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發(作者:淡淡幽香)
十四項醫療核心制度
一、首診負責制度 ................................................................................................................................................................ 1
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 2
三、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 3
四、會診制度 ........................................................................................................................................................................... 3
五、急診會診制度 ................................................................................................................................................................. 4
六、危重患者搶救制度 ....................................................................................................................................................... 5
七、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 6
八、術前討論制度 ................................................................................................................................................................. 7
九、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 7
十、查對制度 ........................................................................................................................................................................... 8
十一、醫生交接班制度 .................................................................................................................................................... 10
十二、新技術準入制度 .................................................................................................................................................... 11
十三、病歷管理制度 ......................................................................................................................................................... 12
十四、分級護理制度 ......................................................................................................................................................... 13
一、第一次接診的醫師或者科室為首診醫師和首診科室,首診醫師對
患 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和轉科等工作負責。
二、首診醫師必須詳細問詢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
處理,并認真記錄病歷。對診斷明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者提出處理意見;
對診斷尚未明確的患者應在對癥治療的同時, 應及時請上級醫師或者有關
科 室醫師會診。
三、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患者移交接班醫師,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
意的事項交待清晰,并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四、對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采取積極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
為非所屬專業疾病或者多科疾病, 應報告科主任及醫院主管部門及時組織
會 診。危重癥患者如需檢查、住院或者轉院者,首診醫師應陪同或者安
排醫務人 員陪同護送;如接診條件所限,需轉院者,首診醫師應與所轉
醫院聯系安 排后再予轉院。
五、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殊是急、危、重患者時,有組織相關人
員會診、決定患者收住科室等醫療行為的決定權,任何科室、任何個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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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或者拒絕。
一、建立三級醫師治療體系, 實行主任醫師(或者副主任醫師、 科主任)、
主治醫師和住院醫師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二、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或者主治醫師查房,應有住院
醫 師和相關人員參加。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查房每周2 次;
主 治醫師查房每日 1 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實行 24 小時負責制,實行
