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7日發(作者:暗戀你)

評論中常見的邏輯謬誤
在這一文章的內容中,我會舉一些網上好玩的段子和評論中常見的錯誤,來讓讀者對邏輯謬誤有更形象和直觀的理解。
網上的那些段子之所以可笑,玩的其實都是邏輯謬誤,可樂之處正在于“邏輯謬誤”。符合邏輯的事物是不會成為讓人捧腹大笑的笑話的,因為盡在人的意料之中,符合人們的思維習慣,就沒什么好笑的了。而當某種推理超出常態的邏輯,得出某個很明顯不合邏輯的荒謬結論時,當這種荒謬以荒誕滑稽的形式表現出來時,就讓人忍俊不禁了。“邏輯謬誤”就是笑點。
1、以偏概全
網上有個段子說:公園里有一對戀人正在甜蜜幽會,女孩撒嬌說:“老公,我牙痛。”男孩吻了女孩說:“還痛嗎?”女孩說:“不痛了。”一會女孩又撒嬌說:“我脖子痛。”于是男孩又吻了女孩的脖子說:“還痛嗎?”女孩高興地說:“不痛了。”旁邊有一老太太看見了,忍不住說:“小伙子,你真神啦,能治痔瘡不?”
還有個段子說,有個人吹牛說:上大學我逃過課、掛過科、甩過人、被甩過、打過架、記過過哎,能干的我都干過了。有人立刻回復說:你死過嗎?
這兩個段子的可笑之處,都在于“以偏概全”:根據很有限的例證得出一個普遍的結論。老太太僅僅根據表象上的“吻了嘴嘴就不痛”、“吻了脖子脖子就不痛”得出這個小伙子“吻能治病”的普遍結論,非常可笑。那個吹牛的人也是,舉了幾個例子,就說“能干的我都干過了”,一句“你死過嗎”就把他噎回去了。
評論中經常會出現“以偏概全”的謬誤。僅僅看到一兩個富二代酒后開車撞人了,就談論“富二代群體不道德”的社會問題;看到幾個老師不好好上課、到處走穴,就說老師群體已經陷入拜金主義崇拜之中,失去了教師應守的師道。還有人喜歡動不動就說“官員群體”、“農民工群體”、“大學生群體”如何如何,動輒上升到對一個群體的批判,習慣使用“全稱判斷”,這犯的就是以偏概全的錯誤。
2、推不出
顧名思義,就是從給出的論據推不出他想要證明的結論。比如,媒體報道說廣州地鐵員工家屬乘坐地鐵都免費,批評這是壟斷企業不正當的福利。而地鐵的老總解釋說:讓家屬免費坐地鐵是為了反恐。
這犯的就是典型的“推不出”謬誤,因為從“反恐”推不出“必須讓地鐵員工家屬免費”。員工家屬在反恐上并沒有特別超人的能力,反恐也跟免費沒有什么關系。地鐵為了反恐,可以有許多措施,比如進行安檢、限制流量、限制帶刀具,但推不出“讓家屬免費坐地鐵”。
正因為犯了推不出的謬誤,這位老總的這段解釋引來如潮的批評。
本講開頭提到的那篇文章,犯的也是“推不出”的邏輯謬誤。由一兩個法學家的逝世推不出“法學家英年早逝”這個命題,由“中國的法治缺陷”也推不出“法學家比一般人更郁悶”這個命題。
3、假性因果
假性因果,假性相關,也叫“后此謬誤”(后此,故因此),即兩者之間存在的因果關系是虛假的,只不過是時間上先后發生,不是因為發生在前面,就是原因,不是因為發生在后面就是結果。
