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發(作者:感言怎么寫)

河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服務平臺
報名、報考須知
一、自學考試的性質與任務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實施。目前除臺灣省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已開考,是我國規模最大的社會化開放式高等教育。
我國的高等教育分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幾種形式。參加普通高考與成人高考成績優秀的,可進入普通高等學校或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接受高等教育的資格;而自學考試屬于水平性考試,參加自學考試接受高等教育不需要通過入學考試,考生自主選擇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與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與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與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二、自學考試的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與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與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與地點報名參加考試。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需按有關規定報名。報考本科各專業的考生,待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交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原件,否則,不予辦理本科畢業證書。
三、自學考試的學歷層次、專業設置、課程設置
河南省自學考試包括學歷教育與非學歷證書教育,其中學歷教育分為中專、專科與本科三個層次,中專、專科、本科、獨立本科段四種類型,與普
通高等學校的學歷層次水平的要求相一致。獨立本科段是為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等教育形式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的人員繼續學習而設置的。其性質類似成人高校的專升本。已經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畢業人員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按照有關規定免考部分課程。
自學考試開考的專業是根據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與開考條件的可行性來設置的。
自學考試各專業課程一般分為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與選修課。一般專科專業的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15門,總學分不低于70學分;本科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20門,總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低于125學分;獨立本科段專業的理論考試課程門數不少于10門,總學分(不包括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的學分數)不低于70學分。
四、自學考試報名、報考及考試時間
1、報名
首次報名者,可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或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根據網上報名提示進行報名。然后持本人身份證(含、武警人員證件)到自己網上報名選定的報名確認點照像。準備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首先應全面了解我省已開考哪些專業,詳細了解自己感興趣的專業的層次、要求及課程設置等,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興趣、文化層次、學習能力等,自愿選擇報考專業。一般來說,應先報考專科段,后報考本科段。
2、報考
非首次報名者,可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或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進行報考與網上支付考試費用,完成報考手續。考生受條件等限制,確實無法獨立完成網上報考者,可到當地考辦指定的報名確認點,使用報名確認點機器設備,在報名確認點工作人員指導下進行網上報考、付費。
3、報名、報考時間及考試時間
我省自學考試每年考試兩次。上半年在4月,下半年在10月。
報名、報考時間:上半年考試報名、報考時間為2月20日—3月7日,下半年考試報名、報考時間為9月1日—9月15日,具體考試時間以省考辦向社會公布的時間為準。
4、自學考試的學習媒體
自學考試的學習媒體包括:全國統考課程,由全國考委組織編寫課程自學考試大綱、自學輔導書、同步練習冊與音像材料等。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組織編寫或指定教材。全國考辦與省考辦面向社會公布開考計劃,對每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都有明確規定,公布了教材名稱、版次、作者、出版社等信息,考生可按公布的考試計劃與自己報考的專業,通過當地自考辦購買適合自己的學習媒體。為保證全體考生及時得到正版的指定教材,防止盜版與避免考生錯用教材,全國考辦、省考辦、市考辦等為考生供應教材。
5、打印座號通知單
考生在網上報名、繳費后,可按規定時間從網上打印座號通知單。考生因條件等限制確實無法打印座號通知單的,可到各地招辦指定的報名確認點免費打印。
注意:自2003年下半年起,我省自學考試實行“一生一證制”。即一位考生只能使用一個準考證號。以兩個或多個準考證號參加考試的,將按不同考生對待,考試成績不予合并。
五、考試須知及成績通知
考生本人憑《準考證》、《身份證》與《考試通知單》等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考生在考場內必須嚴格遵守《考生守則》等有關規定,遵守考試紀律,服從監考教師管理,按規定攜帶考試用品,按要求答題。若違反考試規定將會受到取消考試成績、延遲畢業1—3年等處理。
考生查詢有關考試成績需到報名確認點或所在報名縣(區)招辦查詢,并領取當次考試的課程合格證。考生也可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或河南省招生考試信息網(),查詢成績。
六、自學考試考籍管理
按照專業考試的計劃要求,每門課程都要進行考試(實踐性環節課程需要到該專業的主考學校或其認可的單位進行考核)。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課程合格證,并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合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該門課程的考試。
考生取得一門課程的合格證,省自考辦即為建立考籍管理檔案(電子檔案)。
跨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包括因專業停考需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再辦理跨考或改考手續,無需辦理新的準考證,即可參加另一專業的課程考試。
七、自學考試轉考程序
考生因工作調動、畢業分配、戶口遷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內其他市參加考試的,必須辦理轉考手續。考生需持《準考證》、《身份證》與《課程合格證》等有關證明,到所在市自考辦辦理轉考手續,填寫《考生轉考申請表》。