早 晚查房。
三、對急危重患者,住院醫師應隨時觀察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
時可請主治醫師、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暫時檢查患者。
四、對新入院患者,住院醫師應在入院 8 小時內再次查看患者,主治
醫師應在 48 小時內查看患者并提出處理意見,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
科主任)應在 72 小時內查看患者并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
意見。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如病歷、 X 光片、各項有關檢查
報告及所需要的檢查器材等。查房時,住院醫師要報告病歷摘要、目前病
情、檢查化驗結果及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上級醫師可根據情況做必要的
檢查,提出診治意見,并做出明確的指示。
六、查房內容:
1、住院醫師查房,要求對所管患者進行系統查房。要求重點巡視急
危重、疑難、待診斷、新入院、手術后的患者;檢查化驗報告單,分析檢
查結果,提出進一步檢查或者治療意見;核查當天醫囑執行情況;賦予必
要 的暫時醫囑、次晨特殊檢查的醫囑;問詢、檢查患者飲食情況;主動
征求 患者對醫療、飲食等方面的意見。
2、主治醫師查房,要求對新入院、急危重、診斷未明及治療效果不
佳的患者進行重點檢查與討論;聽取住院醫師和護士的意見;傾聽患者的
陳述; 檢查病歷; 了解患者病情變化并征求對醫療、 護理、 飲食等的意見;
核查醫囑執行情況及治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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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科主任)查房,要解決疑難病例及問題;
審查對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診斷、診療計劃;決定重大手術及特殊檢查治
療;抽查醫囑、病歷、醫療、護理質量;聽取醫師、護士對診療護理的意
見;進行必要的教學工作;決定患者出院、轉院等。
一、凡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
重等均應組織會診討論。
二、會診由科主任或者主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持,召集有關人員
參 加,認真進行討論,及早明確診斷,提出治療方案。
三、主管醫師須事先做好準備,將有關材料整理完善,寫出病歷摘要,
做好發言準備。
四、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并將討論結果記錄于疑難病例討論記
錄本。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
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等,確定性或者結論性意見
記 錄于病程記錄中。
一、醫療會診包括:急診會診、科內會診、科間會診、全院會診、院
外會診等。
二、急診會診可以電話或者書面形式通知相關科室,相關科室在接到
會 診通知后,應在 15 分鐘內到位。會診醫師在簽署會診意見時應注明時
間 (具體到分鐘)。
三、科內會診原則上應每周舉行一次,全科人員參加。主要對本科的
疑難病例、危重病例、手術病例、浮現嚴重并發癥病例或者具有科研教學
價 值的病例等進行全科會診。會診由科主任或者總住院醫師負責組織和
召集。 會診時由主管醫師報告病歷、診治情況以及要求會診的目的。通
過廣泛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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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明確診斷治療意見,提高科室人員的業務水平。
四、科間會診:患者病情超出本科專業范圍,需要其他專科協助診療
者,需行科間會診。科間會診由主管醫師提出,填寫會診單,寫明會診要
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請科室。應邀科室應在 24 小時內派主治醫師以上人
員進行會診。會診時主管醫師應在場陪同,介紹病情,聽取會診意見。會
診后要填寫會診記錄。
五、全院會診:病情疑難復雜且需要多科共同協作者、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重大醫療糾紛或者某些特殊患者等應進行全院會診。全院會診由科
室 主任提出,報醫療服務部允許或者由醫療服務部指定并決定會診日期。
會診 科室應提前將會診病例的病情摘要、會診目的和擬邀請人員報醫療
服務 部,由其通知有關科室人員參加。會診時由醫療服務部或者申請會
診科室主 任主持召開,業務副院長和醫療服務部原則上應該參加并作總
結歸納,應 力求統一明確診治意見。主管醫師認真做好會診記錄,并將
會診意見摘要 記入病程記錄。
應有選擇性地對全院死亡病例、糾紛病例等進行學術性、回顧性、借
鑒性的總結分析和討論,原則一年舉行≥2 次,由醫療服務部主持,參加
人員為醫院醫療質量控制與管理委員會成員和相關科室人員。
六、院外會診。邀請外院醫師會診或者派本院醫師到外院會診,須按
照 衛生部《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 (衛生部 42 號令)有關規定執行。
一、如遇需處理的急、危、重癥病人,首診醫務人員不得推委,應爭
分奪秒采取最基本的搶救措施,然后告知相應科室參預處理,并作交接班
記錄,書寫搶救記錄。
二、緊急情況下,急診科人員可先電話告知要求急會診,被邀科室在
崗醫師須于 3 ~ 5 分鐘內到達會診科室, 不在崗被邀會診醫師須在 10 分鐘 內
到達會診科室,同時要帶上本專科所必須的搶救治療及檢查器械設備。 特
殊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發傷病人的搶救, 需及時請多科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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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要求及早趕到配合搶救。待病情有所緩解或者事后在會診單上補寫應
邀 科室的處理意見。
三、 不超過 24 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 可在急診病歷本上注明“已 請
××科急會診”字樣,并由觀察室值班護士預會診科室電話聯系,接受 會診
科室不得推委,并及時前來會診。
