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發(作者:小小男子漢)

**大學會議場所使用規定
隨著學校松江校區投入使用,我校的會議設施已逐步完善。目前,兩校區提供的會議場所達20余個,為進一步規范借用、使用會場,經學校有關部門研究,特作如下暫行規定:
1. 會議中心會議室主要為學術報告、學術會議以及研討會、學校活動、學校以及學院主要會議服務,原則上不對學生開放。
2. 松江校區會議場所的管理部門為后勤保障處服務中心,延安路校區會議場所的審批部門為延安路校區辦公室,管理部門為后勤集團大樓管理部(以下簡稱“會場管理部門”);
3. 部門借用會議廳(室),應登錄“**大學辦公自動化系統”,在“會議管理”中進行申請,逐項填寫“申請單”,經會場管理部門審核后安排使用。
4. 申請會議場所時,須注意:
(1)如有外籍人士或港澳臺人士參加會議,須事先與國際合作處聯系,并在申請的“備注欄”里注明。
(2)合作項目、科研講座等會議,須事先與科研處等相關部門聯系,并在申請的“備注欄”里注明。
(3)周二下午在松江校區會議中心第一、二、三報告廳舉行的會議,須事先征得黨委辦公室的同意,并在申請 “備注欄”里注明。
5. 第一、二、三報告廳以及貴賓接待室的使用按正常流程申請,再由服務中心將網上申請轉至校長辦公室審批。 6. 會場免費提供開水,對于特殊服務項目如空調等須事先與后保處聯系。
7. 會場使用中,不得隨意搬動室內設施。會標安裝須經會場管理部門同意,會場內嚴禁隨意涂寫、張貼。
8. 會場內的電器、音響設備由服務中心統一管理。
9. 各類會議室內,不準帶入盒飯、有色飲料、水果等食品。嚴禁吸煙,不得亂扔瓜皮果殼、紙屑。使用會場的部門須有專人負責、督促和管理;與會人員應文明參會,損壞設備或設施按有關設備管理規定照價賠償。
后勤保障處服務中心:********、******** 顧一平 。
后勤保障處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本文發布于:2023-12-12 07:37:33,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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