歷史研究上經常犯這樣的邏輯謬誤,因為某個歷史事件發生在前面,就把這個事件當作另外一個事件發生的原因,并冠以“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導火索”、“推動了進程”之類因果標簽。強迫癥的一大表現,就是在毫無聯系的兩個事件間扯上因果關聯。比如某天出門時抬的是左腳,那天受到老板夸獎了,于是就將“老板夸獎”歸因于“出門抬的是左腳”,以至于每天出門時都強迫自己必須抬左腳,哪天忘記了抬的是哪只腳,非要打車回家重抬一下左腳。
網上有個笑話說:2016年5月18日,溫總理一出訪德國,5月31日,德國總統克勒就辭職了;5月11日,溫總理一出訪日本,6月2日,日本首相鳩山由紀夫就辭職了。這其間好像有某種因果關系,其實是假性因果。德國總統克勒辭職,是由于其“不當言論”;而鳩山由紀夫辭職,則是由于民意支持率很低,黨派壓力迫使其辭職。兩者跟溫總理的訪問都沒有任何因果關系,這完全是時間上的巧合而已。這是典型的假性因果。
守株待兔寓言中那個人,其實犯的也是“假性因果”的邏輯謬誤,在樹邊碰巧有一天兔子撞死了,以為守在樹邊就可以天天碰到被撞死的兔子。將兩者聯系在一起時,一定要找到兩者間的因果是怎樣發生的,而不能僅憑時間先后關系就判斷。
有一個成語叫多難興邦,也是假性因果。多難,并不會必然導致“興邦”,只有在災難中總結教訓,反思錯誤,積累經驗,才會為興邦創造條件,否則,多難只能給國家帶來毀滅性的后果。貧窮是成功的催化劑,苦難是成功的墊腳石,等等,只是用來勵志的,實際上也是假性因果,并不是貧窮導致了成功,相反,富裕比貧窮有更好的成功條件,如果貧窮而不更加努力奮斗的話,貧窮只能意味著失敗。
評論寫作中常會犯這種邏輯謬誤,尤其是在對殺人案的歸因中。比如,福建南平校園慘案后,許多人對殺人者的動機進行歸因,認為是房價過高和工作壓力導致他殺人,然后將殺人歸咎于體制,這就是假性因果后來醫學鑒定表明,此人精神很不正常。江蘇某地發生一起兇殺案,媒體用的標題是:大學生因為高房價,錘殺丈母娘。這也是假性因果,高房價與殺人并沒有因果關系,殺人是極端的人所干出的極端的事。
評論者在歸因時如果帶著先入為主的偏見,就很容易陷入這種假性因果的謬誤中。這種假性因果的邏輯有著較嚴重的社會危害,在殺人案中這樣歸罪,無異于是為殺人者尋找正當的借口。
還有一種假性因果,屬于認知偏差的問題,將一個很復雜的結果歸結于某一個原因,或過于強調某一個原因。比如有人根據受大學教育與沒有受大學教育的人的收入存在差別,就將這種差別歸因于是否接受了高等教育。其實正如有專家所指出的:實際上高等教育本身就是一個選擇機制,那些很有創意、很有頭腦或者智商很高的學生,通過選拔被選到了大學里。即使他們都沒有受過高等教育,這兩群人的收入差異照樣存在。這里就有一個統計選擇偏差的問題。(《讀書》2016年10月《追問大學學什么》)小案例
“你喜歡坐在教室的哪個位置?”這是劍橋大學的著名實驗。教授要求一群學生,進入一個寬敞的大禮堂,并自由找座位坐下。他們發現不同的學生喜歡坐不同的位置。八年后調查顯示:愛坐第一排的學生,遠比其他學生更成功。態度決定高度。那些學生的能力相當,但“愛坐第一排”的進取心,決定了誰是千里馬。
對這個研究,我的評論是:扯淡的實驗。這個實驗在邏輯上的謬誤是:假性因果。有網友嘲笑說:想起一個實驗,把蜘蛛放在桌子上,大喊一聲,蜘蛛跑了,然后把蜘蛛的腿都切掉,再放在桌子上,大喊一聲,蜘蛛不跑了,由此證明蜘蛛的耳朵是長在腿上的!
