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公平正義是衡量社會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作者:胡志鴻 諶玲琳來源:《新西部下半月》2010年第01期 [摘要]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會文明的重要尺度。理論與實踐說明,制度公平是實現社會公平的基礎;民主法治是實現公平正義的重要保證;程序正義是公平的實現途徑。
[關鍵詞]公平正義;社會文明;衡量標準;制度
自從人和人類社會產生之日起,就開始了人類文明的歷史。文明是文化發展到一定階段的表現,是客觀世界被人化的程度,是標明社會進步的程度的特殊形式。在資本主義社會,進步思想家如傅立葉曾提出用“文明”的概念來劃分人類歷史。近代美國民族學家、原始社會歷史學家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一書中,根據生活資料生產的進步,把人類社會由低級向高級發展分為“三個主要時代——蒙昧時代、野蠻時代和文明時代”。恩格斯肯定了摩爾根以生
活資料生產進步作為人化的根本標志和文明的基本尺度,作為劃分原始社會史的基本原則,“蒙昧時代是以獲取現成的天然產物為主的時期;人工產品主要是用作獲取天然產物的輔助工具。野蠻時代是學會畜牧和農耕的時期,是學會靠人的活動來增加天然產物生產的方法的時期。文明時代是學會對天然產物進一步加工的時期,是真正的工業和藝術的時期。”恩格斯在這里把文明相對于蒙昧和野蠻,文明標志著人類社會歷史的一種進步,象征著人類的解放。蒙昧和野蠻則標志著人化的程度,象征著人類從動物界分享的程度。
當人類文明發展到經濟全球化、知識信息化的今天,如何衡量社會文明的程度呢?
二百年來,法國資產階級革命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一直激勵人們為之奮斗。自由、平等、博愛口號一經提出就毫無質疑的成為了個人人生價值的追求目標。因而自由、平等、博愛成為了每個人都著力關注的問題。但我們是否想過,在自由平等博愛三者之同存在著依次遞增的邏輯關系。當人的自由不能實現的時候,決不會奢談平等;當人不能平等時,決不會有博愛之心!人只有有了自由后才會追求平等,有了平等之后才會有博愛之心的心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