超過 24 小時的留觀病人需會診時,除應書寫留觀病歷,還應填寫急
會診單,由觀察室值班護士預會診科室電話聯系,被邀會診科室應盡快確
定會診醫師并及時到達急診科。
四、會診時, 急診醫師應為會診準備好必要的臨床資料, 并陪同檢查、
介紹病情,應邀醫師認真填寫好會診記錄。
五、會診后需入院治療者,接診或者會診醫師開出入院證,值班護士
電 話聯系住院床位。由醫生或者護士護送入院。
六、應邀參加急診會診的醫師,應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參加會
診;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急診會診時,應及時委派相應專科資質的醫師
參加。
一、 制定醫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和各專業常見危重患者搶救
技術規范,并建立定期培訓考核制度。
二、對危重患者應積極進行救治,正常上班時間由主管患者的三級醫
師醫療組負責,非正常上班時偶爾特殊情況(如主管醫師手術、門診值班
或者請假等)由值班醫師負責,重大搶救事件應由科主任、醫療服務部或
者院 領導參加組織。
三、主管醫師應根據患者病情適時與患者家屬(或者隨從人員)進行
溝 通,口頭(搶救時)或者書面告知病危并簽字。
四、在搶救危重癥時,必須嚴格執行搶救規程和預案,確保搶救工作
及時、快速、準確、無誤。醫護人員要密切配合,口頭醫囑要求準確、清
楚,護士在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復述一遍。在搶救過程中要作到邊搶救邊
記錄,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未能及時記錄的,有關醫務人員應當在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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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結束后 6 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說明。
五、搶救室應制度完善, 設備齊全, 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須實行“五 定”
,即定數量、定地點、定人員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維修。
根據手術過程的復雜性和手術技術的要求,把手術分為四類:
1、一類:手術過程簡單,手術技術難度低的簡單小型手術。
2、二類:小型手術及手術過程不復雜,技術難度不大的中等手術;
3、三類:中型手術及普通大型手術;
4、四類:疑難重癥大手術及科研手術、新開展手術、多科聯合手術。
所有手術醫師均應依法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且執業地點在本院。根據
其取得的衛生技術資格及其相應受聘職務,規定手術醫師的分級。
1、住院醫師
2、主治醫師
3、副主任醫師
4、主任醫師
1、住院醫師:擔當一類手術的術者,二、三類手術的助手。
2、主治醫師:擔當二類手術的術者,在副主任醫師的匡助下,可
擔 當三類手術的術者,四類手術的助手。
3、副主任醫師:擔當三類手術的術者,在主任醫師的匡助下,可
擔 當四類手術的術者。
4、主任醫師:擔當三、四類手術的術者。
1、一、二類手術:原則上經科室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者科主任
授權 的科副主任審批。
2、三、四類手術及特殊手術:須經科室認真進行術前討論,經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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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簽字后,報醫療服務部備案,必要時經院內會診或者報主管院領導審批。
但在急診或者緊急情況下,為搶救患者生命,主管醫師應當機立斷,爭分
奪 秒,積極搶救,并及時向上級醫師和總值班匯報,不得延誤搶救時機。
凡 屬下列之一的可視作特殊手術:
( 1 )手術可能導致毀容或者致殘的。
( 2 )同一患者因并發癥需再次手術的。
( 3 )高風險手術。
( 4 )本單位新開展的手術。
( 5 )無主患者、可能引起或者涉及司法糾紛的手術。
( 6 )被手術者系外賓,華僑,港、澳、臺同胞,特殊人士等。
( 7 )外院醫師來院參加手術者、異地行醫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
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一、對重大、疑難、致殘、重要器官摘除及新開展的手術,必須進行
術前討論。
二、術前討論會由科主任主持,科內所有醫師參加,手術醫師、護士
長和責任護士必須參加。
三、討論內容包括:診斷及其依據;手術適應證;手術方式、要點及
注意事項;手術可能發生的危(wei)險、意外、并發癥及其預防措施;
是否履行 了手術允許書簽字手續(需本院主管醫師負責談話簽字);麻醉
方式的選 擇,手術室的配合要求;術后注意事項,患者思想情況與要求
等;檢查術 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四、對于疑難、復雜、重大手術,病情復雜需相關科室配合者,應提
前 2-3 天邀請麻醉科及有關科室人員會診,并做好充分的術前準備。
一、死亡病例,普通情況下應在 1 周內組織討論;特殊病例(存在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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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糾紛的病例)應在 24 小時內進行討論; 尸檢病例, 待病理報告發出后 1 周
內進行討論。
二、死亡病例討論,由科主任主持,本科醫護人員和相關人員參加,
必要時請醫療服務部派人參加。
三、死亡病例討論由主管醫師匯報病情、診治及搶救經過、死亡原因
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診斷等。死亡討論內容包括診斷、治療經過、死亡原
因、死亡診斷以及經驗教訓。
四、討論記錄應詳細記錄在死亡討論專用記錄本中,包括討論日期、
主持人及參加人員姓名、專業技術職務、討論意見等,并將形成一致的結
論性意見摘要記入病歷中。
一、臨床科室
1、開醫囑、處方或者進行治療時,應查對患者姓名、性別、床號、
住
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對床
號、姓名、藥名、劑量、時間、用法、濃度。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簽、失效期和批號,