4、滑坡謬誤 這個從名字也能看出謬誤的意思:聲稱某事之后將會發生一連串通常是可怕的后果,但卻并無充分證據支撐該推論。這樣的推論斷定,如果再往前一步踏上“滑坡”,就必定會一路滑跌到溝底,亦即假定我們不可能中途停住。
其實,我們常用的“蝴蝶效應”就是一個滑坡謬誤:一只南美洲亞馬孫河流域熱帶雨林中的蝴蝶,偶爾扇動幾下翅膀,可以在兩周以后引起美國得克薩斯州的一場龍卷風。其原因就是蝴蝶扇動翅膀的運動,導致其身邊的空氣系統發生變化,并產生微弱的氣流,而微弱的氣流的產生又會引起四周空氣或其他系統產生相應的變化,由此引起一個連鎖反應,最終導致其他系統的極大變化。
其實,蝴蝶扇動一個翅膀所產生的微弱氣流,是否能引起四周空氣或其他系統產生相應的變化,接下來會不會產生其他連鎖反應,是很不確定的,得依賴一定的氣候、氣象和地理條件,不符合這個條件的話,連鎖反應就不會發生。你不能僅僅因為初始條件下可能存在某種情況,就像滑坡一樣無限地推下去。
管理學在強調“細節決定成敗”時都會跟學生們講“一個馬釘亡掉一個帝國”的歐洲民謠:丟失一個釘子,壞了一只蹄鐵;壞了一只蹄鐵,折了一匹戰馬;折了一匹戰馬,傷了一位騎士;傷了一位騎士,輸了一場戰斗;輸了一場戰斗,亡了一個帝國。這個民謠講的是,在一次生死存亡的戰爭中,一位將軍因為不耐煩要等待馬夫釘上最后一個馬釘,而匆匆率領軍隊上了戰場,結果一連串的失誤導致了全軍潰敗。一個看似微乎其微的事情,卻帶來了慘重的損失。馬蹄鐵上一個釘子是否會丟失,本是初始條件十分微小的變化,但其“長期”效應卻關系到一個帝國的存與亡。
這個故事用來強調“細節”的重要性是可以的,但如果用于實際的論證中,就是一個滑坡謬誤。評論中常見的滑坡謬誤就是這樣的,過于強調某個細節的重要性,無限地推演其可能發生的后果,一步步地推演,最后推出一個可怕的結論。其實,現實并不會按照這種推演的邏輯去發生,每一步的發生其實都需要條件,每一步的推演都忽略了應具備的條件,最后的結果當然非常可怕。
避免滑坡謬誤的最好方法就是,每一步的論證都拿出充分的論據,而不能忽略條件、含糊其辭地連鎖推理。或然不能推出必然,滑坡之滑在于,用一連串弱關系、微相關的“或然”,在連環的推理中,推出一個嚇人的結論。小案例
時值情人節,有一位名人在微博上開玩笑說:“情人陪伴,微博陪伴,so,微博情人。”
我跟她開玩笑說:“多幾個,世界就大同了,哈哈。俺不解風情地亂彈一下,邏輯學上,這可能叫滑坡謬誤:不合理地使用連串的因果關系,將可能性轉化為必然性,以達到某種意欲之結論。”
5、概念偷換
這是實際中見得最多的邏輯謬誤。因為概念非常容易被偷換。先舉兩個偷換概念的網絡段子:有一只老虎感冒了,想要吃掉熊貓,熊貓哭了:“你感冒了,干嗎要吃掉我呢?”老虎說:“廣告上都說了,感冒就要吃白加黑!”(熊貓身上黑白相間,被偷換成了“白加黑”。)熊貓遇到從超市里怒氣沖沖出來的袋鼠,問道:“怎么了,氣成這樣?”袋鼠喘著氣說:“不許我進,非讓我先存包!”(袋鼠肚子上的袋子被偷換成了“包”。)正像我在前面的“三段論”中所講,邏輯推理需要保持概念的同一性,不能前后概念不一,前面的“人民”是一個集合概念,后面的“人民”變成了非集合概念,概念不統一,隨意變換某一概念的含義,邏輯上肯定就會產生謬誤。 與偷換概念類似的是轉移論題。網上有個經典的段子:你跟他講法律,他跟你談政治;你跟他談政治,他跟你講民意;你跟他講民意,他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跟你講法律。評論寫作中,經常會出現這種邏輯謬誤,尤其是在觀點的爭鳴中,論者會故意轉移論題,尋找有利于自己的角度,這樣的轉移論題常使得交鋒不是針鋒相對,而是各說各話。
6、訴諸非邏輯
使用非邏輯的方式代替論證。這些非邏輯手段包括權威、民意、情感、無知、道德、沉默、比喻等。
(1)訴諸權威。
許多評論作者特別喜歡在文章中引用名人名言,尤其是政治家和領袖人物的名言。這些名言,可以作為豐富文章內容的材料,但不能作為論證某一觀點的論據,因為名人名言并不一定就是真理,它本應受到邏輯的拷問,而不能直接拿來支撐某個論點。比如“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這話細細琢磨其實也可以說是沒道理的,為什么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呢?我雖然沒有調查過,但我從邏輯上發現了問題,為什么就不能指出來呢?
