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道保護及其范圍劃定方法探討
徐元;劉紅
【摘 要】針對航道保護的現狀和需求,分析航道保護的內容及影響航道穩定的主要
因素,提出核心保護區、 敏感區的概念及相應保護措施,探討航道保護范圍劃定的基
本要求以及需要開展的基礎工作等內容.以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
航道保護的范圍劃定為例,對航道保護范圍的劃定流程提出可操作的建
議.%According to the status quo of and requirements for the navigational
channel protection, the paper analyzes the contents of channel regulation
and main factors affecting the stability of navigation channel. The paper
also discuss the basic requirements and foundation work for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protective area of a navigational channel. Taking the
first pha of 12. 5 m navigational channel project in the Lower Yangtze
River for example, the paper provides practicable recommendations as to
the process of the delimitation of navigational channel protection area.
【期刊名稱】《水運工程》
【年(卷),期】2017(000)012
【總頁數】6頁(P129-134)
【關鍵詞】航道保護;核心區;敏感區;劃定方法;保護措施
【作 者】徐元;劉紅
【作者單位】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200120;中交上海航道
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200120
【正文語種】中 文
【中圖分類】U61
航道是水路運輸的基礎,也是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
務院和交通運輸部先后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
國航道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省級人民政府根據上述條例和各地實際情況制訂相應
的管理辦法或管理條例,規定航道保護范圍及其保護區內的限制性行為,流域水利
部門也出臺了采砂規劃[1]。上述措施的出臺對航道保護起到了積極作用。但《中
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過于原則,航道保護范圍的確定
缺乏依據,難以滿足航道保護的需要。
2014年12月正式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確立了航道保護制度,明
確航道保護范圍的劃定、公布主體和程序,填補了航道管理國家層面的法律空白,
為航道保護及其范圍的劃定提供法律支撐。為切實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所賦予的職責,迫切需要對航道保護工作尤其是航道保護范圍的劃定提出具體的方
法。
航道保護即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可能影響航道通航條件的行為予以限制,以
保證航道安全穩定運行。航道保護的內容主要包括[2]:1)對航道資源的保護,避
免與航道有關的工程建設破壞航道資源,為航運可持續發展預留空間;2)對航道通
航條件的保護,即維持現有灘槽格局、航道尺度、航道水流條件、航道等級和通過
能力等,鞏固航道建設和養護成果;3)對通航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航標等航
道設施的保護,保障航道設施功能正常發揮,保障船舶通航安全。
目前,影響我國航道安全穩定的主要因素有非法采砂、非法傾倒、非法捕撈、非法
拋錨及攔、跨、臨航道建筑物建設不當等。
非法采砂可改變河道的水沙條件,破壞航道所在深槽的穩定,導致局部河勢惡化、
航道淤淺,嚴重時甚至會導致航道整治效果削弱甚至失效。在航道整治建筑物附近
非法取砂,易造成整治建筑物基底破壞、堤身斷面失穩,甚至造成整治建筑物垮塌。
航道水域內非法傾倒易造成局部航道淤淺礙航,惡化航道通航條件,增加航道維護
成本,影響通航安全。
航道和錨地水域非法捕撈和養殖等活動可能引發船舶螺旋槳被漁網纏繞、船舶擦碰
漁船等情況,對船舶航行安全構成嚴重的威脅。
非法拋錨會破壞整治建筑物護底結構,導致灘面泥沙不斷從破損處溢出,形成局部
沖刷坑,危害整治建筑物結構安全。
攔、跨、臨航道建筑物是控制航道通過能力、影響航道通航條件的主要因素,必須
滿足通航凈高、凈寬、埋設深度、通航孔布置等航道通航條件的要求。若上述建筑
物建設不慎,極易造成礙航、斷航等不利影響。
由于自然條件、經濟技術發展水平、航道建設和管理水平等差異,航道劃分為不同
的技術等級。內河航道按照通航船舶噸位大小主要劃分為7級,沿海航道按照通
航水深或通航船型劃分為不同的等級。客觀上通航設施的重要性存在差異,航道應
根據其等級和重要程度相應實行分級保護。
2.1.1 核心保護區
對航道整治效果有直接或重大影響的區域劃為核心保護區,如航道水域(含航標)、
航道保護范圍即根據航道發展規劃技術等級和航道保護實際需要,在河道保護范圍