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給藥前,注意問詢有無過敏史;使用劇、毒、麻、限藥時要經過
反復核對;靜脈給藥要注意有無變質,瓶口有無松動、裂縫;給多種藥物
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輸血時要嚴格三查八對制度(見護理核心制度 --六、查對制度) 確
保輸血安全。
二、手術室
1、接患者時,要查對科別、床號、姓名、年齡、住院號、性別、
診 斷、手術名稱及手術部位(左、右)。
2、手術前,必須查對姓名、診斷、手術部位、配血報告、術前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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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試驗結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藥。
3、凡進行體腔或者深部組織手術,要在術前與縫合前、后清點所
有敷 料和器械數。
4、手術取下的標本,應由巡回護士與手術者核對后,再填寫病理
檢 驗送檢。
三、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物劑量、配伍禁忌。
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
對標簽(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
期;查對姓名、年齡,并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項。
四、血庫
1、血型鑒定和交叉配血試驗,兩人工作時要 "雙查雙簽",一人工作
時要重做一次。
2、發血時,要與取血人共同查對科別、病房、床號、姓名、血型、
交叉配血試驗結果、血瓶(袋)號、采血日期、血液種類和劑量、血液質
量。
五、檢驗科
1、采取標本時,要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檢驗目的。
2、采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姓名、性別、聯號、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時,查對試劑、項目,化驗單與標本是否相符。
4、檢驗后,查對目的、結果。
5、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六、病理科
1、采集標本時,查對單位、姓名、性別、聯號、標本、固定液。
2、制片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切片數量和質量。
3、診斷時,查對編號、標本種類、臨床診斷、病理診斷。
4、發報告時,查對單位。
七、放射科
1、檢查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年齡、片號、部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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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條件、時間、角度、
劑 量。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八、理療科及針灸室
1、各種治療時,查對科別、病房、姓名、部位、種類、劑量、時間、
皮膚。
2、低頻治療時,并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 3、
高頻治療時,并檢查體表、體內有無金屬異常。 4、針
刺治療前、后,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和有無斷針。 九、
(心電圖、腦電圖、超聲波、基礎代謝等) 1、檢查時,
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驗目的。 2、診斷時,
查對姓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 3、發報告時
查對科別、病房。
其他科室亦應根據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對制度。
一、病區值班需有一、二線和三線值班人員。一線值班人員為取得醫
師資格的住院醫師,二線值班人員為主治醫師、低年資副主任醫師,三線
值班人員為科主任、主任醫師或者高年資副主任醫師。進修醫師值班時應
在 本院醫師指導下進行醫療工作。
二、病區均實行2 4 小時值班制。值班醫師應按時接班,聽取交班醫
師關于值班情況的介紹,接受交班醫師交辦的醫療工作。
三、 對于急、 危、 重病患者, 必須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醫師應將急、 危、
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應處理事項,向接班醫師交待清晰,雙方進行責 任
交接班簽字,并注明日期和時間。
四、值班醫師負責病區各項暫時性醫療工作和患者暫時情況的處理,
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觀察及醫療措施的記錄。一線值班人員在診療
活動中遇到艱難或者疑問時應及時請示二線值班醫師, 二線值班醫師應及
時 指導處理。二線值班醫師不能解決的艱難,應請三線值班醫師指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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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需經治醫師協同處理的特殊問題時,經治醫師必須積極配合。遇有需
要行政領導解決的問題時,應及時報告醫院總值班或者醫療服務部。
五、一線值班醫師夜間必須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遇到需要處理的情況時應即將前往診治。如有急診搶救、會診等需要離開
病區時,必須向值班護士說明去向及聯系方法。二線、三線值班醫師可住
家中,但須保持通訊通暢,接到請求電話時應即將前往。
六、值班醫師不能“一崗雙責”,如即值班又坐門診、做手術等,急 診
手術除外,但在病區有急診處理事項時,應由備班進行及時處理。
七、每日晨會,值班醫師應將重點患者情況向病區醫護人員報告,并
向主管醫師告知危重患者情況及尚待處理的問題。
一、新技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
二、實施者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開展新業務、新技術申請表》 ,提