(2)訴諸民意。
民意也常用作論證的論據。比如評論家就經常這樣引用數據:調查中,多大比例的民意支持某個政策,民意傾向于支持出臺某個規定。這樣的民意數據,也是不能作為論據的。因為民意并不就意味著正當、合法和正確,多數人支持的某件事,并不一定就是正確的,可能出現多數人暴力,也可能出現多數人眼睛被蒙蔽的時候。在現實的價值次序中,有太多的比民意更優先的價值,比如法治、邏輯,等等。
(3)訴諸情感。
也就是常說的以情動人,而不是以理服人,用煽情代替邏輯推理。比如,我的朋友張天蔚曾經在“撞了白撞”這個法律條款上跟另一個朋友爭辯,他是支持“撞了白撞”的,而另一個朋友反對。開始還好,大家都在講理,后來那個朋友文章中開始出現“難道你能忍心看到被撞者那血肉模糊的悲慘場景?你還會支持撞了白撞?”,他就知道這個交鋒沒法進行下去了,因為對方不是講理和邏輯,而是訴諸情感,訴諸憐憫和悲情,那就無法在對等的層面上進行交流了。
(4)訴諸無知。
這種謬誤常見的表述句式是:沒有證據證明某種東西存在或者不存在,所以,它不存在或者存在,以訴諸無知作為某些證據。例如:我們沒有證據說神不存在,所以神一定存在。又例如:由于我們沒有關于外星人的知識,這表示外星人并不存在。時事評論的推論中也常可以見到這種謬誤:因為不知道官員的財產狀況,所以可以推定他們有問題。官員有問題要拿出證據去證明,而不能先入為主地推定,以“無知”作為論據。
(5)訴諸道德。
在邏輯上無法站住腳時,就訴諸道德,站在某種道德優勢上進行道德批判。比如,無法論證名人拿外國綠卡有什么不正當,就以“一邊爭著拿外國綠卡,一邊賺中國人的錢”這個道德命題進行批判,在“愛不愛國”的問題上站到道德高地上。推不出“名人接受采訪索要采訪費”有什么不正當,就掄起道德大棒砸名人。在一個有著厚重儒家道德傳統的社會中,這種訴諸道德的方法是很管用的,許多不講邏輯卻戴著道德面具的謬誤招搖過市大行其道。
(6)訴諸沉默。 先講一個段子:一老頭退休后閑得無聊,于是便天天教鸚鵡說話,每早必教它說:“早上好!”可是幾個月過后,鸚鵡仍不開口。老頭為此十分氣餒,這天早上便沒有再繼續教了。這時,只聽鸚鵡對著老頭大喊道:“老頭!今天牛了啊,見我也不問好了!”
這個老頭就犯了訴諸沉默的謬誤,鸚鵡保持沉默,老頭就以為它不會說話了。許多國家司法中都引入了“沉默權”,沉默并不意味著認罪,嫌疑人有權保持沉默。而中國司法在過去很長時間都遵循這樣的原則:保持沉默,就默認了指控。
(7)訴諸比喻。
也就是以喻代證,用作為修辭的比喻替代邏輯推理。梅花香自苦寒來,寶劍鋒從磨礪出,不經歷風雨怎么見彩虹,這些都是經常出現在評論中的話,可這些其實都是比喻,梅花是梅花,寶劍是寶劍,彩虹是彩虹,這僅僅是比喻而已,梅花香自苦寒來,那是梅花的生長習性使然,并不意味著窮人也像梅花那樣。比喻在論證中都是蹩腳的,以比喻作為論證手段,其實都是在偷換概念。
有個段子。夫妻離婚爭孩子,老婆理直氣壯地說:“孩子從我肚子里出來的,當然歸我!”老公說:“笑話,簡直是胡說八道!取款機里取出來的錢能歸取款機嗎?還不是誰插卡歸誰!”這種比喻在論證中是很不恰當的。小案例
反對在中國實行民主的微博博主竇含章說:“民主的霸道:許多人認為生物多樣化、文化多元化是好的,可一談政治制度,就變成民主至上的一元論。這樣的態度其實和十字軍、納粹在本質上沒什么不同,都是霸道。現在這些人都在為中東革命歡呼,可我覺得,西方民主一統天下只能是災難既然破壞生態平衡會導致毀滅性后果,破壞政治平衡為什么就不會?”