內劃定一個比航道范圍大的區域,在該區域范圍內對相關行為進行管理,以滿足航
道暢通、安全和發展的要求。
因各區域航運發展、水域自然屬性等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對航道保護范圍沒有統一
的劃分原則和標準,更未涉及具體的劃定方法,航道執法尚處于無據可依的狀況,
而且,不同地域的航道執法寬嚴程度不一,對航道保護范圍的定量界定不嚴格或定
量標準相對隨意。例如,廣西壯族自治區規定禁止在航運樞紐、過船建筑物、引航
道過渡段、錨泊區上下游各500 m范圍內爆破、取土、采砂,黑龍江省則規定上
述范圍為1 000 m。
因此,在綜合利用水資源的框架下,通過航道保護范圍劃定的實踐,開展可以量化
的劃定方法研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不同航道所在的河流形態、洲灘格局、控制節點、岸線走向、水流條件、通航環境、
涉水設施分布等各不相同,航道保護范圍劃定應開展較為系統的、深入的研究工作,
在充分了解航道現狀及規劃技術等級和航道整治功能的基礎上,采用河(海)床演變
和模型試驗確定航道保護范圍及相應尺度,并充分論證航道保護范圍與相關涉水設
施、功能區劃的關系等。
2.3.1 航道現狀及規劃技術等級
航道現狀及規劃技術等級的調查工作是航道保護范圍劃定的前提和基礎。航道現狀
技術等級是指現狀航道或普查的技術等級,是航道管理部門開展航道養護工作和船
深度、轉彎半徑和航道邊坡等航道尺度來確定。
2.3.2 相關涉水設施現狀及規劃
在航道保護范圍劃定前,需收集和調查相關涉水設施現狀及規劃,包括飲用水水源
地保護區、規劃采砂區和禁采區、海洋功能區劃、相關自然保護區、漁業資源保護
區、已有傾倒區、海(江)底纜線保護區和海塘保護范圍等的現狀及規劃[3]。
2.3.3 整治工程功能及尺度
航道整治功能的分析是航道保護范圍劃定的依據。在航道保護范圍劃定前,需根據
工程河段自然條件和航道整治目標,分析整治建筑物的整治功能,調查整治建筑物
結構形式、高程、長度、寬度、防護范圍等要素,為保護范圍的確定提供依據。整
治建筑物保護應使整治功能不受影響,保護范圍的尺度在考慮堤身及護底等的結構
安全后綜合確定,應包含護底外側一定范圍的水域。
2.3.4 河(海)床演變
河(海)床演變分析是航道保護范圍尺度確定的重要技術手段。河(海)床演變分析不
僅要分析工程河段整體河勢穩定性、航道所在深槽的穩定性、航道兩側灘坡的穩定
性、整治建筑物周邊地形變化等,還要分析可能會影響航道整治效果和整治建筑物
結構安全的敏感區域地形變化,為航道保護范圍各項尺度的確定提供科學依據。
2.3.5 模型試驗
數、物模試驗也是航道保護范圍尺度確定的技術手段之一,與河(海)床演變分析一
起互為補充,用以確定航道保護范圍尺度。
2.3.6 航道保護范圍與相關功能區劃的關系
航道保護區范圍的劃定既要考慮航道保護要求,又要充分考慮水利、海洋、漁業、
國土資源等相關部門的需求,不能與已有功能區劃產生矛盾。航道保護范圍的劃定
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確定,做到統籌兼顧、協調互補。
根據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航道保護范圍劃定的實踐,航道保護
范圍的劃定流程歸納如下:前期調研—核心保護區和敏感區界定—保護范圍劃定
—征求意見—優化調整—主管部門公布(圖1)。
1)前期調研。在航道保護范圍劃定之前,需了解航道現狀及規劃技術等級、相關功
能區現狀及規劃、航道整治功能及整治建筑物尺度等內容。
2)核心保護區和敏感區界定。通過自然條件、河(海)床演變、數物模研究等的分析,
確定航道核心保護區和敏感區。
3)保護范圍劃定。根據前期調研成果、自然條件和航道保護需求等分析,結合核心
保護區和敏感區界定的成果,劃定航道核心保護區和敏感區的范圍及尺度。
4)征求意見。考慮到劃定的航道保護范圍需要與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相銜接,并與
相關功能區劃相協調,航道保護范圍劃定后應充分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門、海洋主管
部門、漁業主管部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意見,明確航道保護范圍與相關功能區
劃的關系。
5)優化調整。充分吸收相關部門的意見后,對航道保護范圍進行優化調整。
6)主管部門公布。調整后的航道保護范圍由相應主管部門予以公布。《中華人民共
和國航道法》明確了航道保護范圍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
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航道發展規劃技術等級
和航道保護實際需要劃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
接管理的航道保護范圍,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公布。
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在通州沙河段和白茆沙河段分別采取整治
工程,并輔以疏浚措施,實現深水航道自太倉蕩茜閘上延至南通天生港區,航道全
長約57 km,設計水深12.5 m(當地理論最低潮面),設計最小寬度500 m(圖2)。
工程河段內通州沙西水道上口、狼山沙竄溝和新開沙右緣無序采砂比較突出,其中
西水道上口5 m槽因采砂貫通對工程整治效果影響較明顯,通州沙上部東西向竄
溝和南北向竄溝、新開沙—褲子港沙竄溝、白茆沙尾部竄溝等因灘槽水沙交換較
為頻繁而可能引起航道邊界條件的變化,而褲子港沙沙尾淤漲南壓直接對航道維護
有較大壓力。
3.2.1 航道水域及其相關的區域保護
