出?盾的主要??和次要??,抓
住?盾的主要??,也抓住主要?盾,才能?出眼下的困境,找到?條出路。巴迪歐認為,?澤東的?盾解法實際上是
?種主體介?的?法,就像那個著名的“?爾丁死結(jié)”?樣,所有?都解不開弗吉尼亞城那個系在?車上的死結(jié),正是他
們都企圖找到?個繩頭,在繩頭的指引下,將死結(jié)依次解開,但是亞歷???帝的解法很簡單,他拔出佩劍,?下
將“?爾丁死結(jié)”劈成兩半——這就是?分為?!這也正是?澤東《?盾論》中的核?:?分為?。
砍斷“?爾丁死結(jié)”的亞歷???帝和?澤東都有著明確的主體介?。在這?,齊澤克認為?澤東“陷?了簡單的、完全?
辯證的、‘惡的?限’的觀念的?爭中。”巴迪歐并不贊同齊澤克的評價,巴迪歐的回答是,只有?主體介?的?分為?,
才能從諸多紛雜的?盾和決定因?的復(fù)雜??解的環(huán)境中開辟?條新的道路。這樣,新時代在?分為?的辯證法中開啟
了,他們不再在諸多細微因素?前徘徊不前,?是?暴?的?式在復(fù)雜?解的現(xiàn)實狀況中?分為?,讓未來可以在?條
明確的線索中以新的?式降臨,在這個?分為?的主體的?體之下降臨。
【作者:藍江,南京?學哲學系教授,馬克思主義社會理論研究中?研究員,國外馬克思主義研究專業(yè)博??導(dǎo)師。本
?原載《?澤東鄧?平理論研究》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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