一位叫滬上韓老大的網友用比喻反駁他說:“竇含章發現每天吃飯也是一元化,從此改為吃屎。”
我的跟評是:“爭論多源于評論者喜歡濫用比喻,而不習慣就事論事地談。比喻雖然形象和直觀,卻偷換了論題。這位滬上韓老大一個關于吃屎的比喻,就把竇含章的比喻滅了。比喻和修辭是爭論之源。”
(8)訴諸信心。
時評文章中經常會出現這樣的語句:我相信中國的公民社會會如何如何,我相信在某某的調查下會真相大白。這種相信,僅僅是一種個人的“信心”,不存在邏輯上的推理效果,不能作為論據,只是強化表達的效果,而無法起到論證作用。
7、反問謬誤
評論中經常會出現反問:如果是你,你會怎樣?假如你是受害者,你會有什么反應?以這樣的反問進行反駁。
我在評論寫作中就經常遭遇這樣的反問。比如在遼寧本溪張劍刺死拆遷者一案和湖北巴東的鄧玉嬌案中,我認為張劍殺人和鄧玉嬌殺人已屬于防衛過當,這種判斷遭到了許多網民的攻擊,他們就使用了反問的句式:如果當你或你的家人遭遇那樣肆無忌憚的暴力拆遷時,你能夠理性地計算怎樣才是“不超過防衛的限度”嗎?你能不憤而反抗以捍衛自己的家人和房屋嗎?如果鄧玉嬌是你的妻子或女兒,當她面臨一個淫官亢奮的性侵犯,當她憤而反抗刺死淫官時,你會冷靜地說這是防衛過當嗎?這種把人推向具體情境、逼人設身處地考慮的道德聽起來很有誘惑力,其實是一種謬誤。設身處地是不錯,可是,即使我也作出同樣的反應,也并不能證明我的反應是正確的。評判一種行為正當與否,衡量的標準是法律,而不是訴諸“同情”。 用這種反問的邏輯我同樣可以反問,如果你是那個被張劍和鄧玉嬌刺殺者的家人,如果你是刀下之鬼,你還會贊成這是正當防衛嗎?換一種利益立場,換一個身份,觀點立刻會完全不同,這樣的設想其實是沒有原則的。法律判斷不能為某一個人設身處地,而要為每個當事人設身處地。
典型的反問謬誤是:杰斐遜反對奴隸制,可是他自己也有奴隸!所以奴隸制是正確的!你說抽煙有害,可是你自己也抽煙,說明抽煙并沒有危害。
看看網上一個段子:某天考生物,其中有一題是看鳥的腿猜出鳥的名字。某生實在不懂,生氣地把卷子一撕準備離開考場。監考老師很生氣,于是問他:“你是哪班的?叫什么名字?”某生把褲腿一掀,說:“你猜啊你猜啊。”看上去好像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其實也是反問謬誤。
馬少華先生也曾在博客中分析過“以言行不一反駁別人為什么是一種謬誤”,他引用了《批判的思考》中的例子:有時一個人的主張看起來自相矛盾,但不是和他先前的言論相矛盾,而是和他的實際行動相矛盾。如,約翰遜也許要我們大方點,但我們都知道他本人卻吝嗇得無以復加。嗯,約翰遜很可能是個偽君子。但如果我們以約翰遜的吝嗇和偽善為由,認為他說的話不正確,那我們就犯下了自相矛盾型以人為據的謬誤。
“言行不一”是一種倫理問題,而跟邏輯無關。你可以以“言行不一”來批評一個人的道德,而無法以此質問一個人的邏輯。只要其在邏輯上是自洽的,行為并不能否定其邏輯。
8、稻草人謬誤
也就是“假想敵”,這樣的謬誤常常出現在觀點交鋒中:設立一個根本不存在的耙子進行批判。對手的觀點明明是A,可為了自己批評的方便,將對手的觀點推向某個極端或貼上某個標簽,說成是B,然后對著B觀點大加批評。
