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7日發(作者:汽車活動)

當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特點及處置
非正常死亡是指由外部作用導致的死亡,包括火災、水災等自然災難與工傷、
醫療事故、交通事故、自殺、他殺、受傷害等人為事故致死;非正常死亡事件是
指不構成案件的非正常死亡;當前,廣大群眾法制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如果非
正常死亡事件處置不當,容易引起群眾質疑,甚至引發越級上訪或群體性事件;近
年來,公安機關在應對和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不僅耗費大量的警力與精力,還
遇到很多困難、面臨很大壓力;在此,筆者試就如何應對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談些
個人淺見;
一、當前非正常死亡事件表現為“五個特性”
1、影響的廣泛性;非正常死亡事件由于人員死亡容易吸引大家的關注,博取公
眾的同情;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沒處置好,引發了死者家屬的質疑,很多觀眾、知情
者甚至不知情者都會站到質疑者那一方,支持質疑者提出的問題,如果不及時正確
地解釋和疏導,公安機關就會變成眾矢之敵,嚴重破壞警民和諧關系,甚至影響執
法公信力;
2、親屬的群體性;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喪親之痛使死者家屬心理所向很
快就會聯系在一起,諸如死者的父母、子女、夫妻以及由此衍生的其他親屬、朋
友就會形成一個數量龐大的團體;面對眾多親屬的質疑,公安機關處置事件的壓力
自然就會增大;
3、行為的極端性;如果死者親屬對死者的死因有了質疑,一旦公安機關應對處
置不當,極易引起其高度反感,導致集體上訪、抬尸鬧訪、漫罵執法人員、圍攻執
法機關等極端行為的發生,甚至造成打、砸、搶等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和諧
穩定;
4、上訪的長期性;涉及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上訪者一般都比較有恒心或者很偏
激,一旦對死因有疑慮,便容易想當然產生“死者有可能是被某某人謀害的”的念
頭,在“社會主義國家法制高于一切”理念支撐下,堅信只要堅持上訪,事實總有“水
落石出”的那一天;隨著上訪程度的加深,精力、財力不斷耗費,上訪者到時即便想
自止也來不及,客觀因素迫使其只能“破罐子破摔”,最后只能由政府采取某種方
式給其補償才有可能息訪停訴;
5、矛盾的聚合性;如果死者親屬對非正常死亡事件產生了疑慮,或對公安機關
的處置工作產生了懷疑,一些親屬就可能把以往對公安機關的不滿情緒借此機會
發泄出來,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就可能“趁火打劫”,挑起事端,擴大事態,使一般事件
上升為可怕的群體性事件;如果處置不當造成了上訪,在上訪過程中與其他事件上
訪者相遇,稍加交流就容易心生同病相憐之感,從而結成伙邀成團一起共同上訪,
就會由個別訪升級為群體訪;此外,非正常死亡事件發生后如果死者親屬情緒過于
偏激,很有可能做出其他違法行為,導致更為嚴重事件的發生;
二、公安機關應對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主要存在“八個問題”
1、現場處置不迅速;受事多人忙的客觀情況影響,事發地派出所民警或刑事技
術人員聽說不是案件,往往先忙其他屬于案件的工作后再來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
以致報案人報警很久后才有民警到達現場;出警人員到達現場后,對周圍好事者圍
觀、死者的相關關系人進出現場往往不會嚴厲制止,致使原始現場受到破壞,給某
些喜好妄加猜測、唯恐天下不亂者授以口柄;
2、尸體檢驗不完全;對于可能是案件的或死因有待查證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民警尸體檢驗時一般都能做到認真細致,但在處理非正常死亡人員的死因很明顯
的事件中,民警往往沒有對“死者家屬會不會提出疑慮”、“是否可能引發信訪”
等問題樹立先期理念,處理現場時僅就尸體看看尸表,比如對荒山野嶺中的精神病