航道條件較為穩定的航段,其保護范圍應包含航道及其兩側一定范圍,具體尺度應
基于航道發展規劃技術等級,通過河床演變分析和模型試驗確定;需要疏浚開挖的
航道,其保護范圍應包含航道邊坡水域;航道條件不穩定的航段,其保護范圍的尺
度應略大,并留有一定富裕寬度。以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為例,
深水航道基建疏浚最大挖深約3 m,航道疏浚邊坡為1:10,航道邊坡所在范圍約
30 m,邊坡外預留20 m富裕寬度,滿足安徽、重慶、江蘇、山東和天津等地方
條例和規定中關于航道邊坡外5~30 m、航標外20~50 m的范圍要求,因此,
建議一期工程航道水域保護范圍為航道及其兩側50 m范圍[4]。在航道水域核心
保護區內嚴禁采砂、傾倒、捕撈、拋錨等活動,建設攔、跨、臨航道構筑物需滿足
航道發展規劃技術等級有關尺度的要求(圖2,表1)。
錨地保護范圍根據規劃的錨地尺度確定,航道整治相關的護岸工程區保護范圍根據
河床演變和模型試驗分析予以確定。錨地保護范圍內嚴禁采砂、傾倒和捕撈,護岸
工程保護范圍內嚴禁采砂。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常熟港下海輪
錨地范圍、新建閘護岸工程及其上下游1 000 m、外側400 m范圍劃分為核心保
護區。
3.2.2 整治建筑物保護
航道整治建筑物保護范圍根據整治建筑物尺度、結構形式、護底寬度等因素綜合確
定,還應包含護底外側一定安全距離的水域范圍。順堤和潛堤上下游保護范圍應根
據工程前后灘面高程變化、整治建筑物尺度、護底寬度等,結合河床演變和模型試
驗綜合確定。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整治建筑物超前護底寬度平
均約為200 m,為滿足整治建筑物結構穩定的需要,潛堤和堤(壩)頭保護范圍宜至
超前護底外200 m的范圍,因此,整治建筑物核心保護區范圍為順堤兩側及丁壩
壩頭外側400 m。另據河床演變和局部沖刷試驗成果,整治建筑物上下游1 km
范圍內的地形變化對整治建筑物結構安全十分重要,因此,將上述區域劃為整治建
筑物核心保護區,保護區內的限制性措施同航道水域。
3.2.3 其他保護措施
除上述限制性措施外,航道主管部門需加強航道核心保護區內航道和整治建筑物自
身的管理和維護,定期開展航道水深檢測測量、整治建筑物固定斷面監測、沉降位
移監測等,保證航道整治效果正常發揮。
航道整治建筑物助航標志配布是航道保護的重要手段,需分級、分類處理:第1
類是不允許船舶駛入,屬最高級別限制,為禁航區,用于對護岸、壩體水域和枯水
期潛壩水深不足易產生航行安全隱患的水域;第2類是允許駛入但不允許拋錨、
貼岸觸坡停靠、水下鉆探、挖泥、爆破等行為,屬一般級別限制,為禁止拋錨區,
用于對護灘(底)水域的保護及對工程實際水域外一定范圍的保護[5]。對于船舶穿越
可能造成整治建筑物破壞的關鍵區域,除了安裝整治建筑物提示主標牌外,還可設
置防撞墩、浮球、抬纜浮等安全保障設施。
敏感區應根據自然條件、影響航道整治效果和通航條件的因素綜合確定。一期工程
航道和整治建筑物附近的通州沙西水道上口、通州沙上部竄溝、狼山沙竄溝、新開
沙—褲子港沙竄溝、白茆沙尾部竄溝等關鍵部位的地形變化對工程整治效果和局
部河勢穩定十分敏感,劃分為航道保護敏感區,保護區內嚴禁采砂和傾倒等行為
(圖2、表2)。
1)航道及其設施應根據其重要程度實行分級保護,明確劃定需開展的基礎工作內容,
劃定航道核心保護區和敏感區。
2)以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為例,提出的航道保護范圍劃定方法
及其工作流程,可為類似航道的保護范圍劃定提供借鑒,也可為相關技術導則的制
訂提供依據。
3)鑒于各地方航道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通航條件和需求各不相同,航道保護
范圍的劃定方法和內容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致謝
本文撰寫過程中,得到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肖烈兵高級工程師、
杜夢工程師和賈雨少工程師的幫助,作者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
【相關文獻】
[1]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長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規劃報告[R].武漢:長江水利委員會,2010.
[2] 信春鷹,王昌順.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釋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82-134.
[3]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院.長江口航道保護范
圍劃定研究[R].上海: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16.
[4] 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長江南京以下12.5 m深水航道一期工程航道及整治建
筑物保護方案研究[R].上海:中交上海航道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
[5] 李昕.保護航道整治建筑物水域的專用標志設置研究與實踐[J].水運工程,2013(12):1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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