比如我在評論中就經常遭遇這樣的稻草人謬誤。我寫過一篇文章叫《“網友曝”是一種很惡劣的新聞文風》,批評一些紙媒記者,不經嚴謹的調查和細致的核實,就以“網友曝”的敘述方式將網帖內容直接當作新聞報道出來,這是一種違反新聞專業要求、很不負責任的行為,降低了紙媒的品質。這篇文章遭到了一位叫胡安東的作者的批評,他撰文認為“扼殺網友曝光是另一種越界追捕”,稱我的文章有扼殺網友曝之嫌,會致使剛剛起步的網絡輿論監督出現重大倒退。
這其實就是一種稻草人謬誤。通讀我那篇文章,我只是就事論事批評紙媒記者的不負責任,不經核實就把“網友曝”拿到報紙上,絲毫沒有否定網絡輿論監督,甚至沒有否定“網友曝”本身而是強調這是網友的監督和表達權的體現。我說得非常清楚:網友當然是可以曝的,但當記者將這樣署著自己名字的新聞寫到紙媒上時,就不能跟著“網友曝”走了,而應該用記者自己的調查和核實去寫新聞。可這個“反對紙媒直搬網友曝”的觀點,被偷換成了“反對網友曝”,“反對網友曝”成了一個作者批評的假想敵。
這樣的謬誤在爭鳴中非常多,這體現了觀點交鋒的浮躁,不準確地解讀對手的觀點,而是戴帽子、貼標簽或歸類到某種主義,將對手的觀點歸類為某個公眾痛恨的理念,那樣就很方便自己批評了。
因為這種謬誤在評論中經常可以看出,這個問題上我多說幾句,再舉一個很典型的例子。童大煥先生某天發表在《新京報》的文章《禁止群租是在保護承租戶嗎?》,是針對“禁止群租”的新聞發表的評論。新聞由頭是: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在新規中,對于分割出租行為有明確規定:出租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如果出租人違反了上述規定,由當地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作者在第二段中提出了自己的論點:這實際上是禁止群租。同時還規定地下儲藏室不允許出租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為了讓承租人保持基本的體面和尊嚴,不居住在過于窄小的空間里。但它的實際效果,可能會使房屋供應更為緊張,加劇供不應求的市場局面,從而助推房租的上漲。然后下面就圍繞這個論點進行了論證。
這其實就是一個典型的“稻草人謬誤”,謬誤發生在哪里呢?作者用了一句:這樣做的目的,應該是為了讓承租人保持基本的體面和尊嚴,不居住在過于窄小的空間里。但住建部的文件中根本沒有提及這個目的,作者純粹是猜想,然后將所有的批判都指向這個“猜想”,這種猜想,就是作者設立的一個“稻草人”。
住建部出臺這個規定,目的肯定有許多,絕不僅僅是作者所猜想的“應該是為了讓承租人保持基本的體面和尊嚴”,比如,也是為了保障承租人的安全問題(有地方發生了群居導致的火災),也是為了鄰家的安靜權(群租會給鄰居造成很大的騷擾),等等。臆想出一個原因,并將所有的批評都指向這個臆想出的靶子,這樣的謬誤在評論寫作中經常可以看到。
9、虛假兩難
先看看幾個可樂的網絡段子:“如果你老婆和你情人同時掉進水里,請問你是再找一個豐滿型的還是嬌小型的?”“還找不會游泳的。”說吧,你是想死呢還是不想活了?樓主:李宇春和芙蓉姐姐同時掉水里,你手里有一塊磚,你砸誰?