1、省內轉考。經所在市自考辦審核同意,打印《轉考登記表》一式兩份(《轉考登記表》包括考生基本信息、轉出及轉入市名稱、合格課程成績)。一份由轉出市自考辦留存,一份密封交本人自帶,直接到轉入市自考辦辦理落籍手續。報名前一個月,各市自考辦停止辦理轉出手續,將轉出考生名冊及轉出信息盤報送省自考辦,省自考辦根據轉考信息下發報名數據庫后,考生才能在轉入地報考,仍使用原準考證。
2、省際轉考:①轉出。經市自考辦審核同意,開具轉考介紹信,考生憑轉考介紹信、《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直接到轉入省自考辦辦理落籍手續。轉出市自考辦將轉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轉往省份等情況上報省自考辦。省自考辦審核后,將考生的考籍檔案以機要函件方式寄往有關省自考辦。②轉入。由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憑轉出省的省級轉考證明,直接到轉入市自考辦辦理落籍手續。由轉入市自考辦安排,按新生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準考證(在我省有準考證的考生,不須辦理新生報名手續)。當次考試結束后,省自考辦對外省轉入的考生檔案進行審核,將審核后考生的外省合格成績歸入我省在籍成績庫,并將外省合格成績下發給轉入市自考辦。
3、無論是省內轉考,還是省際轉考,各級考辦要嚴格考生的轉考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沒有辦理轉考手續,擅自以新生名義在異地報考者,按不同的考生報考對待,畢業時不予合并在籍成績。
八、自學考試畢業條件與畢業時間
1、畢業條件: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可申請畢業,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畢業手續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行判斷并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逾期不申請者,責任在己。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還需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并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并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學校、省自考辦三級審核后,符合條件者,由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3、畢業生的畢業時間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或十二月三十日。
為體現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自2003年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畢業證書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制作。畢業證書可以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網()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也可向發證單位查詢認證。
九、學位申請
本科畢業生可由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中華人民共與國國家學位條例》等有關文件的規定授予學士學位。具體申請辦法可向主考學校咨詢。取得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后可以報考研究生考試。
十、自學考試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
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基礎科段)或本科畢業證書獲得者,在職人員由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本著用其所學、發揮所長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他們的工作,非在職人員(包括農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部門根據需要,在編制與增人指標范圍內有計劃地擇優錄用或聘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
十一、自學考試課程免考
1、免考對象: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與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各類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本科肄業生、退學生,不含進修畢業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按規定免考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考查課程不屬于免考范圍。
各類高校本科肄業生原則上按專科畢業生對待;高校退學生只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政治理論課與公共基礎課。
2、自學考試課程結構分類: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
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公共基礎課:大學語文、英語(一)、英語(二)、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高等數學(一)、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復變函數與積分變換、物理(工)、計算機應用基礎。
3、政治理論課的免考:考生在專科及專科以上各類高校期間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政治理論課,可以免考相同名稱的政治理論課。
4、公共基礎課的免考:
①數學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自學考試專科與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高等數學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數學(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
②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秘書及相近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大學語文”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大學語文”課程。
③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各類專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課程;各類本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一)”課程。
④各類計算機專業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計算機應用基礎”且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或“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與實踐考核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與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與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pc技術(筆試與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微型計算機及其