人或者水中漂浮的無名尸體等簡單處理了事,事后對手續的完善、資料的保存也
不規范;一旦死者家屬對此類事件提出若干疑慮,將會給公安機關帶來很大的被
動;
3、調查取證不規范;由于民警綜合情況較容易判定屬于非正常死亡事件,于是
在收集相關證據時不如處理案件那樣認真負責,調查訪問不及時規范,某些證人外
出或走散后取證就難以完備,提取與死者相關的物證不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導
致證據不能形成鎖鏈或缺乏效力,讓死者家屬產生“公安機關故意不查”的疑惑,
為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狀告公安機關留下隱患;
4、遺物返還不擇人;在非正常死亡事件處理過程中,民警往往沒有將遺物返還
給恰當的當事人;從當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處理實踐來看,事發之后死者的前后二
家,比如說死者妻子與其公婆之間,死者丈夫與其岳父母之間,都會有不同程度的
相互埋怨,如果事件處理完畢后,民警在返還遺物時不注意擇人,勢必會引起關系
人經濟上的糾葛,就會把責任推向公安機關;
5、對外口徑不統一;有的民警在接待死者家屬時不耐心、不細心,容易引起死
者家屬產生不信任感;同時,由于每次接待的民警不同,每位民警對事件內容、性質
的了解、對事件的看法觀點也就不同,因而對來訪群眾的接待解釋存在著差異,口
徑不統一,導致死者家屬形成公安機關“閃爍其詞”,甚至“自相矛盾”的印象,
容易使家屬產生疑慮;
三、成功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應把握“五個關鍵”
1、加強教育,切實統一民警思想;要加強民警思想教育,端正其思想認識,糾正
其認識偏差,引導民警站在維護穩定和諧大局、防止死者家屬上訪的高度認真處
理好每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只有民警從思想上認識到這一工作的重要性,才會自
覺以嚴謹務實的作風、吃苦耐勞的精神做好非正常死亡事件每個環節的每項工作,
才能真正取得群眾的信任與理解;
2、規范處理,嚴格履行法定程序;非正常死亡事件雖然不是案件,但因涉及人
命亦事關重大;因此,在處理非正常死亡事件時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認真按照
每個步驟完成每項工作,增強當事人可能上訪的預見性,堅決不留任何“后遺癥”;
比如尸體剖驗時該找家屬簽字的就找家屬簽字,提取物證時該找見證人的就找見
證人簽字,只有這樣才能免受群眾質疑,免遭家屬謾罵;
3、積極組織,坦誠告知死者家屬;一旦群眾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處置工作提出
質疑,就應及時組織偵辦、技術、法制及信訪民警報告事件真實情況,研究統一對
外解釋口徑,然后集體召開座談會接待來訪家屬,將家屬想要了解的情況坦然告知,
對家屬所提疑問逐一進行解答,認真公布死亡事實真相,消除家屬的思想疑慮;要
盡量避免單個次接待家屬,不僅造成人力、物力、財力的大耗費,而且容易因解釋
口徑的不統一造成家屬產生不信任感,由此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換位思考,始終保持理性態度;民警要時刻心存大局理念,以高度的集體榮
譽感、責任心來指引自己的行動,不該說的過激話語堅決不說,超出原則的行為堅
決不做,不因自己的一時沖動而給單位造成影響、導致損失;面對群眾在喪親之痛、
加之疑慮叢叢時的言語不恭,民警決不能以牙還牙,導致雙方處于對立狀態,加深
群眾對公安機關的誤解;民警應保持一份平常心,多進行換位思考,想想假如這個
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會不會產生類似的想法,由此讓自己耐下心來,交心換
心,多安慰體貼,用行動溫暖感化群眾;
5、善于總結,努力完善應對機制;一旦非正常死亡事件處理不當,很有可能引
發信訪事件的發生,甚至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使公安機關處于極端被動的局面;
為此,我們應該善于將處置非正常死亡事件中成功的經驗、失敗的教訓認真總結,
并汲取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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