暴強回復:誰救砸誰。這些都屬于虛假兩難謬誤。營造一個虛假的兩難困境,其實根本不存在兩難,而可以有多元的選擇。“你是想死呢還是不想活了”,甚至不是兩難,而是“只有唯一一個選擇”,只能選擇“不想活了”。
孩子小的時候,媽媽經常會問這樣的問題:以后媽媽和媳婦同時掉到水里,你會先救誰啊?爸爸和媽媽,寶寶更喜歡誰啊?這是虛假兩難。官員反問記者,你是為黨說話,還是為老百姓說話?這也是典型的虛假兩難。
復雜問題謬誤
在一個向別人提出的問題中悄悄地置入自己的傾向和結論,就是復雜問題謬誤。
比如人民大學的馬少華先生就曾撰文指出過一個復雜問題謬誤。河南版的“佘祥林”趙作海的冤情被洗清后,坐了10多年冤獄的趙作海被法庭宣布無罪釋放,當時就有記者問趙作海:“你要感謝誰?”趙作海喃喃自語:“我感謝誰?我不感謝誰。”
記者問趙作海“你要感謝誰”,這就是一個復雜問題謬誤,因為這個問題中已經悄悄地置入了記者的結論:趙作海一定要感謝誰,非要找出一個人來感謝一下。其實,趙作海的冤屈雖然被洗清了,可是,他坐了10多年冤獄,受了很多苦,如今只是一種遲到的糾錯,這是本屬于他的正義,他根本無須感謝誰。如果不注意,很容易就被記者的問題搞暈。
記者的采訪經常會犯復雜問題謬誤的毛病。劉翔打破世界紀錄獲得冠軍,記者會在第一時間將話筒伸到劉翔面前問:你這時候最想感謝誰?其實人家劉翔最想做的是休息一下,喘口氣。可被記者的問題了,劉翔只能迎合記者的問題說幾句“感謝國家、感謝教練、感謝家人”之類的套話。 還有,記者采訪時會問明星:你究竟喜歡《紅樓夢》哪一點?這樣的問題預設了一個結論:你是喜歡《紅樓夢》的,可是,人家并沒有說喜歡《紅樓夢》啊。誘導采訪中,記者經常使用“復雜問題謬誤”去被采訪者。
11、詞語歧義
先看幾個段子:班上來了一個插班女生,她自我介紹:“我未必會是最聰明的,我未必會是最美麗的,我未必會是最優秀的,我未必會是最幽默的”正當班上同學都稱贊她的謙虛時,她突然說:“大家好,我的名字叫魏碧慧。”
兩頭牛在一起吃草,青牛問黑牛:“喂!你的草是什么味道?”黑牛道:“草莓味!”青牛靠過來吃了一口,憤怒地喊道:“你騙我!”黑牛輕蔑地瞟青牛一眼,回道:“笨蛋,我說草沒味。”
一人到某汽車銷售中心,只見他掏出2000元人民幣往桌子上一拍:“給我來輛桑塔納。”營業員大驚:“你的錢不夠啊!”那人不解:“外面不是寫著桑塔納2000嗎?”營業員:“哦那您出門往右拐,那家公司的奔馳才600!”孔子不能解決的問題,老子幫你解決。遼寧臺一記者做街頭采訪,問一過路大爺:“大爺,您怎么看春節大家燃放煙花爆竹?”大爺一愣,認真地說:“我趴著窗戶往外看!”詞語歧義的謬誤很好理解,就是因詞語歧義而產生的謬誤,這種謬誤其實是一種特殊的“偷換概念”。這種謬誤在紙媒的評論寫作中較少見到,因為寫在紙上的文字,是很容易發現詞語歧義的,紙上線性的閱讀對邏輯有較高的要求。而廣播電視評論中,就容易利用這種謬誤故意偷換概念了,電視評論一播而過,沒幾個人會細細品味一句話一個詞是什么含義,有什么歧義,是不是同音詞,這種謬誤輕易就能騙過讀者的耳朵和眼睛。
12、小眾統計
就是僅僅根據個案作出推論。比如,說吸煙會致癌,但我的父親吸了一輩子煙,他并沒有得癌癥。網上都說某種車型問題多,可我的這種車從來沒有發生過問題。
評論寫作以個人體驗、個人身邊事、個人觀察為依據時,特別容易陷入這種謬誤。以個人體驗為據,可以增加評論的附加值,但一定要意識到“個人體驗”的局限性,認識到這種直接經驗可能存在的邊界,不能將一種小眾統計和特殊個案作為普遍性的材料。
13、實體化謬誤
