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0日發(作者:微笑的作文)

鍋爐水壓試驗
試驗規定:
1,鍋爐水壓試驗分為工作壓力試驗和超壓試驗兩種。
2,鍋爐經大修后或因受熱面泄漏檢修后(如省煤器、水冷
壁、過熱器、再熱器)一般應進行額定工作壓力的水壓試
驗。
3,超壓試驗:一般兩次大修(6~8 年)一次。根據設備具
體狀況,經公司生產副總及以上領導同意,可適當延長或縮
短間隔時間。
4,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也應進行超壓試驗:
a)新裝和遷移的鍋爐投運前。
b)停運一年以上的鍋爐恢復投運時。
c)鍋爐改造、承壓部件經重大修理或更換后,如水冷壁更換
管數在 50%以上,過熱器、再熱器、省煤器等部件成組更換
時。
d)鍋爐嚴重超壓達 1.25 倍工作壓力及以上時。
e)根據運行情況,對設備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
5,水壓試驗必須制定專用措施,由總工批準后執行。超壓試
驗由總工或其指定的專責人員在現場指揮。
6 按國家標準:一次系統超壓試驗壓力為鍋爐額定蒸汽壓力
1.25 倍并且不小于額定參數時省煤器進口水壓的 1.1 倍。二
次系統超壓試驗壓力為 1.5 倍再熱器設計壓力;
7 按 ASME 規范:一次系統、二次系統超壓試驗均為設計壓
力的 1.5 倍,水壓試驗壓力如下表 5-1 所示(國家標準
/ASME 規范):
水壓試驗范圍:
1、一次系統:
a)省煤器、水冷壁及過熱器部分。
b)省煤器、水冷壁、過熱器范圍內的閥門及其連接管道附
件。
c)給水泵出口管道、主蒸汽管道至主汽門、高旁調節門前管
道等。
d)過熱器減溫水管道、高旁減溫水管道。
e)啟動系統:汽水分離器、貯水箱、貯水箱及啟動循環泵進
出口管道,啟動循環泵體除外。
2、二次系統:
a)再熱器減溫水管道。
b)再熱器、水壓堵板后冷再管道、水壓堵板前熱再管道以及
中間連接管道。
c)冷再至輔助蒸汽以及一級再熱器進口至鍋爐本體吹灰蒸汽
管道,二級再熱器進口至空預器吹灰蒸汽管道。
水壓試驗的要求:
a)水壓試驗必須按“鍋爐水壓試驗操作票”進行外,應制定專
用的試驗措施防止人身和設備的損壞。
b)試驗前應按照要求將彈簧和恒力吊架鎖定。對高、低壓旁
路閥、汽水分離器疏水箱液位控制閥以及再熱系統安全門應
采取防止水壓試驗時動作的措施。同時對高低壓串聯的管道
應做好隔離措施。
c)水壓試驗用水必須是合格的除鹽水,PH 值為 9~10,固
體粒子含量不超過 1ppm。水中氯離子濃度小于 25mg/L,
進水溫度>21℃,鍋爐升壓之前,必須將各受熱面沖洗至水
質合格。鍋爐滿水后,各受熱面內的壁溫>21℃后,才可升
壓,環境溫度低于 5℃時應有防凍措施。
d)系統進水:一次系統通過給水泵或臨時水泵向給水管道→
水冷壁→啟動系統→過熱器系統進水,二次系統可以通過再
熱器減溫水進水。開始進水時打開所有放空閥門,當放空門
有水穩定流出且無氣泡時關閉放空閥門。一次系統水壓試驗
期間,為保護低壓系統,應打開冷再疏水門觀察是否泄漏。
e)系統進滿水后檢查各系統無異常,試驗溫度達到,可以開
始升壓。升壓過程按照附錄《水壓試驗曲線》。并詳細記錄
好升壓記錄表。
f)水壓試驗壓力以鍋爐就地壓力表指示為準。壓力表精度在
0.5 級以上,且具有兩只以上不同取樣源的壓力表投運,并進
行過校對。一次系統水壓試驗壓力以分疏箱上壓力表為準,
二次系統以冷再管道上壓力表為準。
g)超壓水壓試驗時,應具備鍋爐工作壓力下的水壓試驗條
件。水壓試驗前,需要重點檢查的薄弱部位,保溫已拆除;
將不參加超壓試驗的部件解列,并采取避免安全閥起座的措
施。在升壓到鍋爐工作壓力的時候,應對鍋爐做一次初步檢
查,檢查無異常后,升壓到規定試驗壓力,壓力達到后維持
20min。
h)在鍋爐設計工作壓力之下,控制升、降壓速率控制在
0.5MPa/min 以下;在鍋爐工作壓力之上時,控制升、降壓
速度在 0.2MPa/min 以下,防止超過試驗壓力。壓力維持期
間,壓力降應小于 0.5MPa。
i)壓力維持結束后,降至工作壓力,檢查所有參加水壓試驗
承壓部件表面、焊縫、脹口等處是否有滲漏、變形,以及管
道、閥門、儀表等連接部位是否有滲漏。
j)將壓力降到 0MPa,檢查所有參加水壓試驗有承壓部件是
否有殘余變形。
k)水壓試驗結束,如果機組隨后點火啟動,過熱器和主蒸汽
管道試驗范圍必須放水。打開這些系統所有疏水和放空閥
門,通過疏水擴容器和擴容器疏水箱放水。水冷壁和省煤器
和減溫器系統無需放水。如果機組不隨即點火啟動,系統放
水同時打開鍋爐頂部的充氮系統充入氮氣保養,高加也進行
充氮保養。
l)水壓試驗結束后,在臨時措施未恢復前,管道支吊架未解
鎖,高旁控制系統未恢復等,鍋爐都不能啟動。
m)泵、電機如需與鍋爐一起進行水壓試驗時,通常泵承受的
壓力不超過泵的設計壓力,遵照下列程序:
1)保持對泵進行連續的清洗水量(清洗水量:4.92 升/
分),清洗水壓力比泵出口壓力高0.2~0.3MPa,防止鍋爐的
注水進入泵電機內。
2)當鍋爐滿水后,關閉(23)切斷進泵的清洗水量。
3)對鍋爐施以水壓試驗壓力,此時泵和泵的高壓管道也就受
到同樣的壓力。
水壓試驗的合格標準:
a)持壓期間一次系統壓力降不大于 0.5MPa,二次系統壓力
降不大于 0.3MPa。
b)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沒有任何水珠和水霧的泄漏痕跡。
c)超壓水壓試驗后,經宏觀檢查,受壓元件沒有明顯的殘余
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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