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發(作者:have和has的用法口訣)

白居易詩歌主張
每個詩人寫詩的主張都不一樣,都有各自的特點,下面由店鋪為大家整理的白居易詩
歌主張,希望大家喜歡!
白居易詩歌主張
白居易的詩歌主張:白居易的詩論主張,與正統的儒家詩論一脈相承。主要體現于他
的《新樂府序》和《與元九書》中,而以《與元九書》為最全面、最系統。主要內容是:”
文章合為時而著,詩歌合為事而作”:即詩歌必須為政治服務,負起“俯察時事,泄到人
情”的政治使命,從而達到“救濟人病,裨補時闕”、“上下交合,內外胥悅“的政治目
的。也即《新樂府序》中所說“為君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將詩歌與政治、
人民生活結合,這是他詩論的核心。重為實:再詩歌與現實的關系上,他認為文學根植于
現實生活,是現實生活的反映。《策林》六十九云:“大凡人之感與事,則必動于情,然
后興于嗟嘆,發于吟詠,而形于歌詩矣。”尚通俗:強調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
露,寫實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連。即詩歌創作須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便于入樂
歌唱,“老嫗能解”。如《新樂府序》:“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倫也;其言直而切,
欲聞之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采之者專信也;其主順而肆,可以播于樂章歌曲也.“強調諷
論:認為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論。如《策林》:”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
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強調內容與形式的統一,主張形式為內容
服務,反對脫離內容而從事形式。《新樂府序》云:“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喻也;其
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藏也。……其主順而肆,可以播于樂章也。”所以,他“不務宮律
高,不務文字齊”,力求做到平易通俗,音節和諧婉轉影響:一方面有積極意義:白居易
較為系統的詩歌理論以其突出。
白居易的詩歌藝術
白居易對詩歌與現實的關系,以及內容與形式的關系所作的說明,是其詩歌主張的精
華。
他認為詩歌是現實的反映。《策林》六十九“采詩”說:“大凡人之感于事,則必動
于情,然后興于嗟嘆,發于吟詠而形于歌詩矣。”這就是說詩歌的基礎是“事”,即客觀
的社會現實。在同一篇文章里他又說:“故國風之盛衰由斯而見也;王政之得失由斯而聞
也;人情之哀樂由斯而知也。”從詩歌里可以體察社會治亂、人情哀樂,所以詩歌具有重
要的認識意義。。
在詩歌反映現實的問題上,白居易有兩點主張是很可貴的。第一是“文章合為時而著,
歌詩合為事而作”⑷ 。這里包含兩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反映時事,也就是《秦中吟序》
所謂“貞元、元和之際,予在長安,聞見之間,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另一方面是為
現實而作,也就是《與元九書》所謂“裨補時闕”。反映的事情不一定是時事,但目的是
為了現實。杜甫一生寫了許多面對現實、諷諭時事的作品,但他沒有提出為時事而作的主
張。白居易繼承了漢樂府“緣事而發”的現實主義精神,從中唐的社會現實出發,提出
“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主張,是對現實主義詩歌理論的一大貢獻。
白居易第二點可貴的主張是“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 ⑸。杜甫以前,在《詩經》
和漢樂府里,勞動人民的生活和疾苦有所反映。
然而文人筆下所表現的多半是王公、貴族、官僚、隱士,很少寫到人民。勞動人民的
生活和疾苦,在杜詩里才開始占據了一席地位。杜甫寫過農民、士兵、船夫、漁父、負薪
的女子、無告的寡婦,對他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對他們貧困的原因,也有深刻的
揭示。但杜甫并沒有提出反映人民疾苦的主張,這個主張是由白居易明確地提出來的。前
有杜詩的榜樣,后有白居易的主張,這就為后世詩人指出了一個新的方向,為詩歌創作開
拓了一個新的天地。后代許多詩人正是沿著杜甫、白居易的道路前進的。
白居易能夠提出“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的主張并不是偶然的,這與他的時代、
經歷和政治思想有很密切的關系。安史亂后,民族矛盾、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均
趨向深化,唐王朝陷入無法擺脫的危機。土地與賦稅的問題尤其嚴重,均田制破壞,兩稅
法實行,反映了土地急劇兼并的事實,同時也使兼并合法化。統治階級不顧農民死活,肆
無忌憚地從事兼并、征斂,將農民置于破產的境地。這就加深了階級矛盾,也加速著唐王
朝的滅亡。當時,統治階級中間有不少開明的人物,敏銳地感到了這種危機而奮起改革政
治。白居易就是其中的一個。他出身于中下層官僚地主階級,早年經歷過一段顛沛流離的
生活,對人民的疾苦和愿望比較了解。他曾多次論及土地和賦稅的問題,希望引起統治者
重視。他警告統治者:“邦之興,由得人也;邦之亡,由失人也。……君茍有善,人必知之;
知之又知之,其心歸之;歸之又歸之,則載舟之水由是積焉。君茍有惡,人亦知之;知之又
知之,其心去之;去之又去之,則覆舟之水由是作焉。故曰:至高而危者君也,至愚而不
可欺者人也。”⑹所以他主張抑兼并,輕賦斂,節用愛民,以利萬人。希望皇帝“以天下
心為心”, “以百姓欲為欲”,而不要“抑天下以奉一人之心”,“咈百姓以從一人之
欲。”⑺ 他認為只要皇帝體察人民的疾苦和愿望,革弊政、行仁政,就可以擺脫危機,
鞏固統治。正是從這樣一個以民為本的仁政思想出發,他提出了“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
知”的主張。
關于詩歌內容與形式的關系,白居易總是把內容放在首要地位,要求語言、形式為內
容服務。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為了使詩歌發揮社會作用,
他強調形式通俗,語言淺顯。《新樂府序》說:“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
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于樂章歌曲也。”在《策林》六十八“議
文章”中,他更深入地闡述了這個思想:
俾辭賦合炯戒諷諭者,雖質雖野,采而獎之;碑誄有虛美愧辭者,雖華雖麗,禁而絕
之。
就是說,政治意義和真實性強的,即使形式粗糙些也應鼓勵;反之,即使形式多么華
麗也應禁止。在同一篇文章中他又說;“稂莠秕稗生于谷,反害谷者也。淫辭麗藻生于文,
反傷文者也。故農者耘稂莠、簸秕稗,所以養谷也。王者刪淫辭、削麗藻,所以養文也。”
他認為缺乏政治意義和真實內容的淫辭麗藻“若行于時,則誣善惡而惑當代;若傳于后,
則混真偽而疑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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