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發(作者:歌曲動寒川)

2020年公安民警個人工作總結范文
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公安民警應該樹立的工作宗旨,也是做好警察工作的基礎和最
基本的要求,難么,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五篇優秀的公安民警個人工作總結,希望對大家
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公安民警個人工作總結篇一
1、我剛到西塞派出所來的時候,正值年末。云所長安排我接內勤工作,那段時間我主要是
幫助其他民警整理臺帳、各類檔案,迎接分局年終考核。同時我還負責對居民們發放居民身份
證,總共經我手發放居民身份證1500多張。
2、XX年2月20日我被所領導安排在風波港村當責任區民警。剛開始當責任區民警,我
對風波港村的情況完全不清楚,從那里入手呢?我決定從上門為村民發放居民身份證開始,通過
一家一戶的上門發放居民身份證,我逐步熟悉了風波港村的地形,也認識了很多村民朋友。我
每次上門為村民發放居民身份證的同時,還對村民們進行調查走訪,并書面記錄他們反映的問
題。我每次都是詢問以下三個問題:一、你家有戶籍問題嗎?(有無老人死亡未銷戶,新生兒未上
戶的)二、你家有治安問題嗎?(是否被盜?是否與人扯皮打架?)三、你對派出所有什么意見和建議?
通過日常對村民們的走訪調查和村干部為我提供的一些數據,我發現風波港村存在著很多
死亡居民未銷戶,活著的居民未上戶的不正常現象。這不但不利于派出所準確掌握轄區居民的
人口數據進行治安管理,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嚴重的社會問題。這些未上戶居民無法辦理居民身
分證,沒法參加高考、參軍、報考公務員、辦企業、乘飛機、出國、買房子、買車、辦駕駛
證、結婚、辦社保……因為公民進行上述行為都需要使用居民身分證,這些沒有居民身分證沒有
合法身分的“黑人”,幾乎無法去干任何一件我們這些普通公民輕易就能辦到的事。6月26
日,我將收集到的這些數據整理成表格上報給派出所分管戶籍的領導。其后我寫了一篇標題為
《死人不銷戶,活人難上戶》的文章于8月5日發表在網上,文中探討了戶籍管理混亂的原因
和危害,并舉例說明僅風波港村就有46名死者未銷戶,34名居民未上戶。此文發表后,引起
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南方周末》、《法制日報內參》、《派出所工作》等報刊紛紛予以轉載。我
所也組織民警上門為46名死者銷戶,還配合市公安局、民政局、計生委的工作人員為未上戶居
民上戶,目前己解決了17名居民的上戶問題。
3、通過一家一戶的上門發放居民身份證,我熟悉了群眾和地形后,還給我的其他工作帶來
了好處。那就是我可以不依靠村干部的帶路,自己找到風波港村的任何居民家中。
這次為什么能夠抓獲葉某呢?就是因為我熟悉風波港村的群眾和地形,前兩次配合黃石港區
公安分局刑警隊到他家去抓捕時,都沒有通知村干部帶路,村干部不知道我在抓葉某,否則葉
某根本不可能到我所來自投羅網。在農村里,村干部都和村民之間有著各種親戚關系,如果民
警不熟悉情況,總是指望村干部帶路的話,根本不可能抓獲犯罪嫌疑人。有個風波港村的村干
部在事后對我說,要是他之前知道我在抓葉某,他會叫葉某永遠不進西塞派出所的大門。這不
是說村干部的覺悟低,而是因為這個村干部是葉某的親戚。
4、XX年里我調解了民事糾紛3起,化解了居民矛盾,讓雙方化干戈為玉帛。我處理的第
一起糾紛是因為XX年初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我所為這起糾紛出警不下七次,但問題始終沒有
解決,被撞者周某一直找車主余某扯皮。我受理后,先找余某問清情況,然后到周家灣找到周
某,向他詳細了解緣由,終于找到糾紛的癥結:周某因交通事故致殘,找余某要補償金,而余
某要周某先到交警事故大隊簽調解協議書后再付錢,余某怕周某拿錢后不簽調解協議書,周某
怕簽調解協議書后余某不給錢,因雙方互不信任,導致長期矛盾。我分頭做雙方工作,并為余
某擔保,只要周某先到交警事故大隊簽調解協議書,我負責余某的補償金到位。此糾紛就這樣
順利解決,雙方在交警事故大隊簽調解協議書后,余某將補償金給了周某,并且兩人同時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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