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原告王菲與被告張樂奕、海南天涯在線網(wǎng)絡有限公司名譽侵權糾紛一案,法庭審理即
將開始,請肅靜!
書記員:傳原告、被告到庭就坐。
書記員:請原告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書記員:先查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到庭情況。
原告:原告王菲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1:原告委托代理人張雁峰已到庭。
原告代理人2:原告委托代理人董宇瓊已到庭。
被告:被告張樂奕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1: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春誼已到庭。
被告代理人2:被告委托代理人李詩已到庭。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邢明已到庭
被告天涯代理人:被告天涯在線委托代理人蔣桂陽已到庭。
書記員:現(xiàn)在宣布法庭紀律: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庭規(guī)則》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訴
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相互間不得進行謾罵、侮辱等人身攻擊。發(fā)言、
陳述、辯論須經(jīng)審判長許可。訴訟參與人違反法庭秩序的,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情節(jié)嚴重的,
可以責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①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②不得隨意走動和進入審判區(qū);
③不得發(fā)言、提問;④不得鼓掌、喧嘩、哄鬧和其他妨礙審判活動的行為;⑤不得使用傳呼機、
手機等通訊工具。
(3)新聞記者旁聽,未經(jīng)審判長許可,不得在庭審過程中錄音、錄像、攝影。
(4)對于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審判長可以口頭警告、訓誡,也可以沒收錄音、錄像、攝影器材,
責令退出法庭,或經(jīng)院長批準予以、拘留,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書記員: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書記員:報告審判長,本案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
就緒,請審判長開庭。
審判長:全體人員坐下。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法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
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現(xiàn)在核對當事人身份。
審判長:首先核對原告及代理人身份:
原告:王菲,男,1980年5月26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朝陽公園南路6號。
原告代理人1:張雁峰,男,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權限,一般代理。
原告代理人2:董宇瓊,男,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權限,一般代理。
審判長:下面核對被告及代理人身份;
被告:張樂奕,男,1975年1月31日出生,漢族,北京家古文有限公司職員,住北京市朝陽區(qū)
UH國際村9號樓8單元803室。
被告代理人1:李春誼,女,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權限,特殊代理,包括代為出庭、
1
辯論,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承認,代為和解。
被告代理人2:李詩,女,北京市中資律師事務所律師。委托權限,包括代為出庭、辯論,放棄
變更訴訟請求,代為承認,代為和解。
被告天涯:海南天涯在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
樓B座。法定代表人邢明,總裁。
被告天涯代理人:蔣桂陽,男,1977年2月5日出生,漢族,海南天涯在線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職
員,住海南省海口市龍昆南麓道客新村3巷4號
住所地海南省??谑匈e海大道珠江廣場帝都大廈10
審判長:各方當事人對對方出庭人員資格無異議,經(jīng)合議庭合議,本庭予以確認。上述人員均
可參加本案的訴訟活動。
審判員1:各方當事人對對方出庭人員有無異議?
原告:無異議。
被告:無異議。
被告天涯:無異議。
審判員2:經(jīng)核對,各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規(guī)定,可以參加本案訴訟。
審判長:(敲擊法槌)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
1庭現(xiàn)在開庭。
120條之規(guī)定,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今天在這里公開
開庭審理原告王菲訴被告張樂奕、海南天涯在線公司名譽侵權糾紛一案。
審判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組織法》第10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0條
第1款的規(guī)定,本案由本院審判員徐娟、審判員戚俊杰、審判員夏莉、人民陪審員朱明亮、林
芳萍組成合議庭,審判員徐娟擔任審判長,書記員鄭屹擔任法庭紀錄。
審判長:根據(jù)民訴法的有關規(guī)定,本院已將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須知、舉證通知書、
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和出庭通知書分別依法送達各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告
知了各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審判員1:各方當事人,本院的訴訟須知收到?jīng)]有?權利、義務是否清楚?
原告:訴訟須知收到,權利、義務清楚。
被告:訴訟須知收到,權利、義務清楚。
被告天涯:訴訟須知收到,權利、義務清楚。
審判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5條的規(guī)定,審判人員和書記員有下列情形一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必須回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回避:
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
的公正審理的。
審判員2:各方當事人,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及書記員是否申請回避?
原告:不申請回避
被告:不申請回避
被告天涯:不申請回避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對案件
審判長:本案系民事糾紛案件,依照《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
定》第14條之規(guī)定,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時應當先行調解。
2
審判長:各方當事人是否同意對本案先行調解?
原告:不同意調解。
被告:不同意調解。
被告天涯:不同意調解
審判長:鑒于原告、被告不愿意調解處理,故法庭不再主持調解。
審判長:現(xiàn)在開始法庭調查。
審判員1:原告簡要陳述案件事實或宣讀起訴狀,講明具體的訴訟請求和理由。
原告:宣讀起訴狀(略)。
審判員2:被告針對原告起訴中的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或宣讀答辯狀被告:宣讀答辯狀(略)
審判長:根據(jù)原告的訴稱和被告的辯稱,雙方當事人對以下事實沒有爭議:
1、原告與妻子感情不和。
2、被告在其注冊的網(wǎng)站“北飛的候鳥”上刊登了《哀莫大于心死》
等文章。
3、被告在“大旗網(wǎng)”網(wǎng)站上撰寫了《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飲可盡可別離》一文。
4、被告將原告基本信息發(fā)布于網(wǎng)絡上,最終導致了網(wǎng)民的。
審判長:雙方當事人對本庭的上述歸納有無異議?
原告:無異議。
被告:無異議。
被告天涯:無異議。
審判長:對上述無爭議的事實,本庭予以認定。
審判長:經(jīng)雙方當事人陳述,本庭歸納本案爭議焦點如下:被告行為是否侵犯原告隱私權、名
譽權。
審判長:雙方當事人對本庭歸納的本案爭議焦點有無異議?
原告:無異議。
被告:無異議。
被告天涯:無異議。
審判員1:下面進行舉證、質證和認證。舉證和質證應當注意:
(1)舉證和質證應當圍繞各自的訴訟主張和本案的爭執(zhí)焦點進行;
(2)舉證時應當宣讀證據(jù)的名稱、證據(jù)的主要內容,并說明證據(jù)的來源和證據(jù)所要證明的對象;
、《靜靜的》、《心上的月光》
(3)質證應當圍繞證據(jù)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lián)性及證據(jù)的證明力大小等方面提出意見。
審判員2:先由原告就自己的訴訟主張,當庭宣讀和出示有關證據(jù),由被告進行質證。
原告出示并宣讀如下證據(jù):
4份;用以證明被告所為侵犯了我的名譽權證據(jù)1、被告在網(wǎng)絡上所發(fā)文章的百度數(shù)據(jù)網(wǎng)頁快照
及隱私權。
證據(jù)2、我的2007年12月的工資條一份
證據(jù)3、死者姜巖生前的移動通信通話記錄一份;用以證明被告所述姜巖是在與我及家人通話
后才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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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被告對原告剛才宣讀和出示的證據(jù)有無異議?
被告:有異議,我對證據(jù)3有異議。在2007年12月29日晚,姜巖與原告父親通話后,因絕望
跳樓自殺死亡。原告在與姜巖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與案外女性發(fā)生不正當關系,并與姜巖分居,
夫妻關系惡化是造成姜巖自殺的根本原因。
審判長:原告,你對被告質證意見有無補充意見或反駁意見?