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盛應期,字思徵,吳江人。弘治六年進士。授都水主事,出轄濟寧諸閘。太監李廣家人市私鹽
至濟,畏應期,投鹽水中去。會南京進貢內官誣應期阻薦新船,廣從中構逮應期及主事范璋下詔獄。璋
管衛河,亦忤中貴者也。獄具,謫云南驛丞。正德初,歷云南僉事。武定知府鳳應死,其妻攝府事,子
朝鳴為寇。應期單車入其境,母子惶怖,歸所侵。策鳳氏終亂,奏降其秩,設官制之,寢不行,后卒叛。
譯文:盛應期,字思徵,是吳江人。弘治六年考取進士。任命為都水主事,出京(赴任)管理濟寧
諸閘。太監李廣的家人販賣私鹽到濟寧,害怕盛應期,把私鹽扔到水中離開。正好南京負責貢品的官員
誣陷盛應期阻撓進獻新船,李廣從中陷害,逮捕盛應期和主事官范璋進了監獄。范璋管理衛河,也是不
順從當權太監的人。罪案已定,(盛應期)被貶為云南驛丞。正德初年,擔任云南僉事。武定知府鳳應
死了,他的妻子代理知府事務,兒子鳳朝鳴為非作歹。盛應期只身進入武定境內,鳳氏母子非常恐懼,
歸還了侵占的財物。(盛應期)料想鳳氏最終要叛亂,上奏(請求)降低她的品級,(專門)設置官職轄
制她,(但)奏章被擱置沒有處理,后來(鳳氏)終于叛亂了。
中貴:即中官、宦官。有權勢的太監。古代泛指皇帝寵愛的近臣。中,即禁中,指皇宮。
內官:1.指國君左右的親近臣僚。2.宮中的女官屬。3.宦官太監。4.內朝官對"外朝官"而言。5.
指在朝廷任職的官員對地方官而言。
外官:基本解釋: 1.古指外朝卿大夫。 2.宮外百官。非近侍之臣。與內官相對。 3.或謂在外捍衛
邊境之官。4.地方官。與京官相對。
薦:1.推舉,介紹:推~。舉~。~擢。2.一再,屢次,頻頻:~仍(一再)。~饑(連年饑荒。
一般指莊稼連年不熟所形成的災年)。~食(一再吞食,喻不斷侵略)。~臻(接連來到)。3.進獻,進
獻祭品:~羞(進獻肴饌)。~新(以初熟谷物或時鮮果物祭獻)。~胙(供獻鬼神的肉)。4.草:“麋鹿
食~”。~居:依水草而居。5.草席,草墊:草~。引申為:墊,襯。
構:⒈架(木),各部件的組合:~木為巢。組織結~。⒉建造。如:驪山北~而西折。3.構成:~
詞。又指構成的事物(房屋、詩文等):佳~。杰~。4.離間:《左傳·殽之戰》“彼實構吾二君”。5.
圖謀,羅織罪名對人進行陷害。如:~陷(構成罪名陷害人)。(方苞《左忠毅公逸事》):“不速去,無
俟奸人構陷。”)6.通“購”,懸賞獎勵。7.交接:~兵(交戰)。
詔獄:主要是指九卿、郡守一級的二千石高官有罪,需皇帝下詔書始能系獄的案子。就是由皇帝直
接掌管的監獄,意為此監獄的罪犯都是由皇帝親自下詔書定罪。如明代的錦衣衛就是詔獄的一種。(,
“詔獄”的第一層含義是皇帝欽命的法律案件,“詔獄”也可指關押、囚禁犯人的場所。詔獄并非明代
首創,西漢時即有之,然而到了明代,詔獄之禍甚烈,大臣除了失職、不法會被下詔獄外,有時犯言直諫,
皇帝稍怒則下詔獄,同時詔獄也成了宦豎、 佞幸打擊報復異己的手段。明代的錦衣衛擁有自己的監獄,
稱詔獄,或是“錦衣獄”,由北鎮撫司署理,可直接拷掠刑訊,取旨行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三
法司均無權過問,獄中“水火不入,疫癘之氣充斥囹圄”,詔獄的刑法極其殘酷。)
中貴:即中官、宦官。古代泛指皇帝寵愛的近臣或有權勢的太監。中,即禁中,指皇宮。
獄具:1.謂罪案已定。2.指刑具。(獄:監禁罪犯的地方;罪案,官司。)
攝:1.代理:~行(xíng)(代職務)。~政(代君主管理國家)。2. 迫近:“~乎大國之間”。 3.