接口技術”與“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與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計算機應用基礎”模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⑤各類物理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課程;理工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普通物理”、“大學物理”、“物理”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課程。
5、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的免考:
①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第二學歷或本科,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②各類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③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④取得公共關系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公共關系學”課程;取得市場營銷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市場營銷學”課程等,其他類似問題仿此處理。
6、免考手續。考生在考籍變動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并附有關證明材料(準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原件或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復印材料)。市自考辦審核后,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數據報省自考辦審批。免考手續每年辦理兩次,安排在每次考試成績公布后集中審批,過期一律不辦。課程免考批準后,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
7、免考實踐性環節課程,考生需持有關材料到主考學校辦理免考手續。
十二、補辦畢業證明書
畢業證丟失者,可持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單位開具的畢業證書丟失證明信、省轄市及以上級別黨政機關報刊登的畢業證遺失聲明及本人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到省自考辦補辦畢業證明書。畢業證明書與畢業證具有同等效力。
因畢業生個人保管不善,造成畢業證書污損的,不予換證,責任自負。
十三、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課程的報名與考核
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中有部分課程為實踐性環節課程,對這類課程的考核為實踐性環節考核,是對應考者進行基本技能與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核。一般包括: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與其他專門技能等。
報考實踐性環節課程(專業考試計劃中課程名稱后帶有“(實踐)字樣的課程”)考核的考生,按省自考辦有關規定到主考學校自考辦報名考核。符合免考條件的,由主考學校辦理免考手續。報名考核時間由各主考學校自定。考生可與各主考學校自考辦聯系。
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應依據“培訓與考核基本要求”,在主考學校或主考學校認可的單位進行。每門課程的“培訓與考核基本要求”材料可在報名時在市自考辦訂購或到主考學校購買。
實踐性環節課程考試成績由主考學校通知考生。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介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的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與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其任務是通過國家考試促進廣泛的個人自學與社會助學活動,推進在職專業教育與大學后繼續教育,造就與選拔德才兼備的專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中華人民共與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與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規定參加自學考試。目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已成為我國規模最大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形式。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簡稱“全國考委”)是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的領導機構;日常辦事機構設在教育部,同時作為教育部的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全國考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
專業委員會負責擬定專業考試計劃與課程自學考試大綱,參與編寫與推薦適合自學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對本專業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與質量評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在當地政府領導與全國考委指導下進行工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與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自學考試開考專業根據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學預測與開考條件的實際可能設置。各學歷層次的要求在總體上與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學歷層次的水平相一致。
非學歷教育是自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考委與勞動部、國家統計局、中國烹飪協會、中國機械工業協會、中國市場學會、中國物流協會等合作開設了一大批適應社會需要的非學歷證書考試項目。
我省自學考試每年考試兩次,分別在4月與10月。考生可在我省開考專業范圍內自愿選擇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自學考試采用分科施考、學分累計的方式逐步完成學業。按照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分課程進行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單科合格證并按規定計算學分。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課程的考試。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完成畢業論文或其他教學實踐任務,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準予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學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有:中專畢業證書、專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證書。同時設有單科合格證書與專業證書。