供理論依據和具體實施細則、結果及風險預測及對策,科主任審閱并簽字
允許后報醫療服務部。
三、醫療服務部組織學術委員會專家進行論證,提出意見,報主管院
長批準后方可開展實施。
四、新業務、新技術的實施須同患者簽署相應協議書,并應履行相應
告知義務。
五、新業務、新技術實施過程中由醫療服務部負責組織專家進行階段
性監控,及時組織會診和學術討論,解決實施過程中發現的一些較大的技
術問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應控制醫師和監測醫師完成。
六、新業務、新技術完成一定例數后,科室負責及時總結,并向醫療
服務部提交總結報告, 醫療服務部召開學術委員會會議, 討論決定新業務、
新技術的是否在臨床全面開展。
七、科室主任應直接參預新業務、 新技術的開展, 并作好科室新業務、
新技術開展的組織實施工作, 密切關注新項目實施中可能浮現的各種意外
情況,積極妥善處理,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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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醫院病歷質量管理組織,完善醫院“三級”病歷質量控 制
體系并定期開展工作。
三級病歷質量監控體系:
1、一級質控小組由科主任、病案委員(主治醫師以上職稱的醫師)、
科護士長組成。負責本科室或者本病區病歷質量檢查。
2、二級質控部門為醫政科質控辦,負責對門診病歷、運行病歷、存
檔病案每月進行抽查評定, 并把病歷書寫質量納入醫務人員綜合目標考評
內容,進行量化管理。
3、三級質控組織由院長或者業務副院長及有經驗、責任心強的高級
職 稱的醫、護、技人員及主要業務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每月進行一次
全院 各科室病歷質量的評價,特殊是重視對兵力內涵質量的審查。
二、 貫徹執行衛生部 《病歷書寫基本規范 (試行)》(衛醫發[2002]190 號)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 (衛醫發[2002]193 號)及我省《醫療文書 規
范與管理》的各項要求, 注重對新分配、新調入醫師及進修醫師的有 關
病歷書寫知識及技能培訓。
三、加強對運行病歷和歸檔病案的管理及質量監控。
1、病歷中的首次病程記錄、術前談話、術前小結、手術記錄、術后 (
產后) 記錄、 重要搶救記錄、 特殊有創檢查、 麻醉前談話、 輸血前談話、 出
院診斷證明等重要記錄內容,應由本院主管醫師書寫或者審查簽名。手術
記錄應由術者或者第一助手書寫,如第一助手為進修醫師,須由本院醫師
審 查簽名。
2、平診患者入院后,經治醫師應及時查看患者、問詢病史、書寫首
次病程記錄和處理醫囑。急診患者應在 5 分鐘內查看并處理患者,住院病
歷和首次病程記錄原則上應在 2 小時內完成, 因搶救患者未能及時完成的,
有關醫務人員應在搶救結束后 6 小時內據實補記,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 48 小時內應有主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查房記錄,一
般患者每周應有 1-2 次主任醫師 (或者副主任醫師)查房記錄, 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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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危患者的病程記錄每天至少 1 次,病情發生變化時,隨時記錄,
記錄時間應具體到分鐘。對病重患者,至少 2 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
情穩定患者至少 3 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
5 天記錄一次病程記錄。
5、各種化驗單、報告單、配血單應及時粘貼,嚴禁丟失。外院的醫
療文件,如作為診斷和治療依據,應將相關內容記入病程紀錄,同時將治
療文件附于本院病歷中。外院的影像資料或者病理資料,如需作為診斷或
者治 療依據時,應請本院相關科室醫師會診,寫出書面會診意見,存于
本院住 院病歷中。
四、出院病歷普通應在 3 天內歸檔,特殊病歷(如死亡病歷、典型教
學病歷)歸檔時間不超過 1 周,并及時報病案室登記備案。
五、加強病歷安全保管,防止損壞、丟失、被盜等,復印病歷時,應
由醫護人員護送或者再病案室專人復印。
六、建立科室及個人病歷書寫質量評價通報制度和獎罰機制。
1.特殊護理
1.1、適應對象
病情危重,需隨時觀察,以便進行搶救的病人,如嚴重創傷、各種復
雜疑難的大手術后,器官移植、大面積燒傷和“五衰”等。
1.2、護理內容
1.2.1、設立專人 24 小時護理,嚴密觀察病情及生命體征。
1.2.2、制定護理計劃,嚴格執行各項診療及護理措施,及時準確填
寫特殊護理錄單。
1.2.3、備齊急救藥品和器材,以便隨時急用。
1.2.4、認真細致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嚴防并發癥,確保病人安全。
2.一級護理
2.1、適應對象
病情危重需絕對臥床歇息的病人,如各種大手術后、休克、癱瘓、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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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發熱、出血、肝腎功能衰竭和早產嬰兒等。
2.2、護理內容
2.2.1、每 15 ~ 30 分鐘巡視病人一次,觀察病情及生命體征。
2.2.2、制定護理計劃,嚴格執行各項診療及護理措施,及時填寫特
別護理記錄單。
2.2.3、按需準備搶救藥品和器材。
2.2.4、認真細致做好各項基礎護理,嚴防并發癥,滿足病人身心兩
方面的需要。
3.二級護理
2.1、適應對象
病情較重,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如大手術后病情穩定者,以及年老
體弱、幼兒、慢性病不宜多活動者等。
3.2、護理內容
3.2.1、每 1 一 2 小時巡視病人一次,觀察病情。
3.2.2、按護理常規護理。
3.2.3、生活上賦予必要的協助,了解病人病情動態及心態,滿足其
身心兩方面的需要。
4.三級護理
4.1、適應對象
輕癥病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如普通慢性病、疾病恢復期及手術前準
備階段等。
4.2、護理內容
4.2.1、每日兩次巡視病人,觀察病情。
4.2.2、按護理常規護理。
4.2.3、賦予衛生保健指導,催促病人遵守院規,了解病人的病情動
態及心態,滿足其心兩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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