這是指把抽象的信念或假設的構想,當作是實在的事物所產生的謬誤。比如有個人說:不是實行男女平等了嗎,憑什么哥就不能上女廁所?男女平等僅是一種抽象的觀念,并不能適用到“男人可以平等地上女廁所”這個實在的事物上。
評論作者一般都喜歡用他們所學到的那些抽象的理念、理論去分析時事熱點,特別要注意這種實體化謬誤,當將抽象的理論用到實在的事物上時,要考慮到理論中包含的不符合實際情況的假設。當理論與現實發生沖突、現實不符合邏輯的推演和理論的推理時,不要首先去懷疑現實,更不能篡改現實以使其符合理論,而要檢視一下理論本身的問題。理論是灰色的,而實踐之樹常青。
用專業術語來說就是,邏輯真的命題,不一定事實就為真。凡不合邏輯要求的命題,事實上一定為假;凡是真實的命題,它必合乎邏輯學關于命題的理論。
14、感覺謬誤
就是憑表象和感覺想當然地作出的判斷和推理,符合人的直覺,但經不起邏輯的推敲。 比如,媒體特別青睞一些關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負面報道,比如砷中毒、汞中毒、添加劑可能致癌等。可實際上,許多危險是微乎其微的,僅僅是沒有科學依據的擔憂,或者說是根本沒有必要擔憂。如果完全尊重科學的話,轉基因食品對人類可能造成的危險遠遠低于人類在戶外跑步時可能猝死的危險,但媒體只會報道轉基因食品是多么危險,而不會報道“戶外跑步時猝死的危險有多么大”。這就是一種感覺謬誤。
伊斯特布魯克說過,美國人被殺人狂謀殺的可能性,比被雷電擊中的可能性還要低,可媒體上充斥的都是殺人狂的壞消息,而對雷電擊人關注甚少,營造出一種“殺人狂謀殺比雷電擊人多多了”的感覺謬誤。
評論寫作特別要注意這一點,要糾正大眾的感覺謬誤,而不能跟著大眾的感覺謬誤走。關于礦難的壞消息越來越多,其實并不是如今礦難比以前多了,而是礦難報道和處理越來越透明,讓人感覺好像礦難增多了;貪官腐敗的報道越來越多,并不意味著社會越來越腐敗了,而是民眾的監督意識越來越強,腐敗曝光的概率越來越大,從而造成了腐敗頻發的感覺,其實可能過去的腐敗不比今天差,只不過過去報道不多而已。
15、煙幕謬誤
就是制造煙幕,用復雜的前綴和形容詞將謬誤掩蓋起來,從而混淆視線。看一個網絡段子:
上初中時候,兩個同學(同桌)不知怎么對罵起來了,一個人罵另一個人說:“我同桌是個SB!”另一個人直接急了,回罵道:“你同桌才是個SB!”旁邊的一群同學愣了幾秒后爆笑不止。直接罵人,人都能聽懂,可如果繞個彎子罵人,不一定每個人都能聽出來,經常容易被繞暈。小案例
黃健翔在微博上發表觀點:“有人批評微博里有不良情緒和虛假信息。我同意。問題是,一個健康健全的社會結構必然要有排污渠道,可是當初規劃時以為公民不需要,自己拉自己吃就循環了,現在大伙兒不肯這樣過了,自然要找自發出口。至于假信息,如果以造假數量、規模、頻次排名來關閉傳媒機構的話,微博要排到傳統媒體后頭很多。”有網友問我對這一觀點的看法,我的點評是:“黃犯了時評中常見的三個邏輯謬誤。第一,以喻代證,將微博比成了排污渠道,就省去了論證。第二,稻草人謬誤,關閉傳媒是自設的一個稻草人,也叫假想敵。我沒聽過誰說因為微博有錯就關閉它。第三,轉移論題,你跟他說微博有錯,它跟你說紙媒錯更多。因為紙媒有錯,微博仿佛錯得正當了。鑒定完畢。”
本文發布于:2023-12-07 02:24:55,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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