符合學位條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由學位授予權的主考學校依照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
自學考試的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與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與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級自學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與地點報名參加考試。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考生需按有關規定報名。報考本科各專業的考生,待考生辦理本科畢業證書時,必須交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業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原件,否則,不予辦理本科畢業證書。
關于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專業取消考生類別的通知
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與課程改革方案的通知》(考委[2011]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上半年起取消我省自學考試本科專業中劃分的考生類別,原本科專業設置的加考課程取消。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本科層次專業,不再考加考課程。
已下發的2012年上半年考試日程安排表里的加考課程,不再安排考試。
各省轄市及重點擴權縣(市)招生辦公室要充分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二O一二年一月九日
注意事項:
1.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09月01日—2013年09月15日;
2. 現場照相時間:2013年09月11日—2013年09月15日;
3. 打印座號單時間:2013年10月14日—2013年10月20日;
4. 考試時間:2013年10月19日—2013年10月20日,9:00-11:30、14:30-17:00;
5. 報名已經結束,請等待下次報名。
6. 如果您是持9位號老準考證的考生,請提供您的9位老準考證號與姓名進行驗證;
7. 如果您已經報考過自學考試,請提供準考證號與密碼進行驗證。第一次使用本服務平臺,請首先重置密碼。
考 生 守 則
一、考前2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考試通知單》與《身份證》等證件進入規定的考場。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選擇題用)、圓珠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存儲功能。考場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三、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考試通知單》與《身份證》放在靠走道的桌上角,以便核驗。
四、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五、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方準交卷出場。
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省轄市考辦通訊錄
序號 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郵 編
1 鄭州 鄭州市中原東路(教育中心) 3 66963022 450052
2 開封 開封市黃河北街5號 475002
3 洛陽 洛陽市凱旋東路60號 3 471000
4 新鄉 新鄉市開發區4號街坊 453000
5 安陽 安陽市東夾巷12號 5116701 455000
6 鶴壁 鶴壁市開發新區 3372813 3372814 458030
7 平頂山 平頂山市建設西路 4973020 467000
8 焦作 焦作市學生東路 454150
9 濮陽 濮陽市教委 457000
10 濟源 濟源市教委
商丘市華夏路南段十字路口東100米
三門峽市崤山路東段31號
454650
11 商丘 476000
12 三門峽 472000
13 許昌 許昌市六一路13號 461000
14 周口 周口市育新街14號 466000
15 駐馬店 駐馬店市文德路中段 463000
16 信陽 信陽市東方紅大道283號 6280230 464000
17 南陽 南陽市七一路178號 6 63178156 473068
18 漯河 漯河市泰山路支四路 462000
19 鞏義 鞏義市東區416號 2
20 永城 東城區中原路78號
21 項城 文化北路22號
22 固始 元光廣場北教體局
23 鄧州 穰城路北段 6
主考院校通訊錄
序號 單位 地 址 聯系電話 郵 編
1 河南大學 開封市明倫街85號 475001
2 鄭州大學 鄭州市大學路75號 1 67763295 450052
3 河南財經學院 鄭州市文化路82號 0 450002
4 河南農業大學 鄭州市文化路95號 8 63558227 450002
5 河南科技大學 洛陽市澗西區安徽路6號 7 64810282 471003
6 河南師范大學 新鄉市建設路134號 453002
7 河南中醫學院 鄭州市東明路 9 450008
8 河南理工大學 焦作市解放路 3981652 454159
9 信息工程大學 鄭州市101信箱 3 63530152 450002
10 河南工業大學 鄭州市嵩山路 1 450052
11 公安專科學校 鄭州市文化路 0 450002
12 司法警官學校 鄭州市文勞路付3號 1 450002
13 河南郵電學校 鄭州市柳林路 8 450003
14 河南教育學院 鄭州市緯五路21號 5
15 河南科技學院 新鄉市 453002
自學考試課程免考
1、免考對象: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與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或同意備案的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各類高校)的研究生、本科、專科畢業生(含本科肄業生、退學生,不含進修畢業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可按規定免考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部分課程。考查課程不屬于免考范圍。
各類高校本科肄業生原則上按專科畢業生對待;高校退學生只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政治理論課與公共基礎課。
2、自學考試課程結構分類:政治理論課、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
政治理論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公共基礎課:大學語文、英語(一)、英語(二)、高等數學(工專)、高等數學(工本)、高等數學(一)、線性代數(經管類)、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經管類)、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復變函數與積分變換、物理(工)、計算機應用基礎。