統率。 4.捕捉:勾~。
寇:1.盜匪,侵略者,亦指敵人:盜~。賊~。 2.侵略者來侵犯:~邊。 3.姓。
侵:1.(敵人)越境進犯,侵犯:~害。~略。(特指沒有鐘鼓的侵犯。)2.漸近,逐漸:~晨。~
曉。~早(破曉,天剛亮)。3.古代稱荒年:五谷不生,謂之大~。4.欺凌,壓迫:強不~弱。引申為:
冒犯。如:《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及飲酒酣。夫起舞屬丞相,丞相不起,夫從坐上語~之。”(夫,
人名,指灌夫。屬:邀請)
秩:1.古代官吏的俸祿:“官人益~,庶人益祿”。 父兄大臣祿秩過功,章服侵等。----《韓非子·亡
征》2.古代官吏的官階、品級:委之常~。貶~三等。武臣守闕者數年,今素食無代,坐進崇秩,曷以
勸功?——《宋史·黃祖舜》⒊次序。賤者咸得秩進。----《漢書·谷永傳》⒋整理。乃命四監,收秩
薪柴。----《呂氏春秋·季冬》
⒌年份,十年為一秩:七~壽辰。已開第七秩,飽食仍安眠。----《白居易·思舊》
2、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討平天全六番招討使高文林。會泉江僰蠻普法惡作亂,富順奸民謝
文禮、文義附之。法惡死,指揮何卿等先后討誅文禮、文義。應期賚銀幣,以憂歸。嘉靖二年,起故官,
巡撫江西。宸濠亂后,瘡痍未復,奏免雜調緡錢數十萬,請留轉輸南京米四十七萬,銀二十萬,以食饑
民。又令諸府積谷備荒至百余萬。尋進兵部右侍郎,總督兩廣軍務。將行,籍上積谷數。帝以陳洪謨代,
而獎賚應期。后洪謨積益多,亦被賚。應期至廣,偕撫寧侯朱麒督參將李璋等,討平思恩土目劉召,復
賚銀幣。朝議大征岑猛。應期條上方略七事,言廣兵疲弱不可用,麒等恚。會御史許中劾應期暴虐,麒
等因相與為流言。御史鄭洛書復劾應期賄結權貴。應期已遷工部侍郎,引疾歸。
譯文:(盛應期)提任右副都御史,管理四川。討伐平定了天全六番招討使高文林。正逢泉江僰蠻
人普法惡暴亂,富順刁民謝文禮、文義依附于他。普法惡死了,(盛應期)指揮何卿等人先后討滅誅殺
了謝文禮、謝文義。應期被賞賜銀幣,因居喪而辭官回家。嘉靖二年,以原來官職起用他,管理江西。
宸濠之亂后,人民遭受戰禍未曾恢復,盛應期上奏請求免除了幾十萬緡錢的賦稅,請求留下調撥給南京
的米四十七萬,銀二十萬,來解決饑民問題。又命令各府儲存了百余萬的谷物以備荒年。不久(他)擔
任兵部右侍郎,總管兩廣軍務。將要赴任時,登記呈報儲存谷物的數目。皇帝用陳洪謨代替他,并且獎
勵賞賜盛應期。后來陳洪謨積儲的糧食更多,也被賞賜。盛應期到了兩廣,偕同撫寧侯朱麒監管參將李
璋等,討伐平定了思恩的土目劉召,又被賞賜銀幣。朝廷商議大規模討伐岑猛,盛應期備文上陳七條策
略,說兩廣的士兵疲憊衰弱不能征用,朱麒等人很怨恨。正好御史許中彈劾盛應期暴虐,朱麒等人趁機
共同制造流言。御史鄭洛書又彈劾盛應期賄賂結交權貴。盛應期已經轉任工部侍郎,稱病辭官回家。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
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員的品級為: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兼都
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
銜,正二品。總督官銜略高于巡撫,前期督權遠過于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
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于總督。北周與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撫之事,系臨時差遣,“巡撫”
亦未成為官名。
