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州育英國際實驗學校
【發文字號】
育字〔2014〕016號
溫州育英國際實驗學校
“校訊通”平臺使用的暫行規定
“校訊通”是連接家庭、學校的教育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對家長而言,是獲
取子女在校信息的實時手段;對學校而言,是實現家校聯系工作的有效方式。為
進一步規范我校“校訊通”的使用和管理,使之更好、更有效地為推進學校、教
師和家長的交流,增進感情友誼,提升學校教育教學服務功能,特制定我校 “校
訊通”使用暫行規定。
一、使用原則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規定,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不違反相
關政策、法規,不得傳播有損國家、學校的安全、利益的信息和含有政治性傳聞、
非法組織、色情、賭博、封建迷信等消極甚至反動內容的信息與言論。
2.“校訊通”的使用采取家長自愿參加的原則。在使用過程中應不定時征求
家長意見。
3.內容要有針對性,不能發布與教育教學無關的短信、商業信息、培訓信息、
廣告以及私人短信等,信息內容應簡明扼要。不得向教師、家長發送影響其正常
工作、生活等的信息。
4.本著尊重家長、平等溝通的原則,信息語言要禮貌、誠懇,切忌生硬、命
令、挖苦、訓責的語氣。
二、管理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葉盛富
副組長:吳士強 周東明 吳士良 王 浩 周清菊 徐寶峰 林永德
柯水平
成 員:陳耿紅 官正華 葉德權 王建東 孫雙武 賈 凱 王 斌
2.辦公室設在信息中心
主 任:柯水平
成 員:陳耿紅 葉德權 孫雙武 王 斌
負責校訊通日常管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信息資料收集等。
三、使用要求
1.為避免打擾家長、教師休息,中午休息時間、晚上22:00以后、早上8:00
以前不得發送信息(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發給家長的信息實行“三級管理審批負責制”。需發給全校家長的信息必
須在OA平臺上申報,經各分校校長室審核報執行校長室同意后發布;需發給全
年級家長的信息必須在OA平臺上申報,經分校德育處(或政教處)審核并報分
校校長室同意后發布;任課教師發給個別班級家長的信息,必須短信告知班主任,
經班主任同意后發布。
3.“校訊通”作為學校教育管理的一種輔助手段,各年級、各部門和全體班
主任、任課教師應當使用好,讓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班主任每月發給家長的信息
量不得少于6次,信息以反映學生在校的各種情況為主(如在校思想表現、出勤、
作業、學習、生活、健康等情況),信息次數由信息中心統計后每月上報執行校
長室及各分校校長室。
4.應該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與家長的溝通,不得以“校訊通”代表家長會和家
訪工作。
5.每次學校放月假前一天,各年級要按時以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長學生離校、
到校時間,并督促學生家長按時接送學生。
6.初、高中班主任應對班級學生的消費情況加強了解,并對個別突出的學生
及時以短信告知家長,教育孩子合理消費和按時吃飽吃好三頓正餐。
7.望老師們一定要在學生有進步的時候及時告知家長,以便達到更好的教育
效果。反對把這個平臺辦成批評的平臺、告狀的平臺,而應該辦成一個利于學校、
利于班級教育的平臺,一個利于家長接受,樂于配合學校教育的平臺,一個真正
讓學生、家長和學校三方受益的平臺。
本“暫行規定”從2014年4月起實施。
溫州育英國際實驗學校
2014年3月19日
主題詞:校訊通 平臺 使用 規定
抄報:陳董事長 黃校長
抄送:總校執行校長室 黨總支書記室 學校榮譽校長室
發至:全體校務成員
上傳:育英網站校務公開 校園OA系統
打?。狐S 芬 擬文:柯水平 校對:王 浩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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