3、政治理論課的免考:考生在專科及專科以上各類高校期間確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的政治理論課,可以免考相同名稱的政治理論課。
4、公共基礎課的免考:
①數學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自學考試專科與本科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專科畢業生高等數學合格的,可免考除“高等數學(工本)”之外的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各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考已學過且考試成績合格相同名稱的高等數學課程。
②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秘書及相近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大學語文”;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大學語文”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可免考“大學語文”課程。
③各類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各類專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課程;各類本科畢業生已學過“英語”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公共英語等級考試(PETS)三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二)”課程;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二級及以上考試證書者,可免考“英語(一)”課程。
④各類計算機專業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計算機應用基礎”且考試成績合格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或“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與實踐考核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與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與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計算機等級考試pc技術(筆試與上機)合格證書者,可免考“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與“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與上機考試兩部分)。取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計算機應用基礎”模塊合格證書者,可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⑤各類物理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可免考“物理(工)”課程;理工類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已學過“普通物理”、“大學物理”、“物理”等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可免考“物理(工)”課程。
5、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的免考:
①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第二學歷或本科,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②各類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專業、各類高校專科畢業生報考自學考試專科專業,可免考與原專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相當、或比原專業要求較低的課程。
③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④取得公共關系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公共關系學”課程;取得市場營銷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可免考“市場營銷學”課程等,其他類似問題仿此處理。
6、免考手續。考生在考籍變動期間向市自考辦提出申請,并附有關證明材料(準考證、畢業證原件、原畢業專業學習成績原件或加蓋當地人事
部門印章的復印材料)。市自考辦審核后,將有關證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數據報省自考辦審批。免考手續每年辦理兩次,安排在每次考試成績公布后集中審批,過期一律不辦。課程免考批準后,有關證明材料退還本人。
7、免考實踐性環節課程,考生需持有關材料到主考學校辦理免考手續。
nit
編輯詞條
2004年5月,教育部考試中心決定根據IT新技術的發展趨勢,面向特定的人才培養及技能評測需求,推出了《全國計算機職業技能考試》,簡稱NIT-Pro(National Appli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ertificate-Professional Level)。NIT-Pro作為國家級的IT職業技能培訓及評測體系,面向信息技術領域眾多門類相關職位所需求的核心技能,提出了規范的考核標準,希望能給企業提供一個相對準確的衡量學生與求職者的相關職業技能的工具,同時為希望進入IT相關領域工作的學員提供一個完善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NIT-Pro考試
作為國家所有教育類考試的主管部門,教育部考試中心擁有一套覆蓋全國、流程嚴密、高水平的考試隊伍。新推出的IT職業技能考試-NIT-Pro,不再是以簡單客觀題為主的標準化考試,而是引入了以企業實際項目為基礎、企業參與命題與判卷的“案例考試”方式。考生們在完成考核其技術與知識水平的標準化考試部分之后,將分組參加“案例考試”部分,每一科的案例考試題目均取自相應技術領域內知名企業的實際項目。考生的考試總分將由標準化考試得分、案例考試中的所在組分數與組內個人分數共同組成。在這種考試機制下授予的證書,能夠以最少的誤差客觀反應考生對于特定職位的實際動手能力,日益成為企業選拔IT相關人才的一個主要標準。
NIT-Pro職業技能標準課程
為了建立NIT-Pro考試的配套培訓服務體系,教育部考試中心選擇了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作為合作伙伴,共同開展培訓課程開發、講師培養及全國培訓體系建立等工作。NIT-Pro項目專家組在全國范圍內對IT企業的職位需求人才需求進行了全方位的調研。在對企業需求的充分把握下,NIT-Pro項目首批推出了軟件工程師、網絡工程師、電腦美術設計師三類課程,共十二個專業,后期還將不斷增加新的課程類別。
NIT-Pro標準培訓課程引入了全真案例教學方法。具有企業真實項目背景的案例貫穿各類課程。學員們通過這樣的案例實踐,可以了解一個完整項目的流程,培養項目開發能力,體現了NIT-Pro倡導的“企業全程參與”的理念。
有別于傳統的IT認證系統,NIT-Pro除了培訓及評測環節之外,還向證書的擁有者提供求職方面專門服務。NIT-Pro的主辦機構通過與大型人才類網站合作、舉行專場招聘會等形式,為通過NIT-Pro的優秀學生提供推薦就業的機會。
IT行業瞬息萬變,NIT-Pro不僅為有志的年輕人提供一個進入IT行業的高起點,同時為他們提供長達兩年的護航計劃,幫助他們深入學習相應的IT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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