僰:bó中國古代西南地區少數民族名,僰族。因為他們最早棲身的地方荊棘叢生,虎狼出沒。他
們歷盡千辛萬苦,開拓荒野,建造家園,被贊譽為披荊斬棘的人,所以他們的稱呼要在“人”字上加上
“棘”字,是個會意字。僰人的稱呼其實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據典籍記載,他們先后經歷了濮人、僰人、
都掌人等稱謂。現在宜賓市城內的都長街,就是從都掌人時的都掌街演化而來的。春秋前后居住在以僰
道為中心的今川南以及滇東一帶。僰族,一個把歷史沉淀在懸崖上的民族,一個在華夏邊陲開疆拓土幾
千年卻又突然間銷聲匿跡了的民族。 僰人懸棺,一個消亡民族的歷史見證,一部被歷史的風霜凍僵了
的民族文化史。
賚:[lài]1.賜予,給予:賚假(古代帝王下詔賜給假期);賚賞(賞賜);賚獎(獎賞,賞賜);賚
賜(賞賜);賚功(賞賜有功者)2.引申為:贈送。如:賚贈(贈送);賚賻(以財物助人辦喪事)。
丁憂----原指遇到父母喪事。后多專指官員居喪。古代,父母死后,子女按禮須持喪三年,其間不
得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并須離職,稱“丁憂”。源于漢代。
丁艱----丁艱,即丁憂。亦稱丁家艱。指遭逢父母喪事。居喪也叫“丁憂”、“丁艱”,又叫“守孝”,
是對父母孝心的最好體現,也是對兒女是否孝順的考驗。按照古禮,丁憂三年期間不能外出做官應酬,
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墳前搭個小柵子,“曉苫枕磚”,即睡草席,枕磚頭塊,要粗茶淡飯不喝酒,
不能與其妻妾同房,不叫絲弦音樂,不洗澡、不剃頭、不更衣。丁憂的社會基礎是“孝”,為什么孝,
因為小孩初生,三年不離父母,時刻都要父母護料,因此父母亡故后,兒子也應還報三年。但居喪時候
也有些權變的, 《禮記·曲禮》明確規定說: “居皮之禮,頭襯創則冰,身有病則治,有疾則飲酒食
肉, 疚止復初”,就是說一是有病,二是年老的。此外碰到國與家發生沖突,要家禮服從國事,孝子可
出來為國效力。
丁內艱----喪制名。凡子遭母喪或承重孫遭祖母喪,稱丁內艱。
丁外艱 ----喪制名。凡子遭父喪或承重孫遭祖父喪,稱丁外艱。
雜調:(1).古時賦稅制度,常規戶調外之加征,謂之“雜調”。《北史·魏紀二·文成帝》:“比年以
來,雜調減省,而所在州郡咸有逋懸,非在職之官綏導失所,貪穢過度,誰使之然?”(2).謂非按常規
選調。《文選·范曄<宦者傳論>》:“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不復雜調他士。” 李善 注引 如淳 《漢
書注》:“調,選也。”
緡錢 [mín qián]1.用繩穿連成串的錢。《舊五代史·漢書·王章傳》:“官庫出納緡錢,皆以八十
為陌。”2.指以千文結扎成串的銅錢, 漢 代作為計算稅課的單位。后泛指稅金。唐 白居易 《息游惰
策》:“當豐歲,則賤糴半價不足以充緡錢,遇兇年,則息利倍稱不足以償逋債。”
轉輸:1.運輸。2.周轉輸入。
籍:1.書,書冊:古~。書~。經~。典~。2.登記隸屬關系的簿冊;隸屬關系:~貫。戶~。國~。
學~。3.登記:~沒(mò)。~吏民。4.征收:~田。5.〔~~〕a.形容紛擾很大;b.形容名聲很
大;c.形容縱橫交錯的樣子。6.古代各種捐稅的統稱。
條上:是謂備文向上陳述。
方略:指方針和策略;方法與謀略。
恚:恨,怒。如:~恨。~怒。~望。~憤。怒~。
引疾:托病辭官。 引,推脫,假托。
移疾:意同移病。釋義為舊時官員上書稱病,多為居官者求退的婉辭。
3、嘉靖六年,黃河水溢入漕渠,沛北廟道口淤數十里,糧艘為阻,侍郎章拯不能治。尚書胡世寧、
詹事霍韜、僉事江良材請于昭陽湖東別開漕渠,為經久計。議未定,以御史吳仲言召拯還,即家拜應期
右都御史以往。應期乃議于昭陽湖東北進江家口南出留城口開浚百四十余里較疏舊河力省而利永夫六萬
