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工資標準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工資標準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工資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按照國家法律
法規制定的教師工資標準,并根據上海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幼兒園教育
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下面將就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工資標準從
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詳細介紹:
一、基礎工資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的基礎工資由三部分組成,分別是月固定基本
工資、績效工資和崗位津貼。其中,月固定基本工資為公立幼兒園教
師的標準工資,按崗位等級不同而有差異,通常情況下,5年及以下教
師的標準工資為5400元/月,6-10年工作經驗的教師的標準工資為
5800元/月,11-15年工作經驗的教師的標準工資為6400元/月,16
年及以上工作經驗的教師的標準工資為7100元/月。績效工資根據教
師的任職情況和績效表現進行調整,一般來說,績效工資在月固定基
本工資的15%-30%之間。崗位津貼是指教師在任職期間根據不同崗位
情況所享受的津貼,一般來說,教師的崗位津貼在月固定基本工資的
10%-20%之間。
二、教師津貼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還可享受課時津貼、培訓津貼、安家費等津貼。
其中,課時津貼是指教師根據所教授的課時數量所享受的津貼,一般
來說,每節課時的津貼標準在30元/節左右。培訓津貼是指教師參加
各項培訓所享受的津貼,該津貼按照培訓時長和培訓內容不同而有所
差異,一般來說,按照每小時100元的標準進行計算。安家費是指教
師新調入上海市教育系統所享受的一次性津貼,一般來說,安家費的
標準在2000元/人左右。
三、社會保險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還需支付一定的社會保險費用,包括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按照個人工資的比例進行繳納。
當前,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的社會保險費用標準是:養老保險費率
為20%(其中,個人需要繳納8%,單位需要繳納12%);醫療保險
費率為12%(其中,個人需要繳納2%,單位需要繳納10%);失業
保險費率為1%(其中,個人和單位各繳納0.5%);工傷保險費用由
單位全額承擔。需要注意的是,教育系統工作人員在繳納社會保險時
有一定的優惠政策。
四、綜合福利
上海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在崗位津貼、課時津貼、培訓津貼、安家費等
津貼的基礎上,還可享受綜合福利,包括住房保障、公積金、帶薪年
假、節日福利、醫療保障、旅游活動等。其中,住房保障是指教師可

本文發布于:2023-11-19 23:12:30,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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