五千銀二十萬兩克期六月工未成,會旱災修省,言者多謂開河非計,帝遽令罷役。應期請展一月竟其功,
不聽。初,應期請令郎中柯維熊分浚支河,維熊力贊新河之議,至是亦言不便。應期上章自理,帝怒,
詔與維熊俱奪職。世寧言:“新河之議倡自臣。應期克期六月,今四月,功已八九。緣程工促急,怨讟
煩興。維熊反覆變詐,傾大臣,誤國事。自古國家僨大事,必責首議,臣請與同罷。”帝不許。后更赦,
復官致仕。嘉靖十四年卒,年六十二。應期罷后三十年,朱衡循新河遺跡成之,運道蒙利焉。
譯文:嘉靖六年,黃河水泛濫涌入運糧河道,沛北廟道口淤積幾十里,糧船被阻,侍郎章拯不能治
理。尚書胡世寧、詹事霍韜、僉事江良材請求在昭陽湖東另外開鑿運糧河道,作為長久打算。商議還未
決定,因為御史吳仲言召回章拯,于是盛應期在家被授任右都御史前往(治理)。盛應期于是商議在昭
陽湖東,北起江家口,南到留城口,開掘疏浚一百四十余里,比疏通原河道省力并且一勞永逸,民工六
萬五千,白銀二十萬兩,限期六個月。工程還未完成,正逢旱災(上面責令)修身反省,言官大多認為
開鑿河道不是好辦法,皇帝就立即下令停工。盛應期請求寬限一個月完成工程,不被準許。當初,盛應
期請求讓郎中柯維熊分管疏通支河,柯維熊全力支持開鑿新河的決議,到這時也說工程不適宜。盛應期
上書請求自己負責治理,皇帝大怒,下詔,(盛應期)與柯維熊一起被免職。胡世寧說:“(開鑿)新河
的商議由我提倡。到如今工程已經四個月了,已經成功了八九分。因為工程工期急促,導致怨恨誹謗不
斷發生。維熊變化無常,詭變欺詐,排擠朝中大臣,耽誤了國家大事。自古以來,國家中的大事失敗,
一定要問責第一位倡議之人,我請求和他們一起免官。”皇帝不答應。后來又赦免了盛應期,恢復了他
的官職,(直到)退休,(后)嘉靖十四年去世。 年紀六十二。盛應期新河停后三十年,朱衡依照沿襲
他的新河的遺跡而將之開鑿成功,水路運輸通道得到很大的便利。
家拜:指政府派人去某人家中授予官職,以示禮遇。
開浚:亦作“ 開濬 ”。 1.開掘疏浚。”(2).挖掘;開采。(3).比喻開導。浚:1.深挖河道,使水
疏通:疏~。~河。~泥船。2.深:~哲(深沉而有智慧)。3.掘取,榨取。
克期:解釋為“在嚴格規定的期限內”。近義詞有克日、按時等。
修省:即“修身反省”,語出;"敕修省”。皇帝詔書責令修身反省。
怨讟:yuàn dú 亦作“ 怨黷 ”。 怨恨誹謗。
煩興:不斷發生。
反覆:1.亦作“ 反復 ”。重復再三;翻來覆去。《后漢書·陳蕃傳》:“言及反覆,誠辭懇切。”2.
變化無常。宋 蘇軾 《罷徐州往南京寄子由》詩之四:“歲月如宿昔,人事幾反覆。”3.翻轉,顛倒。 三
國 魏 阮籍 《大人先生傳》:“往者天嘗在下,地嘗在上,反覆顛倒。”4.傾覆;傾動。如:《戰國策·趙
策二》:“欲反覆 齊國 而不能。”《文選·班固<西都賦>》:“草木涂地,山淵反覆。” 李善 注:“反
覆,猶傾動也。”5.動蕩,動亂。《后漢書·伏湛傳》:“遭時反覆,不離兵兇。” 宋 李綱 《議迎還兩
宮札子》:“宗社顛危,天下反覆。” 6.來回;往返。吳反復六十里。7.再三考慮;再三研究。。”《續資
治通鑒·宋哲宗紹圣元年》:“愿陛下反覆臣言,慎勿輕事改易。”
僨:1.敗壞,破壞:~事(搞壞事情)。~軍之將。2.緊張而奮起之意:~興(xīng)。~驕(僨發
驕矜)。3.仆倒。4.僵死。

本文發布于:2023-11-23 08:30:19,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ishi/a/1700699419223877.html
版權聲明:本站內容均來自互聯網,僅供演示用,請勿用于商業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在24小時內刪除。
本文word下載地址:盛應期詳細釋義.doc
本文 PDF 下載地址:盛應期詳細釋義.pdf
|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